收养的概念、法律效果及条件
一、收养的概念 收养是指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收养的法律效果 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就会产生两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方面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被收养人与原有近亲属关系归于消灭。 如果后来解除收养关系,也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三、收养孤儿的条件 1、孤儿收养人的条件。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受过高等教育、经济状况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重病、绝症和传染病)。已婚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当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收养孤儿不受收养人有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单身男性收养女童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被收养孤儿的条件。丧失父母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孤儿,可以被收养。收养10周岁以上孤儿的,须孤儿本人同意。 3、孤儿送养人的条件。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由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决定送养。收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监护人同意送养的,须其他有抚养义务人同意。 [王克曼,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