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大部分是因赔偿问题引起的。因为各种原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责任方不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导致双方矛盾纠纷扩大。其实,交通事故赔偿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的内容简单介绍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如何有些的避免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发生?

1、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应当首先报警,等待交通部门进行现场勘验,搜集证据,以便于出具责任认定书。正确合理的责任认定书是基于比较完整的现场作为依据,所以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注意保留现场,这里机动车一方应当着重谨记这一点。因为如果是机非事故,破坏现场的代价可能是机动车方的全责。

2、交通事故中往往会有人员的伤亡出现,这时作为事故的责任方,应当积极予以救治。首先应当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果离医院较近,可以选择非出事故车辆,将伤者送医治疗。事故的非责任方,也应当秉着人道主义原则,对伤员进行救治,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3、事故现场对交通事故的定性和分责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事故各方当事人都应当维护事故现场不遭破坏。出现交通事故,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往往涉及刑事责任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如果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交通队的责任认定对肇事司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至关重要,而交通队认定事故各方责任的依据为事故现场、车辆性能和司机过错等几方面,以事故现场为主。如果事故现场遭到破坏,往往导致无法认定实际责任,而以法律推定责任这种方式对于机动车一方是非常不利的,机动车作为高危行业,对自己有无责任享有举证责任,所以如果无法勘验现场,导致推定事故责任,往往机动车一方会承担全责,极少部分为主责,次责和无责几乎没有可能性。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其中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又细分为直接损失赔偿标准和间接损失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处理赔偿问题的时候,在责任认定出来后,要根据这些标准履行赔偿义务,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小到擦碰,大到致人伤残,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必须
      交通事故小到擦碰,大到致人伤残,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必须面对的问题。遇到交通事故可不可以不处理?网奉劝由此想法的朋友应当慎重考虑,切不可去踩踏交通事故逃逸的红线,并且认为交通事......


·新婚姻法父母出资买车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当代社会,《民法典》是一部规制着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的是在双方当事人结婚之前有父母出......


·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每年各省市出现的交通事故都非常之多,但是各个省市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需要注意的都有哪些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


·商业车险必须买的是不是?在线咨询 > 一、商业车险是什么?
      商业车险必须买的是不是?一、商业车险是什么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武装部队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武装部队......

·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如何进行
      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如何进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管是对农村房屋还是城镇房屋进行拆迁,都必须要对被拆迁人做好补偿与安置工作,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进行拆迁的。那么具体说来房屋拆迁补偿与......

·购销合同书的范本
      购销合同书的范本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合同的主要类型有劳动合同、购销合同等类型......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像政府部门录用公务员,都是通过举办严格的公务员考试进行的,招生部门要严格遵守录用制度,确保招生过程公正合法。如果招生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导致公务员招收过程出现不公平现象,情节严重的,......

·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内容有哪些一、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

·借钱不还本身属于民事纠纷,但由于此时借钱的数额过大,同时时间
      借钱不还本身属于民事纠纷,但由于此时借钱的数额过大,同时时间也比较久了,作为债权人此时也会比较着急。既然通过民事诉讼无法讨债,那此时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如果属于刑事犯罪,就可以让对......

·企业入职材料具体有哪些?
      很多人觉得只要在企业应聘上了,那么就一劳永逸,没有什么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了,只需要等上班便可以了,其实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应聘上了一个企业之后,需要您注意的便是关于企业入职的问题,......

·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明白的是,欠债还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欠债还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很多人觉得说自己欠的钱需要自己还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欠债的是由夫妻共同偿还,甚至是一些钱是在离婚期间欠下的......

·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决议的事项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网络诈骗是刑事案件吗
      网络诈骗是刑事案件吗?随着我国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网络上不仅有大量的有用信息,同时还存在各种各样的诈骗信息,如果人们不能准确分辨各种信息的性质就有可能遭受到财产的损失。那么,网络诈......


■ 法律问答
·你好广州消费者电话打不通,打了好几天电话没人接听怎么办?
·处理,如何处理为了丈夫离婚的第三者
·我在太仓被车撞成骨折而对方不肯拿钱怎么办
·关于遗嘱纠纷问题咨询律师
·原告是否告错人了
·交警队扣车十几天 是否合法
·病退,我父亲十几岁就开始参加工作
·物业管理费用包括那些,小区没有封闭,外来车辆到处停放,我们自己回来迟了都没地方停
·朋友借我五千元!告我诈骗罪可以成立吗
·对方由于经营各种行业资金缺乏问我借了8万元做周转答应到1月2
·婚姻过不下去了,想离婚不知道怎么办,求帮助
·问我被人打成轻伤!在不要钱是判对方几?
·叶律师你好!我有一张打工的工资欠条,对方总是说现在没有,可是
·我想问一下,朋友发了一些视频,对我造成了伤害,我想把这视频屏蔽怎么
·双方合伙经营企业如何订立协议对方出设本人出资金各0%
·欠条上写的借款人,X兴X017日借李某一万元0000 欠款人签字请问下这个欠条有
·你好!我想咨询下,前夫跟我离婚了,现房子拆迁,政策是,分大户
·空挂户对孩子上学卖房有应响吗san
·这张是有效遗嘱吗?
·男方户口在农村结婚可以迁户口到城市吗
·当时买了天恒王府的房子有合同上显示的是对口周恩来红军小学本部
·工作赔偿问题,劳动仲裁已做仲裁
·镇上征地说盖学校,土地价钱怎么算?
·我们是近亲吗?,他的姥姥和我奶奶是亲姐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