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医疗纠纷找第三方

医疗纠纷找第三方一、什么是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医疗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签署调解协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三方在医疗纠纷调解中不为独立的意思表示,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前提下,以促成当事人形成一致意思表示为目的,组织调解、促进沟通、提出建议、见证协议。调解协议与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方式:
1、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卫生部等三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为市民调解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受理范围包括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就检查、诊疗、护理等过程中发生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及原因、责任、赔偿等问题,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费。委员会由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组成。
2、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卫生行政机关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调解的范围是当事人之间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争议;调解是可选择的并且不具有强制力,其履行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权威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医疗纠纷都通过调解获得解决。
3、诉讼调解:诉讼调解也称司法调解,是指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调解。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所谓自愿,一是从程序意义上讲,双方当事人自愿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二是从实体意义上讲,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意愿。这是调解不同于判决的一个重要特点。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人民法院有权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主持调解,无权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调解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协商的结果。也就是说,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而出现医疗纠纷时。患者是可以就医疗纠纷找第三方进行调解的,从文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出现医疗纠纷需要第三方调解的方式有三种。患者应该从法律角度来进行维权,这样才可以使自己的权益受到合法保护。



■ 相关内容
·子宫憩室属医疗事故吗
      子宫憩室属医疗事故吗?在当下先进的医疗技术的支持下,现在的怀孕母亲可以可以放心的选择剖腹产的生育方式,当然在实践中不乏存在人为事故等原因对产妇的身体健康带来伤害的事件,比如有人会对”......


·医疗过错赔偿因果关系的判定
      医疗过错赔偿因果关系的判定一、须准确判断医疗过错和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通过审查病历资料,检查被鉴定人后,首先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否存......


·医患保密的意义是什么?
      医患保密的意义是什么1、有利于完善相关立法,切实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上述所提到的相关规定,并且与国外发达国家对隐私权的保护相比,我国法律中对于隐私权其实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大多......


·医疗民事诉讼鉴定费用谁承担?
      医疗民事诉讼鉴定费用谁承担?一、医疗民事诉讼鉴定费用谁承担?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根据法......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分标准如何认定?
      1、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首要区别是工作时间的差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

·离婚抚养费可以降低吗?
      抚养费的数额总是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之后计算出来的,因此这也就造成了在不同家庭中却的抚养费是不一样的。而实践中,虽然离婚的时候要计算抚养费,但之后可能客观情形发生变化,如支付抚养费的......

·我国工伤鉴定领取委托书要怎么写
      我国工伤鉴定领取委托书要怎么写委托人:为办理工伤认定一事,特委托我妻子×(个人基本情况略。建议写上身份证号和手机号)作为我的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领取有关文书。特此委托。此致_人社局,......

·邵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不管夫妻双方是否离婚,都应当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给付标准通常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如果负有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拒......

·财产继承的方式有几种,财产有哪些继承方式
      被继承人死亡后,他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可以让其继承人来继承,那么财产继承的方式都有哪几种呢?不同的继承方式下,具体的继承是不同的。而在继承的过程中也有一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

·该如何才能鉴别房地产中介
      如今很多人买卖房屋、租赁房屋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但有的房产中介却属于那种“黑中介”,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一些行为会损害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若想要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选择正确的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分割如何评估?
      您都明白了一件事情时,离婚是肯定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当然在财产进行分割之前一定会弄清楚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财产的评估问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分割......

·集资诈骗罪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提起?
      集资诈骗罪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提起?现代社会,诈骗行为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其中比较常见的是集资诈骗行,集资诈骗行为一般会使受害人财产受到损失,这部分的损失应该怎样弥补受害人呢......

·劳动合同及劳动争议处理实用核心法规
      职工和企事业单位达成用工意向,在正式就职开始工作前要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若是以后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下面给您讲解一下劳动合......

·土地使用年限有没有永久年限的?
      土地使用年限有没有永久年限的?关于土地使用年限这个问题,关心的人特别多,因为现在买房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这些年来,只看到需房量的增加,只看到房价在不停的上涨,从未感受过房价降低的......


■ 法律问答
·工伤证是工伤认证的结果吗?
·工作三年半公司没给上社保,怎么申请赔偿
·财产没有保障怎么办,根据你的情况详情来电
·骑摩托车给一个骑自行车的碰了一下。当时给受害者送到了医院。支付了医药费交警和警察
·房屋无偿赠与,被赠与人要缴纳税费吗?要怎么办理这样的手续?产权人去世前
·你好,我的车子在杭瑞高速阳新段586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对方
·我有事情想要咨询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担保人。没有合同签字。也没有用到身份证有
·组合家庭能生二胎吗、男方有个女孩跟女方、女方有个孩子能生二胎吗
·物业私自安装刷卡系统
·如何查询营业执照是否注销
·我家路是二米!但他把砖头故意堆放在路边阻碍空间?他是否合理?
·于八月在天津塘沽开大车撞七十岁老人,住院二十天死亡,家属起诉
·你好,请问宜昌市第一看守所电话号码吗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利益
·没带保医卡,去医院能报吗
·职务侵占,本人利用职务上的方便
·我老公在邵阳市看守所没判决之前坐了l年牢,今年调到永州,想问
·派出所按*博性质罚了我们2000元,请问派出所这样做妥吗?
·没有购房发票能办理房产证吗
·工伤七级能赔多少,月薪510034岁
·你好我是农村的,父亲过世是户主,房子怎样过户儿子
·房屋有裂缝,物业让写房屋修补申请san
·在买小产权房时,只有村委盖章的地皮单,没有国土证和房产证,在我们购买时和地皮单户
·朋友执业医师找人替考,双方都被拘留了,已经五天还没放出来,怎么san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