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通常是由交警部门做出相应的处理。而日后受害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通常是由交警部门做出相应的处理。而日后受害的一方不管是向肇事的一方要求理赔,还是向保险公司理赔,此时要是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就有可能导致无法获得赔偿。那具体而言,交通事故理赔条件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理赔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出现索赔是理所当然的,也是保险公司应该为投保车辆提供的必要援助。但是在我国投保容易索赔难,造成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的利益点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不少车主对车辆缺乏必要的常识,所以引起索赔时的困难。引起这种困难,既可能是投保对保险条款的了解不全面,也可能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方式不当造成的。
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而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则真的是损失惨重。交通事故赔偿中心提醒车辆保险中赔偿的额度、指定维修厂家的修理质量、车辆丢失后的赔偿金额,赔偿的期限,不同的保险公司会有不同的标准和工作流程,熟悉这些,既可以为您选择投保的公司作参考,也可以使您在出险后做到心中有数。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但在修复前须经保险公司定损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费用。送修理厂修复后,保存好修理发票。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事故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怎样做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五)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七)属于不能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人,无论是造成的人身方面的损害,还是财产方面的损害,此时都可以根据相关的责任承担,向对方或者保险公司申请进行交通事故理赔。但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至于交通事故理赔条件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