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有哪些?

一、国家法律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3月修订的国务院174号令《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周休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规定我国劳动者每周休息二日,即星期六、星期日。《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国家法律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在加班时间计算时应以多少小时为基础的问题上,劳动部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中明确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一律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计算。
  三、国家法律关于加班补助的规定
  《劳动法》第44条规定: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的相关规定: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44条第2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44条第3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而不得以调休的方式代替。
  工作只是一种谋生手段,个人价值的体现不仅仅是通过工作。用人单位若超出律法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身为劳动者的我们有理由拒绝,同时对于自己的加班补助也应极力争取。加班涉及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双方若能遵守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可以减少利益冲突的发生。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加班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 相关内容
·拖欠工程款找谁解决
      拖欠工程款找谁解决一、拖欠工程款找谁解决找当地的建委清欠办,他们会在中间调解,如果双方不能调解或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起诉至法院。二、追索工程款的诉讼证据在建设......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要求、经过培训任然不能达到工作要求,或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要求、经过培训任然不能达到工作要求,或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定将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知道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相关法律规定吗?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相......


·事实上,劳动者只要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年假
      事实上,劳动者只要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年假。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不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是什么呢?此外,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者没有修成年假,那在法律上......


·南京承租企业拆迁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南京承租企业拆迁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很多地方进行了大规模的拆迁工作。但是对于我们来说,不免存在一些疑惑,那么在南京承租企业拆迁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下面就让......


·工伤伤残鉴定十级标准是什么?
      在一些高风险岗位上工作的职工,有时难免会遇到一些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的话,单位会为其申请工伤鉴定。这样一来,职工就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了。社保机构出具工伤鉴定书,是经过严格鉴定......

·如何解除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如何解除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怎样解除实践中有买东西有退东西,具体到合同的话就是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也有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形,那到底该如何解除买卖合同,在解除买卖合同时又应注意哪些事项......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1
      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都离不开土地。但是,在我国,土地是国家的资源。您可以办理所有的证件以后合理使用。虽然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可能会比较麻烦,但是,您一定......

·辽宁省电力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情况是怎样的
      辽宁省电力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情况是怎样的?电力工程是一个很复杂的、庞大的项目,其工程质量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一般影响电力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有......

·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如何计算
      工作期间如果不注意自身安全问题的话是很容易出现事故的,虽说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问题导致的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身体,身体健康都无法保障的话,可能带......

·如何确认婚姻无效管辖?
      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当代年轻人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婚姻是否有效无效又该由谁来管辖,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又该由谁来管理,诸多的问题呈现在眼前让人眼花缭乱不知如何是好,那么......

·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
      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在现代工农业高速持续发展的今天,为了确保土地使用权不阻碍相关产业的变革,需要对土地进行集约化管理。在此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回收也就变得不可避......

·租房没到期退房该怎么办
      一、租房没到期退房该怎么办提前退房属于违约,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以及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因为你的退房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无论是否约......

·什么是土地“五统一”管理?
      土地“五统一”管理,即政府实行统一征用(收回)、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主要包括:国有土地储备制度,土地统一征用制度,土地租赁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地......


■ 法律问答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有什么区别啊?
·我是一个农民工,也是一个焊工,去做了一栋楼的电焊,下来6000快钱,工程款给了67000块钱
·侯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离婚必须要两本结婚证吗?一本行不?老公
·开摩托车抢夺中撞人重伤怎么
·临海监狱是女子监狱吗
·伤残军人医疗赔偿,一伤残军人一次不小心摔了下做了开颅手术当地民政局都快一年了还没
·刘律师你好,我关注你一年多了,现就(劳荣枝)一案,我们(自愿
·欠债人赖账,多次交涉,不还款!有欠条在我手。
·驾照一次扣六分,可以分两次3扣吗
·有没有什么方法 不经过过户到我手上呢
·看守所可以代购食品吗
·老板欠我的加工费不给,没有欠条能要回来呜
·你好,我欠别000块钱,别人把我告了,那会没打欠条,今天司法局给我打电话让我偿还,我现在没能力
·关于赡养老人义务的问题
·请问国家对62年下放公办教师有什么补偿政策
·工人被用人单位辞退了,工人要求补偿可以吗?
·马律师,我想去看守所看个人,律师能帮上忙吗
·你好我咨询一下问
·离婚房产问题,在我结婚前
·抢劫未遂,一个朋友抢劫未遂
·拆迁安置是什么?相关法律是什么规定的
·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上**连锁签订合作加盟,资金打过去之后,一部分货物一直未到,后期与前期说的内容不符,才意识到
·你好 我想咨询。你们是专为给股民维权的律师事务所--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