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债权人撤销权案件的举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找全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是债权人享有撤销权的法律根据。      在现实生活中,债权人撤销案件有两种类型:一、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清偿期,但是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从而向法院提出撤销权诉讼。二、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法院的判决债务人偿还判决已经生效,案件进入执行期间,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此时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      两类案件中,第一类撤销案件往往因为原告举证责任较大,而且难以举证等原因,导致原告败诉。在这类案件处理过程中,原告不仅仅要举证债务人有《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由于债务并没有到清偿期,所以还得举证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自己债权。这些证据比较难以取证。而第二类撤销案件中,原告只要举证债务人有《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即可,很多时候就以原告胜诉结案。      由于合同法、民事诉讼法、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均没有对撤销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审判实践中对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承担举证责任存有争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进行举证,明显对第一类案件中的债权人不利。因此,我们认为在债权人举证证明了债务人有处分财产的行为后,债务人要想抗辩债权人的主张,就应当就其处分财产行为的正当性举证,即债务人应当举证证明其有足够的资产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不能举证证明这一事实,则表明债权人的主张成立,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应被撤销。

■ 相关内容
·债的发生原因
      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它包括以下几种:一、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它产......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问题
      在处理债权债务的案件中,特别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2008年9月28日,方先生接到朋友呙女士的电话,因为公司急需资金周......


·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


·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对于民间的借贷,我们需要注意以下方面,来降低自己的法律风险。    第一,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民间借贷中等当事人大多会以写“欠条”“借据”的形式代表书面约定,虽......


·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在工作场所的卫生设施内发生伤亡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过失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对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不丧失新颖性
      申请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这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什么是债的混同?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  ‌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

·法院可不予执行哪些仲裁裁决书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

·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纳税?
      经济补偿金要纳税的法律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

·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江苏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1.总则    1.1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结合我省法医检案经验......

·劳动者请假程序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直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条文中,在对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规则的表述上有两个专有名词:劳动纪律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是指由用人单位制定的要求全体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共同遵守的劳动行为规则......


■ 法律问答
·今天收到您帮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发来的文件,让我有问题联
·法院判决离婚,要不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谢谢
·父母离婚,父亲提出不讲道理的要求!!
·3在本村本组买房用于居住,没有过户,现在拆迁,房主来争安置款,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杨律师您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120号上午我妈妈在扫自
·兄弟俩个,有一对老人和一套房,现在要分家,怎么分比较好,老大收入高一点,老大儿媳和公婆关系不和,老二
·国营企业集资建房,离婚怎么
·程律师,我是浙江有色,我想问一下,如果民事诉讼地物院末支
·我莫名上了一个有组织黄网,知道我家和银行卡,并拍我照片进行敲
·同事诈骗已借钱不还不用坐牢,倒是借钱不还,各种理由
·你好靖律师!你们处理劳务纠纷是怎么收费的?
·我父親入境突然被押走,也不知道關在哪個拘留所,我應該如何詢問
·对方抚养费一分都不付
·只签合同不公正有效吗?,我的车要卖
·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酒后无照驾驶又闯人但对方没有受伤
·请问前天急忙买的手镯想来想去还是不喜欢这个款式可以换吗?除了克数重量的钱有其他费
·家庭婚姻纠纷案
·去学车,理论考完了 但是没过1天就说系统出了问题。要san
·陈律师你好我爸车货对方全责,现在准备上诉
·杨律师,你好!我妈妈是66届老知青,下乡后一直呆在广东鹤山。
·关于租房合同的问题,去年我在某镇租了一个门面
·债务纠纷需要找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是隆昌的律师吗?想找你面谈,谢谢!
·被公司无理由辞退,然后强迫写下离职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