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什么

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什么 一、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什么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利息的计算常常有下列情形:
(一)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需要注意的是,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利率,但对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适用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规定。
(二)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但是,借款人不按还款期限还款的,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应按《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三)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如果经催告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四)由债务人行为引起的无效借贷关系,如债务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债权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形成的无效借贷关系,债务人除返还本金以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资金占用费。
(五)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过高的,一般只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以下的利息。这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完全等同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符合我国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后的实际。但是,如债务人自愿给付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上利息,也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不予干预。
(六)借贷双方仅约定借款利息而未约定逾期利息计算标准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和《关于修改的批复》(法释〔2000〕34号)计算。如约定的借款利息高于逾期利息计算标准的,则按照约定的借款利息标准计算逾期利息。
二、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是对原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公民之间借款问题司法解释在立法上的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在借款活动中,当事人之间最好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去约定利息,否则很容易引发纠纷,这样不仅会给您带来麻烦,还会破坏借款双方的感情。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去约定借款利息,那么建议您不妨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出合理的建议。



■ 相关内容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当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息息相关更甚者危害到债务人利益,双方关系因此不得已要打破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利行使撤销权,在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之前,我们需要了解......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在解决自身法律问题的时候都会看到这样一个规定,那就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对我们来说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它的......


·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
      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委托收款协议书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_________号《_________》及_________号《_________》的精神,_________市自来水......


·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
      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一、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解除权的法律定义
      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时,只要这一方做出意思表示,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根据解除权发生的原因,解除权分为......

·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保护弱势劳动者,法律强制性的赋......

·验房交房质量常见问题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

·数罪并罚原则
      数罪并罚原则,主要有以下四种:(一)吸收原则。即对数罪采取重刑吸收轻刑的处罚原则,在对各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最重的一种刑罚作为应执行的刑罚,其余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吸......

·双方都同意,法院就一定判离婚吗?
      1、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区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的意义在于:其一,前者贯彻意思自治原则,而在后者场合,债的发生及效力均由法定。......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等级是怎么划分的?公路工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城市道路交通是否顺畅,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当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会请专......

·精神赔偿金的适用原则
          根据民法通则的立法精神,要正确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必须结合具体的案情,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分析认定:         &#......

·深圳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在深圳工作的职工,如果不慎遭遇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发生的,在申请赔偿之前,要做一个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不配合申请的,职工本人也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就需要注意一个问题......


■ 法律问答
·公司债权债务问题,我公司是2005年7月成立的合资公司
·房产证,你好,你好,我父母出全额的钱为我买了一套房子,
·我老公在温圳监狱服刑,我想写信给他是要写什么地址呢?
·店面转让后又被收回怎么办
·昨天下午我接到浙江义乌公安局江东派出所说我女儿因盗窃比拘留了,
·我要咨询劳动法律问题
·你好请问是xx律务的律师吗,我想请问我收到短信没看懂意思,我
·我有一种治疗口腔溃疡的配方不知道怎么申请专利我自己去了国家
·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主要责任,可以认定工伤吗
·抢劫*人案件是否是抢劫案
·离婚案件的费用大概多少?
·包工头拖欠工资已经快一年了该怎么办?
·扫码送东西涉嫌诈骗
·我爸爸被邻居打伤了,我爸爸被邻居打伤了但病例上写的是颈椎退行性病变这个说法在我们国家法律上有规定吗?
·我是河南人;现在广东打工;在网上认识一女;是江苏省盱眙县人,
·如何查询营业执照是否注销
·防城港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甲方骂人在先,乙方打了甲方一嘴巴
·我*人出国了,这算分居吗
·辅道直行与左转车辆发生事故怎么判责
·劳动纠纷,我是一名厨师在饭店里上班上的好好的
·河南郑州的,在新密买了房,合同上18年12月交房,到现在也没
·房子的归属问题如何分配,你好
·我想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出面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