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台湾人继承大陆遗产的步骤?

根据大陆地区现行法律规定及实践操作,台湾居民在大陆地区享有与大陆居民同等的继承权,只要符合大陆地区《继承法》的规定,台湾居民可以继承大陆居民的遗产。台湾人也可以继承台商在中国大陆领域内的合法遗产。
 “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及遗嘱继承人两类。其中,法定继承人是指《继承法》第10、12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妇和丧偶女婿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是指根据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而可以主张继承权利的法定继承人,其继承顺序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但是,遗嘱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均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即,第一,被继承人是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设立遗嘱的;第二,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被胁迫、被欺骗等情形;第三,遗嘱必须为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产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继承份额;第四,遗嘱可采取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其中代书遗嘱需由两个无利害关系人的签字证明;口头遗嘱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处分方式,一旦紧急情况解除,当事人应当撤销口头遗嘱或以其它遣嘱形式代替。
台湾居民申请继承大陆遗产所需文件以及程序如下:
(一)在台湾公证亲属关系
首先由继承人(台湾居民)向台湾公证机关(法院或民间公证人)申请公证书,证明继承人的职业、住址、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所需提供的资料主要是:继承人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资料;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二)认证
继承人在台湾公证时,应告知公证人此份公证文件的用途。公证机关会将公证书正本交与继承人,同时将副本若干交海基会转寄大陆省级公证协会。在查询大陆省级公证协会收到后,继承人持公证书正本至大陆公证协会办理,大陆公证协会核对公证书正本与海基会寄送大陆的公证书副本一致后,出具核对一致的证明。未经大陆省级公证协会核对的公证书将不被认可或采信。
(三)在大陆做继承公证,申请《继承权证明书》
继承人向中国大陆遗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大陆公证机关在对继承人提供的证明受理后,经审核认定符合中国大陆《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颁发《继承权证明书》。 继承人主要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文件;经大陆省级公证协会验证的台湾公证书(须由海基会转寄);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如有遗嘱应同遗嘱);被继承人户籍注销证明;房产证;委托书等财产证明文件。
(四)办理遗产继承
继承人凭中国公证机关颁发的《继承权证明书》向遗产管理部门(如银行、房产管理局等)按法定程序和其它同一顺序继承人办理遗产继承事项;如果是房产继承,还需要先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继承的免税证明。 以房产继承为例,需要向房地产交易所提供的主要资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户籍注销证明;《继承权证明书》;房产证等。
(五)委托大陆居民办理
台湾居民不能亲自来中国大陆申请遗产继承的相关手续,可委托中国大陆律师办理,也可以委托其在中国大陆领域内的亲属代为办理。在委托他人办理的情况下,申请人须办理委托书。 委托书的内容应写明受托人的姓名、住址、权限。委托书须在台湾办理公证手续,并经海基会、海协会的认证生效,程序同上述。
律师指出,在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时,申请人可向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的时效适用《中国大陆继承法》的规定。 台胞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或“起诉”取得应由其继承的遗产份额。  “申请”是指在人民法院已经处理过的遗产继承案件中,台胞可以提出“申请”,要求取得人民法院已经为其保留的相应的遗产份额。该部分遗产已由人民法院为台胞保留了相应的遗产份额,故该部分遗产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台胞,因此其可以“申请”的方式取得该部分遗产。但台胞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的时效,为其知道判决之日起1年内有效,逾期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起诉”是指台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大陆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时未为其保留应得遗产份额的侵权行为给予裁判,保护其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上述所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主要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侵权人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台胞继承大陆遗产案件时,应通知在台的合法继承人前往参加诉讼。若发生应当通知而无法通知,或虽经通知但在台合法继承人未参加诉讼的情况发生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为该继承人保留相应的遗产份额,并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
律师将继承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总结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原件供核对); 2、被继承人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原件供核对);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4、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在台湾办理,经大陆省级公证协会认证); 5、委托书(原件,公证后经海基会、海协会认证); 6、房产证等财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供核对)。
德本律师提示:其他一些相关规定:
居住在台湾的继承人继承在大陆的遗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与大陆同胞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不能因为继承人去台湾而影响他们对在大陆遗产的继承。   考虑到去台人员和台湾的特殊情况,为了保护台湾继承人依法继承在大陆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有关司法解释,对台湾继承人的继承问题作了如下一些规定: 一、人民法院过去处理的继承案件中,已经给去台人员或台胞保留了遗产份额的,他们可以按执行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取得。 二、去台人员和台胞,对人民法院已审结但未保障其继承权的案件提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可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依法保护其继承份额。份额多少可依实际情况酌定。 三、台湾居民在台湾以遗嘱方式处理大陆遗产的,遗嘱的方式应当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如果遗嘱人按照台湾的规定制作了遗嘱,只要不违反《继承法》关于遗嘱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也可以认定有效。但如果遗嘱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保留必要份额的,应认定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四、去台人员和台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继承案件,继承开始已经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可依法作为特殊情况延长诉讼时效。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已经超过两年的,可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五、人民法院今后处理的继承案件,对在台湾的合法继承人,应设法通知其参加诉讼;无法通知的,可为其保留应继承的份额,并指定财产代管人。 六、去台人员和台胞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包括继承)诉讼,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有关证明。对其提供的台湾公证机关或其他部门、民间组织的出具的证明文件,可作为证据。但对以“中华民国”名义出具的证明文书,应通过适当途径变换名义。 七、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事案件,应向居住在台湾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如台湾当事人委托了大陆诉讼代理人,可以由代理人签收;没有委托大陆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通过其亲友代为转递,也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送达。除此以外,以其他方式送达,并能够证明当事人收到的,也可以认定已经送达。这些方式均不能送达的,可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为60日。

■ 相关内容
·遗产的接受和放弃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据该条的立法精神,继承遗产的接受和放弃应当掌握以下两个问题......


·遗产债务的清偿?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


·未办理收养登记仍有继承权
      案例:村民祁某同其丈夫施某15年未曾生育,两人便在1996年收养了刚刚出生几天的小施成为养子。当时,两人并不了解国家关于收养的登记制度,故未办理收养登记,只为孩子登记了户口并办理了独生子......


·怎样区分遗产同家庭共有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竞业限制可否适用于所有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争议处理的程序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

·实际履行原则的的例外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排除实际履行原则的适用:          1、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当标的物灭失时,实际履行标的已不可能。   ......

·因劳动者自身原因故意或过失不签订劳动合同,事后能否据此主张双倍工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二倍工资,应考量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如果是其他原因包括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不需要......

·申请再审的时间
      申请再审的时间: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六个月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P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一一、对被告人刘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不持异议但综合本案的主客观方面因素,我们认为本案有一定的特殊性,请主审法官在量刑时对被告人刘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具有法......

·著作权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诉讼请求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有效期间规定,不同的侵权案件,法律规定有不同的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间,超过法律规定,又不符合时效中断条件的,诉讼请求人的请求人民法院......

·渎职罪的主体范围
      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必须是自身享有现实的职务权利,经选举或委任从事国家公共事务的人员。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渎职罪主体。为解决渎职罪主体认定上的纷......

·补交附图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专利申请说明书中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没有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附图说明。对于向......

·罪犯通信、会见、特优会见、与亲属共餐的有关规定
      1、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2、罪......


■ 法律问答
·请问李律师,村修路占用了农民地流转不合理,在强制执行中,村党
·以开设*场罪被刑事拘留,逮捕通知书已经下发
·你好,我老爸在乐昌监狱,他写信回来给了一个十位数的账号怎么打
·网上卖挂30000上家得了一万七,我们这边得了一万三,涉嫌
·投资**公司。到期未还款。
·现在占下风 ,如何能反胜
·你好!我咨询我不场和不知道的情况下,我父在公证处,立下遺嘱在
·两人几年不合有房了有一个儿子13岁了我是女方
·打架后怎么办,不是你们打骨折的
·你好,我昨天在文昌贷网上贷了10000,钱放到网站上后要了我600的包装费,才发给我提现码,可填写
·我为别人介绍了一台挖掘机算犯法吗
·我想查一个人,在哪个看守所,云南文山人,年龄大
·我想离婚,我和他分居了差不多四年了,因为15年的时候我生了一
·收到开设*场罪被拘留怎么量刑
·13年前输血引发的医疗纠纷
·强制执行中余额不足是否可以继续执
·跟老公性格不合,想离婚,分居两年多了,对方一直不同意离婚
·电动车逆向行驶,电动车逆向行驶碰到我车
·离婚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中学生打架,40天后被打的孩子发现脑部受伤,可以索赔
·喝酒两个人打架,我去拉架,拉开后,对方一个人就要打我,结果我
·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我男
·领导你好,我妈妈是农村小学代课老师,代课十来年了,现在临近退
·异地迁户口,可以将新生儿的户口迁到父母任何一方户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