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可以吗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可以吗

1、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在此之前,只能继承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利息等资金,但个人账户中的政府补贴(含政府代其缴纳的养老金)的资金或余额,不能继承。

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2015年1月1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简称为《决定》)。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决定》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而根据《决定》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

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怎样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应属于个人所有,继承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实施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对于个人账户的继承金额,《社会保险法》与之前的规定是明显不同的。之前的规定是,仅可以继承个人缴费部分。而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和原企业划转部分,即全部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

具体为: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2)离退休人员死亡的,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着支付记录,予以封存。

养老保险就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一种。同样,养老保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对于我们退休后且劳动力丧失的生活质量有重大关系。如若养老保险的问题处理不好,则很容易引起社会的不满和动乱。我国为了切实保护人们的权益,规定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制度。当职工在职或者离退休后死亡,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余额是可以进行依法继承的。


■ 相关内容
·非婚生子女继承财产的比例是怎样的
      一、非婚生子女继承财产的比例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现实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与丧失继承权的性质是不同的,并且这二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那么到底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而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又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民法总则胎儿具有继承权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胎儿具有继承权内容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当今社会不乏因为继承问题而导致鸡犬不宁的家庭,因为各种各样的利益纷争而无所不用其极。胎儿的......


·生母和养母的遗产怎么分配
      一、生母和养母的遗产都可以继承吗依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1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第1111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
      罪名的构成要件都是涉及到了四个方面,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其中有部分罪名的主观方面是比较相似的,但从整体上来看,构成要件的内容却不是完全一样的。那其中寻衅滋事罪的主......

·定期租船合同(一)
      (土产格式)    政府格式纽约土产交易所采纳  (1913年11月6日制定,1946年10月3日最新修订)    1913年11月6日制定,经1921年10月20日、1931年8......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50年,这与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的产权规定都是不一样的。50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那要是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理才好呢?很多人都不......

·劳动争议的一些常识
      1、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不存在试用期的,即使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也是不存在的,无效的。2、对于全日制用工、标准工时制而言,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劳动......

·多少金额可以定诈骗罪,诈骗罪如何处罚?
      对于很多侵犯财产的犯罪来讲,在对相关行为定罪的时候,需要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数额确定。那么实践中,多少金额可以定诈骗罪呢?相信很多人并不清楚这个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一、......

·最高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内容是什么?
      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办案程序及原则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且,之后最高院也出台了司法解释,进一步贯彻刑......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一)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二)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一、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公司注册的条件及费用是什么
      公司注册的条件及费用是什么一、公司注册的条件是什么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1、公司股东......

·二手车买卖合同最新范本
      二手车买卖合同最新范本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买受人:1、车辆: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颜色价格备 注2、车辆金额:3、交车方式(1)交车地点:(2)交车时间:......


■ 法律问答
·补偿精神损失协议,两个之间没有结婚
·我是一个大学生,寒假时间我在一家ktv工作,这里工作太有压力,还有他们好难为我,
·你好,请帮查一下名叫潘俊安有没有在看守所,
·我老公的工作是高危行业,他说假如我干活当中身亡了补偿金给我咋
·孙律师你好我的合同是南京广乾护理院有限公司,当时是徐州沛县金
·怎么样申请工伤,去哪里申请工伤
·本人向甲方借了9万,每月9千利息,现甲方以2分利息起诉我,于
·承兑汇票丢失办理法院公示催告需哪些手续?
·2进厂工作,06转为合同制工人,交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每给一个月的基本工不包括
·男方美国公民,女方是美国绿卡,有一儿一女也是美国籍,现在长居
·就是我山西打工的资有5年了一直不给我我是云南绍通人
·因诈骗判完出来还要交一万五罚款合理吗
·我离婚手续掉了。但我的户口一栏还是己婚怎么?
·交通那个肇事 一人死亡调解不成 走法律程序需要赔多少钱 会判实型吗
·我小孩四岁,是男孩,我跟孩子他爸都要争取小孩,孩子从生出来到四岁,一直都是我娘家
·国家公有租赁房能否再出租?急盼帮助,谢谢!
·你好,我弟于,曾非婚同居产有一女,现与前非婚同居女分离,一女也随女方落户北京,我家01
·工地受伤,老板不闻不问!
·你好,我咨询一下,身份证被他拿去代款,但人死了,这怎么办
·朋友6人去酒吧喝酒,喝醉酒后和别人发生矛盾,打架致使对方轻伤
·南街店面拆迁获得赔偿缴税问题
·村长,我们村长涉*涉黑贪污后台有硬
·家产房子是他父母的!我又怕结婚后离婚!什么也得不到!婚前可不可以公正如果男方出轨
·评伤残可以得到的赔偿金还分农业户口多少钱,非农业的多少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