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主动离职是否赔偿单位?

劳动者在主动离职时,应该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一、未经批准,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在未经批准单方主动离职时,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非试用期则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如果劳动者未按照法定期限提出离职,则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二》第40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应履行工作交接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办理工作交接是劳动者的一项法定义务。因而,在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应及时按照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履行自身应尽的义务。如果劳动者不进行工作交接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上述《北京市会议纪要二》第40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未履行办理工作交接等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守商业秘密,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四、如何获得离职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离职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另一种是被迫主动离职。劳动者以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时,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且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最牛辞职信”的女老师就是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因此,她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劳动者依据该条的规定被迫主动离职的话,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相关内容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订立或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定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造成的损害后果如何承担?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


·劳动者未实际提供劳动,是否成立合同?
      认定劳动关系应当采取综合的认定方法,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综合考虑其他情形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由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工资性劳动报酬的记录,......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

·高法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11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

·正当防卫的条件有哪五项?
      (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在这一行为中......

·什么是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要件,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具有两个特征:第一,它是行为人的心理态度。第二,其主要内容包括犯罪的故......

·域名注册人能否阻止他人在商号中使用他的域名
      由于我国企业名称登记不实行全国统一的检索,只要不与本区域内其他企业的名称相冲突,经县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就在一定区域内享有专用权。而作为域名,其使用的范围可能遍布全世界,所......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非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格式条款法律特征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在于:1、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
      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保证合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实践中,保证合同可基于下列方式成立:    1......

·刑事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书证    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这些物品和痕迹包括作案的工具、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行为过......

·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害物质的认定
      1.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2.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Orga......


■ 法律问答
·咨询,09年,09年,我在用人单位工作15年时,用人单
·我在厂里做临时工一个多月,前天中午吃午饭,一个男的骂我,结果我骂了他几句请问我该
·如果离婚对方什么都不给,这种情况怎么弄
·未满一个月 辞职,我刚进厂不到一个月
·债务纠纷,
·我想离婚,可是另一方不离,我要怎样才能尽快把这婚给离了
·家事能说清吗
·我学驾证要过期,可不可以延期或者退款
·身份证正反面拍照给了别人有危害吗
·我有官司要打,方便电话联系你吗?或我到你律师事务所过来
·外国身份证怎么才可以在中国使用
·您好,我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左右被一个自称为工
·怎么写欠条,怎么写才能生
·老板欠工钱不给给打了欠条也说没钱
·本人女方一直带着孩子在外地生活和孩爸分居状态,两人经常吵架,
·大概五个月前吵架后老公发现我出轨,当时我自知没脸就搬
·你好你是不是代理了双堆那边的离婚案
·在姜堰区追讨债务纠纷律师代理费
·交通事故,需要找这方面的律师
·脸部烧伤3%深2度在右脸能有几级工伤
·他想离婚,婚后房屋十一别人的名字买的,我怎么办
·警官你好!家属怎么向服刑人员打钱。
·我们怎么做 对我们能有利
·贷款的担保人可以退保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