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一、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
二、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这里所指的补偿、安置费用是指用地单位在征用集体土地或者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其他单位已经使用的划拨土地的基础上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给农民或原用地单位的,不是付给国家的。
三、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3、转让、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领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有合法产权证明,经当地政府批准其出让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出让金。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其情节处以相应罚款。
主要在于省下了一大笔的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没有年限限制,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时候也是无偿收回。最后,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可转让出租和抵押。



■ 相关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怎么写?土地承包通俗的来讲,就是甲方把自己的土地给乙方承包。这种现象在农村很常见,因为农村的土地资源丰富,有的土地还处于闲置状态。如果把土地给他人承包,就可以发......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是什么?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是什么?这几年来国家为了城市能够得到合理的开发以及土地能够被利用到最大化,不断的将城市进行改建。而地处于长三角一带的连云港市更是开发的重点区域。但是对于在......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企业征收土地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征收土地程序是怎样的?企业、政府都可以是征地的主体,但是企业征地时为了获取利润,而不是为了公共利益,故而企业在征地前需要整理材料,向当地政府报备,对于满足征地条件的,申请会被批......


·职工入职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职工入职需要签订的不只是劳动协议合同那么简单,还有职工入职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签订入职协议合同的话后续出现一些问题处理起来就会非常的困难,但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入职协议书有什......

·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
      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受到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前提。劳动关系除了由劳动合同确定以外,还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确定。那么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

·遇到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办
      遇到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办现如今,随着快递行业的不断发展,在生活当中有一些专门的物流公司。一般物流公司在运营的时候,都和商家签订的有具体的物流运输的合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肯定......

·房屋面积误差纠纷该怎么处理
      房屋面积误差纠纷该怎么处理一、房屋面积误差纠纷该怎么处理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购买学区房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案例:乙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学区房,但孩子入学时发现教育部门对学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小孩无法进入该小学就读,故想退房。律师解答:除非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学区......

·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此时自然是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那现实中,要是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话,面临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而实践中......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法定撤销情形有几种?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赠与合同就是:一方自意愿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另一方,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所构成的合同。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赠与方是可以......

·保密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保密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在生活当中,有一些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性质是比较特殊的,有些情况下可能会接触到公司最顶层的商业秘密。因此为了公司的利益不会遭受到损失,公司肯定是有要求劳动者......

·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书
      编号:  受益人:  根据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的申请,我单位同意作为被担保人的保证人承担按期偿还你公司与被担保人签订的____号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手续费以及履行有关义务......

·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


■ 法律问答
·职务职级并行从今日执行,6月将退休的公务员能享受吗?原执行职务职级中副调研员的女
·XX地产房屋维权去12月在骄阳地产买二手房是顶楼.10去办理交
·在工厂上班20年,厂方没有交纳社会保险,怎样才能维权?如果委
·你好,有个叫李家平在你拘留所吗?他是年29晚上打架被抓的。
·怎么能再次确认他是轻伤害?
·前天去售楼处交了定金,但回来上网查了查,发现网上的房子均价低于售楼处价格很多,我
·感情不和,男方出轨家暴,起诉离婚证据丢失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
·交通事故,我复议书都上交了一个多月了,还没有给我回信息,是怎么回事啊?
·商品房的收入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吗
·7岁女孩被她的姨夫吻下面,当时没有告诉父母,自己忍了,8后她想告发他,需要怎样?
·律师进看守所看人收费标准
·我是溧水区人,我老婆有个小姐妹现在关压在南京女子监狱里,请问
·二级资质的公司能否承建自己工程的桩基础,若可以,依据
·我是辽宁省丹东市股民,我现在持有ST利源股票5000股,现在
·我是个大专生 帮朋友贷款一两万以我名义 现在他不还了 我怎么人跟我说报警不受属于
·奥北公元回迁房买卖合同案
·你好,胡律师。我想问一下老板疑似用我的名字做假的法律诉讼,我
·交通事没有人员伤亡,我全但是对方迟迟不来交警队处我的车还在交警队扣着对方一直在我
·我的社保如何从老单位转入新公司名下,都需要什么手续和书面材料
·工会会员在交纳了全的会费后辞职,是否还享受会员待遇
·没成家的子女怎样才能单立户口本,因为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再婚以后从来不管我,后妈
·请问一下现在我爸妈离异我跟在我母亲这边父亲在我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离婚前借了很多债务并在离婚前给
·去买了一套新房,结果装修的时候发现天花板断裂,找开发商,却以楼上业主协商不了为s
·四月份在医院流产,十月份生孩子,孩子户口怎么办,这也算超生吗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