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一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要是离婚的话,此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但对于很多人而言都不清楚这个离婚财产究竟是怎么分配的。需要注意,只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才会涉及到分配的问题。那到底一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财产包括哪些
(一)工资、奖金。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劳动报酬在以各种形式出现,如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这些都应视为工资、奖金性收入,应当纳入工资、奖金范围,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四)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指上述四项财产以外,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这个灵活规定,是因现实生活中的财产情况变化较快,除了上述规定的几种共有财产外,还可能会出现其他未列明但又确实应认定为共有财产的情况,作出这种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填补列举式立法与现实存在之间总会有距离的不足,以适应时代变化发展的需要。此外,在审判实践中,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应该不同情况分别处理,所得孳息、增值,如果婚后完全未付出劳动的,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而对婚后付出了劳动的孳息、增值的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在对财产进行分配之前,需要先区分究竟这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要是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就是不能分配的。而具体一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相关内容
·双胞胎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如何确定?
      夫妻要离婚,无论是谁的过错,这都会给孩子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离婚夫妻在争夺财产的同时,还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商讨孩子的抚养费。种种现象表明,孩子往往是离婚案件中最大的受害者。如果夫妻......


·卖了婚前个人房产再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


·如何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效力?
      司法实践中将手机短信是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


·怎样判定有无抚养能力?
      怎样判定有无抚养能力?夫妻双方闹离婚的时候,争议的焦点往往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上。协商不成的话,就得通过法院介入处理。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权的时候,首先得看双方是否......


·公职人员被判缓刑保留公职吗
      一般对于公务人员或者事业单位的人员才会具有公职,如果是一般私企中的工作人员,则就谈不上公职问题了。对于具有公职的人来讲,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而此时满足条件则可以适用缓刑。那一般被......

·实际离婚抚养费上限是多少?
      夫妻离婚在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处理好了之后,紧接着还需要处理抚养费的问题,不过很多人都在问离婚抚养费上限是多少。但其实我国对抚养费的上限并没有做出过规定,一般只要是在子女正常的生活学习......

·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吗
      公民在购买房产的时候,一般来讲都是将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自己或夫妻名下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夫妻出钱购买房产的,却想要登记在孩子的名下。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吗?我......

·在房产的租赁纠纷中最常见的三几大误区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一)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

·江苏省各类犯罪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
      1。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抢劫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2。盗窃罪(刑法第264条)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万元......

·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什么山东省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近来经济发展十分迅猛,相应的征地也开展的十分热烈。我们知道征地就会有征地补偿,当地都会颁布相关的规定来进行补偿,相信很多......

·恶意或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上的权利随票据而转移。原则上,持有票据的即可享有票据上的权利。然而,绝对地遵循这一规则,有悖诚实信用原则,交易安全也因此受到损害。因此,各国法律又规定,票据转让过程中受让人主观......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依据有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依据有什么?关于土地使用权流转,我们知道它的意思就是由拥有土地的农户将土地转让给其他农户或者组织。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也是这样的概念。但是很多人会想知道农村土地使......

·微信是非常好的社交工具,当前还有许多微商在微信上进行商品的买
      微信是非常好的社交工具,当前还有许多微商在微信上进行商品的买卖,虽说一般的微商买东西只是占用了我们的一些网络空间,但其实其中还充斥着一些网络骗子,这些骗子用卖东西的名义来行骗,而且......


■ 法律问答
·有没有支付令呢?我要诉欠我钱的人。但是没给我开欠条,不过有微
·请问,人要是被羁押了会第一时间打电话 通知家属吗?
·结婚两流产两次感情破裂要求起诉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想让对方赔偿0说法可行
·告知交通事故,开车把人撞了
·扬州市法院发出首个“行为保全”禁令
·你好,我家人今年4月因为网络*博非法获利并发展下线被公安部门
·赣榆渔船燃油补贴问题
·房产商解决不了问题要求与户主退房户主该咋办
·胡律师好,有人一三年七月份向我借了捌万现金,月息一分,有人担
·我想探视亲人,什么时间可以会见
·您好!请问您能不能帮忙吗份材料吗
·你好 我问下脸部被挠伤还有眼底被打的眼底出血算轻伤吗 谢谢
·年底了老板炒了我鱿鱼,工作一年多了
·父亲打人坐牢一多要赔0万没钱赔会从子女卡里扣款
·我的地税晚交一天 应该罚款多少
·我想问一下,我在公司总共做了10年的时间,中途离开过1年。就
·我们有十二个人2017年在苏州市火炬路与苏福路交叉口华能电厂
·请问这个同学有没有负责?
·我男朋友关在延安黄龙看守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
·45吨普通货车取消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吗?
·能不能申请上级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有其他办法!急 希望大家多给我写提议 麻烦帮帮忙
·我有3间商品房,头2住2间房子,第3住1间,没到期,就死在房子里,我现在3间房子
·惠阳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我是广东省惠阳市一汽车配件厂焊工
·试用期内提出离职还会得到赔偿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