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医疗过错纠纷诉讼时效多长?

医疗过错纠纷诉讼时效多长? 一、医疗过错纠纷诉讼时效多长?
1、《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予保护。”
2、《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由此可见,医疗过错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鉴于医疗纠纷专业性极强,实践中一般采用“知道”而非“应当知道”的标准,具体来说,即患者知道有损害后果发生时,可以以此作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或损害后果出现后一段时间,患者通过某种途径知道权利被侵害(即知医院有过错)时,也可以作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但最终损害后果出现后超过20年患方未起诉的,丧失胜诉权。
同时,如果患者有证据证明其在一年内曾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或双方经第三方调节机构调解的,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将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仍为一年时间。
二、医疗过错纠纷诉讼请求的计算标准有哪些?
1、一般医疗过错赔偿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及数额确定如下:因就医治疗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具体数额确定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区别不大。
2、因致残而主张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计算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不同,表现在:计算标准不同,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年限不同,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亦不同,表现在:计算标准不同,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计算年限不同,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因死亡而主张的项目。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患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同残疾赔偿金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遭遇医疗过错纠纷时,医疗过错责任认定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后续的索赔都是以该责任认定为基础和前提的。上文中除了提及诉讼时效外,还为您整理了医疗过错纠纷诉讼请求的计算标准,希望能帮到您。



■ 相关内容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面材料怎么写?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面材料怎么写?一、撰写要点1、条理清楚;2、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的医疗过错着......


·医疗调解要提供什么材料?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调解要提供什么材料?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医疗调解应提供哪些材料在调解医疗纠纷时,患方要保存和提供一些原始单据,包括:1、医疗费用的原始单据,如:住院结算单原件;医疗机构收......


·医患关系如何解决
      医患关系如何解决最近几年,医患关系是否紧张,原因是非常多的,如医疗费过高、一些医生因没缴纳医药费就见死不救等等,医患关系紧张不利于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那么医患关系如何解决?我们在下文......


·劳动者与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本
      劳动者与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本当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过期后,存在续约申请问题,当然在医院这种服务大众的部门也会存在写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这类问题,那么就由来给您讲解一下续约合同的条件以......


·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
      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一、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 (单位名称)的债......

·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名称是企业对外形象的代表和展示,与企业的商誉价值、行业影响力、市场知名度,甚至未来的发展前景有着十分重要、紧密的联系,一个好的公司名称不仅符合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

·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公益诉讼,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  1.根据诉讼的性质,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南京律师网。公益诉讼应当是一种独立的诉讼类型,其最终应当是与现在三大诉讼并列的一......

·海关备案须知
      一、海关备案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别1、商标专用权2、著作权3、专利权二、海关备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1、商标权备案申请申请人应当与商标注册证载明的商标注册人一致。2、专利权备案申请申......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

·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样的?噪音,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马路上面的汽车喇叭,菜市场,施工现场,铁路,飞机起飞,这些都会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的,有些噪音我们是在我们的忍受范围......

·侵占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侵占罪的定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

·缓刑犯减刑应由哪一级单位申报?
      缓刑不是一种单独的刑种,仅是刑罚具体运用中的一项制度,对缓刑犯减刑是减轻原来所判处的刑罚,同时相应缩减其缓刑考验期。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11月12日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缓......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的活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 法律问答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是离婚,我想做本假的婚姻状况不填,因为太难看了,能用san
·我领取了检验合格标志。但行驶证上的日期没变。怎么回事
·公费医疗 保险 行政补偿
·请问监护权和抚养权有何区别
·我要申请会见。
·徐律师,经常熟法院一位法官的提示,特向您咨询一事。即票据纠纷
·做兼职是,骗子说那我信息做银行门禁卡和工资发放,个人认证为由要去我的手机卡、银行
·你好,叶律师 因为一些纠纷需要调查两个房产的房产证上的房主
·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
·环湖南路房屋拆迁,我家的房屋被修环湖路拆迁
·无税务登记证的经销商通过第三方买车是否合法?
·你好,我丈夫因为屡教不改在外*博骗取钱财,现被抓,我想离婚该怎么做?
·农村户口离婚女性能申请廉租房吗
·共同财产权和财产继承权
·需要当年请教具体内容,请联系
·早上好,咨询下:关于法院判决要赔偿55万元,未按照指定的期
·家庭财产分割
·电焊工工作现场倒地经抢救无效死
·疫情后开放一年多了武汉女子监狱还没有开始案件办理现在因
·你好我想需要一份劳务证明怎么
·以假身份签定的合同,协议是否有效
·派出所10月28移诉了,什么时候能开庭
·定金交了,转让协议和合同都没签,法律怎么定性?
·我和别人合伙做生意亏了,他们让我一个人承担亏损,并让我写了借条,我能通过法律诉讼要求他们共同承担亏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