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拼车出车祸谁承担责任

拼车出车祸谁承担责任 一、拼车出车祸谁承担责任
1、拼车分有偿和无偿。有偿拼车是指需车方向供车方支付一定对价的拼车形式,其中支付的对价可以是金钱、油卡,也可以是其他财物。双向拼车也可视为有偿拼车。无论是在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的情况下,对于乘车人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司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偿拼车与无偿拼车,司机承担的责任大小会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对于有偿拼车,司机与搭乘人之间实际上就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司机负有将搭乘者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并在运输过程中对乘车人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在无偿拼车的情况下,出于公平的考虑,司法实践中一般会酌情适当减轻司机的赔偿责任。
2、为了避免“无偿”拼车造成事故后还要对乘车人进行赔偿,一些司机想出了签订免责条款的主意,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拼车出行过程中,造成的对于乘车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司机一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种免责协议并不一定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免责协议应区分其免除责任的范围,对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约定,因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一般会遵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认可协议的效力;然而,对于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因违反了公序良俗,将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3、发生交通事故,一方面可能会造成乘车人的伤害,同时也必然造成双方车辆的损坏。许多乘车人十分关心,对于这部分损失,其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部分损失,通常情况下应由双方司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比例进行分担,乘车人无需负责。但是,如果乘车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那么就应该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过错包括很多情况,例如乘车人在车内有不当举动,影响了司机驾车而造成交通事故,再比如乘车人强行要求司机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的。
二、拼车发生车祸应如何赔偿
除了上文中赔偿主体的确定外,拼车发生车祸还需要考虑具体的赔偿项目。具体包括:
1、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赔偿金
其一,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器具费
(9)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2)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拼车发生车祸,很容易就由谁来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问题产生纠纷,这样造成交通事故受害者索偿时各方相互推诿。所以如果遇到拼车发生车祸的情形,无论哪一方,最好及时请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帮忙,对于拼车的一方而言,律师可以帮助你尽快确认由谁来承担责任。



■ 相关内容
·法律援助医疗事故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援助医疗事故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3、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1)已经立案......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本身就是一件不幸的事情,然而更不幸的是许多人因为不了解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后续的赔偿中不知应提起哪些赔偿,因此损害了自身利益。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


·怎么计算二手房交易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承担的不同的税费,很多买卖二手房的人对二手房交易税费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告诉您二手房交易费用该如何计算。根据法律规定,二手房交易税费是由......


·公司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哪些规定?
      公司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哪些规定?我国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行为,早已制定发行了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但鲜有公司尝试。那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该符合哪些规......


·同居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同居关系虽然并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具体的分割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照顾无过错方。    根据《关于人......

·如何进行交强险索赔 交强险怎么进行索赔 一、如何进行交强险
      如何进行交强险索赔交强险怎么进行索赔一、如何进行交强险索赔交强险的理赔程序按照以下规定办理:(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

·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其不仅非经合法批准而秘密砍伐,而且行为人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但对实践中盗伐林木的行为,需要先进行认定,然......

·刑事再审案件如何审理?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

·交通事故官司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无疑是一个家庭的不幸,争取交通事故的正当利益就成了人们密切关注的事项。交通事故官司注意事项除了聘请一个具有高专业知识的律师之外,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我们注意。今天,我们就为......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有什么不同
      刑事犯罪根据主观心态的不同,可以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其中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不同,其中过失犯罪的处罚要轻与故意犯罪。那么除此之外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有什么......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罪要件是什么?
      对于扰乱军事管理区正常秩序,影响其正常教学、科研和训练的,公安机关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那么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罪要件是什么?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

·包庇罪的认定
       窝藏、包庇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区别根据《刑法》第306条的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

·员工工资福利制度有哪些?
      公司对员工除了要有薪酬的内部公平特点,还有就是对不同的员工的福利待遇不同。不同公司的福利待遇都是不同的,但是即使是不同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也有着相似点,那么,员工工资福利制度有哪些?......

·公司隐名股东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1、隐名投资人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投资人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投资人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


■ 法律问答
·拆房子时发生的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工伤致残,老板撒手不管,我的腰被砸断了是工伤
·我在我们当地信用社有一笔贷款可是哪个不是我的签字画呀是他们内部冒
·杨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双方签了离婚协议,财产分配好了,房
·自动售货机和商店明码标价
·因为工伤造成左胸四根肋骨断裂,请问能评几级伤残?如果一次买断大概能理赔多少?
·交通遇上这样的事咋办
·本人因老父死亡赔偿金,本人应得部分被,弟弟非法侵占,我在辽宁
·文登市文城镇河埠庄村我在 二十三元钱一盒蚊香片过期的怎
·房屋按揭,男方不离
·你好,我是蠡县的,宋佳乐用我的信息帮助他办理联通公司业务为名
·租凭的厂房房管处不允许放有冲力的机器
·交通事故,法院的审查要多久
·单位已欠我们职工工资3个月了,前几天我们和法人签了欠薪确认函,当时承诺过几天发工
·你好,请问宜昌市第一看守所电话号码吗
·行驶证检验有效期是不是指审车的日期?
·我想和妻子离婚,有两个男孩,目前女方父母带,一个4岁,一个3岁,我想要大的孩子,
·我的建行卡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被法院冻结了,也没有通知,但别的银行卡还能用,这是怎么回事啊?求解
·老公出轨.我提出离?孩子三岁?如果我要求带走孩?他需要支付多少赡养费?他的工资他
·我在岳麓区安居乐家居广场5楼怡心居家具店定购了一套家具并交了
·赠与的款可以要回吗?,一般要不回来
·您好!政府采空区拆迁房补助一户105000元。我这户三口人,
·交通事故赔偿货主和车主一起承担吗
·身份证挂失后一定要办理登报声明吗?我以0月份的时候身份证丟了会有什么影响呢san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