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恋爱期间的赠与认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恋爱期间或婚约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互赠未超过合理范围的财物应认定为一般赠与,该部分赠与一旦将财物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非因法定情形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而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对于金额较大,明显超过双方交往期间正常开支范畴的部分馈赠,不同于一般的财物赠与,双方虽在成立赠与合同当时没有明示,但双方都明白大额度财物的馈赠行为暗含了双方将来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的美好愿望,这一愿望是双方当事人成立该赠与法律关系的目的,双方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是一种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事实,即双方的赠与合同实际上附了解除条件,自条件成就(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时赠与合同失效,受赠人应向赠与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 相关内容
·国外办理结婚证,在国内起诉离婚的结婚证书的认证
      现在中国公民到国外留学、经商、工作、居住、旅游、移民的越来越多,因此在国外注册结婚领取结婚证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可是一旦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想要离婚问题就会变得......


·离婚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诉讼中,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1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体现了《婚姻法》对夫妻财产权益的保护。婚姻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重婚,通常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除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外,对有证据证明固定资产或其......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是否可以多分房产份额?
      1.《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


·如何认定夫妻另一方是否同意
      《民法典》第301条规定可知,共同共有人要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必须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将该条适用到夫妻共有关系中,则意味着夫妻一方要出售夫妻共同所有房产应经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夫妻另一方同......

·离婚协议能否约定管辖法院
      离婚协议不同于普通的民商事合同,它本质上是一种基于身份关系而签订的特殊协议,对协议双方的婚姻、子女抚养等重大人身权利产生直接影响,是具有人身属性的特殊协议,因离婚协议发生纠纷,不属......

·签订劳动合同谨防落入六大陷阱
      春节一过,有很多人重新选择了工作单位,需要签劳动合同;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的人也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此间法律部门提醒广大从业者,谨防一些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方面布设的陷阱。  一是“霸......

·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执行
      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了离职手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还算工伤吗?
      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工伤保险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合......

·《住宅质量保证书》都约定了什么?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

·如何进行离婚诉讼?流程具体如下
      进行离婚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诉讼离婚——起诉(原告)、应诉(被告)&......

·交通事故不许“私了”的七种情况
          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虽然允许并鼓励当事人对事故进行“私了”,但是,正如事事都有一个界限和范围一样,交通事故并非都可以“私了”,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

·诉讼时原告仍可请求停止侵权行为
      当事人在诉讼前没有提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在诉讼时,仍可提出先行停止侵权行为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当事人有权......

·因劳动者自身原因故意或过失不签订劳动合同,事后能否据此主张双倍工资补偿?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能否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赔偿。但在实践中不同地区有不同规定,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1)因劳......


■ 法律问答
·这份合同有效吗?,在不知道菜地的具体面积时跟开发商签了买卖菜地的合同
·房屋拆迁,家住沈阳市沈河区楼房
·婚姻家庭纠纷,我老婆起诉离婚,想找个律师协助家庭经济纠纷
·宅基地拆迁安置和30年承包地补偿问题
·男方为房屋所有人(个人所有),现要办理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同意孩子1
·特别紧急,麻烦的几个问题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人逃逸住院的医疗费给报吗?怎么报、受害人已死亡有医保是退休职
·我想往监狱寄一本字帖,一本书,可以吗?他收的到吗?
·户口分开后,那些人口钱是否给我?
·劳务纠纷,我给一家外企投了一份简历并得到面试
·求助怀孕生的孩子不是老公的,这婚姻怎么
·在看守所还要再审吗 怎么知道多大的罪 怎样取保候审
·车祸,出了车祸,出了车祸,当时车主送去的医院,后车主报了
·烟台市拘留所能看人吗?
·挪车被别人打伤民事诉讼委托多少钱
·我是上海市民,泰州有一套四合院祖屋,想打遗产官司,不知房子的
·你好,我和朋友合伙投资,我30万,他170万。生意都是他在处
·你好,我的大车被人盗,现在公安不给立案,我该怎么san
·我的儿子会判给谁,我谈过一个男朋友
·我买车把车落户在租赁公司了三,还完贷款之后这个车我能提出来落到这个地方吗?
·你好,请问一下,我给儿子在合肥买了房子公积金贷款需要我担保,我是个体户做服装生意的这边新市场没有缴
·借了两万一之后要还四万多是不是高利贷怎么解决
·我租的房子没暖气 暖气费都交了 怎么解决
·持*无意伤害到了朋友属于什么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