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无证驾驶撞伤人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就是指驾驶人并未按照我国交

无证驾驶撞伤人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就是指驾驶人并未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考取驾照便开车行驶的行为。无证驾驶是很危险的由于没有经过专业的练习可能会撞伤行人。那么在我国对于无证驾驶撞伤人怎么处罚的呢?下面您就跟网站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无证驾驶撞人处罚规定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无证驾驶出事故要负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指定具体的道理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常见的法律依据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故当事人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无证驾驶在我国是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那么无证驾驶撞伤人怎么处罚呢,如果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处罚的话刑期会在3年至7年之间。所以我们在此提醒您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考取驾照,如果在交通事故方面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详情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们。






■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似乎每天都有发生,因为人们对交通规则的轻视,对法律法
      交通事故似乎每天都有发生,因为人们对交通规则的轻视,对法律法规的漠然,导致经常会有交通事故发生,并且,也总是有很多无辜生命丧失,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秩序,对于这样违章违法的行为,是要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鉴定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鉴定费谁承担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


·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标准
      因交通事导致的人身伤害损害赔偿案件中,现实生活中受伤害方因致害导致伤残或者死亡,其下有未成年子女等,出于对未成年人以后生活来源的考虑,赔偿金里面就会包括其抚养费,那么,交通事故小孩......


·车祸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车祸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车祸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


·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哺乳期是是女员工哺育婴儿的时间,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内,可能和用人单位会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借口对于女员工斥退或者做其他处理。那么法律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是怎样的呢?整理......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还能补吗
      现在有很多的用人单位,各方面的管理制度都非常严格,在招聘新员工的时候,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员工出具和原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一般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出具的是......

·商标权人的义务是怎样的
      商标权人的义务是怎样的权利和义务往往是对等的,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就无可避免的要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对于商标权人来讲,其应该履行哪些义务,而又享有哪些权利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虽然是国家工作机关,但仍是要收取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虽然是国家工作机关,但仍是要收取一定费用来办理案件。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向法院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用。诉讼费用因案件不同而有所差别,案件标......

·聚众斗殴罪主犯判多久
      通常情况下对主犯的处罚,也就是按照《刑法》中规定的内容进行,只不过此时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才能确定最终的量刑。那么您知道对于聚众斗殴主犯应该判多久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您都应该之知道债吧,但是我告诉您,债并不是只有借贷关系才会产生的哦,平时所说的借贷关系的债务,是二者之间相互签署契约产生的。那么债权是什么呢?债权法律关系又......

·厂房拆迁赔偿系数是多少?
      厂房拆迁赔偿系数是多少?一、厂房拆迁赔偿范围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规定在我国,为了促进公司的正常运转,董事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董事长并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决定,需要对于董事长的职权作出相应的规定,一方面可以确保董事长的......

·工伤多长时间鉴定
      在受伤的职工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工伤鉴定时间的内容。但是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时间不是很了解,导致错过了工伤鉴定的时间,那么工伤多长时间鉴定呢?请阅读下文,我们为您介绍......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为妥善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统一审判标准和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


■ 法律问答
·工伤合疗可以报吗,工地老板不支付医药费的情况下??
·您好!我是双峰县杏子铺人,现在有一件事情要请教律师,在202
·空挂户对孩子上学卖房有应响吗san
·吃K粉是犯法的吗,吃K粉第二次被捉到是犯法的吗?是要坐牢的吗?如果是要坐多久?
·他们这样合法吗?,我的一个朋友在超市买莲藕时
·就是小区的公摊面积拿来做了车位,保安和业主从物业哪里租过来然后转租给我们赚钱,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
·离婚案,我1992年我和女方在一起生活至今;现在我们到法院离婚;因为我现在分文没
·关于工厂搬迁赔偿问题咨询律师
·办离职手续,因我们7月26号晚上7点出去并刷自己的卡我们出去之后就把厂牌给另外一
·工资求偿,公司也未给职工生活费及工资
·没在本地能起诉离婚吗
·尊敬的人民法院领导,我接到一份快递,听说我儿在上海看宁所,不
·朋友被治安拘留了可以探视吗?
·您好,周律师,我是龙湾区状元花苑的业主,我们小区的店面业主未
·民间借贷败诉,需要上诉律师
·你好,我是江苏沭阳人,一直在上海浦东工作。大概是2018年7
·在异地借给朋友钱,都是微信转账,微信借条,起诉过一次,永川区
·通过网络平台刷单赚钱,通过银行卡转账被河南濮阳警方冻结账户,
·袭律师您好:我有个案子,想请您代理。河北省,南宫市,子仲镇,
·因为感情问题被骗了五千块怎么办
·和房屋代理商交了定金是否可以要回?
·我是骑电动车,对方在非机动车道掉头,把我撞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现在对方提车
·热力管道损坏漏水到其他住户赔偿问题
·我在医院拔了一只智齿后,左肩感到不适时间一长导致睡觉也睡不着,不知跑了多少家医院,做了多少种检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