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侵权诉讼中的证据要点
生态环境侵权诉讼中,原告(被侵权人)应注意调查收集以下证据:
(一)证明被告排放了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环境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排污在线申报、企业生产记录、环保设施运行记录、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突发事件调查报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环境监察机构的调查材料、环境侵权及其环境事件调查处理报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记录、生态环境损害现场的视频资料和照片等南京律师网。
(二)证明被侵权人的损害。包括被损害的水体(地表水和地下水)、土地 、空气及其环境的检测、检验、监测报告,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被侵权致死的动植物的实物及其检测、检验或鉴定报告,以及相关的录像、录音、相片等南京律师网。被侵权人的医疗诊治报告或重金属中毒鉴定报告等。以及证明环境侵权损害程度的证据,包括证明被侵权致死的动植物的数量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受害动植物的原始票据,物价部门或市场管理机构出具的价格证明,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出具的生态环境修复或损害报告等。
(三)侵权人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次生污染物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包括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报告,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以及有关专家出具的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