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申请扣押船舶需要提供担保吗?

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应当责令其提供担保。

但因船员劳务合同、海上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请扣押船舶,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海事法院受理海事请求保全申请,可以责令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海事请求人不提供的,驳回其申请。对于哪些情况必须提供担保,哪些情况下可以不需要担保,由于没有相应的判断标准,出于谨慎和降低风险,海事法院几乎对所有扣船申请都要求提供一定形式的担保。

  本条明确了以提供担保为原则,不需要担保为例外,并对不需要担保的两种例外情形进行列举式规定:因船员劳务合同、海上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请扣押船舶,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因为船员工资一般数额较小,债权债务关系较为明确,海上人身伤亡受害人往往正处于生活困境,无力提供担保。如果坚持要求船员或受害人提供担保,可能会变相剥夺其申请扣船的权利。。

■ 相关内容
·船舶拍卖价款的分配顺序
      海事法院拍卖、变卖船舶所得价款及其利息,先行拨付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后,依法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二)由船舶留......


·船舶挂靠企业有刑事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船舶挂靠经营的责任是由实际控制的挂靠人承担,与挂靠企业以及他们负责人等没有任何的关系,更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其实,在我国刑法中单位构成犯罪的罪名不少,而在这些单位构......


·扣船与诉讼分别管辖
      海诉法第19条规定,海事请求保全执行后,有关海事纠纷未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就该海事请求,可以向采取海事请求保全的海事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之间订有......


·海商合同纠纷案件有哪些?
      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包括:(1)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远洋运输、含有海运区段的国际多式联运、沿海和内河运输,以及水水联运、水陆联运等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2)水上旅客和行......


·包船运输合同
      托运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船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原审原告):××电脑硬件公司地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经理被申诉......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

·通过传真签订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建市[2003]3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了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未实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双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1、对于长bai期两不找状态下的劳动关系,认定du双方长期不存在实际的劳动权利义zhi务,劳动者dao未提供劳动单位、以未支付过劳动报酬,因双方未对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和终止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有......

·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合同
      订约人:  某某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SHE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标准磁罗经,......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nb......

·超期未回迁,怎么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1.2011年12月5日,王艳影与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第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房屋征收办)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选择实物安置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并约定房......


■ 法律问答
·工伤,去年在井下意外受伤
·我有辆没手续车,压给人家了,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给他开走了,请问违法吗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工伤评不上伤残等级,还有必要报吗
·老板,拖欠工资一年不给,怎么办?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本人无过错公司无故终止劳动关系,不支付加
·江苏户籍的学生能转到湖北上学吗?能高考吗?
·车祸的赔偿。城市和农村的有什么差别呢。
·我离婚了,,现在在登记还要离婚证吗?
·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谁
·我为别人介绍了一台挖掘机算犯法吗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五险一金吗
·岳父率領他全家 軟禁我的媳婦和我的小閨女
·解除同居关系患病方要求赔偿
·你好,我想请问征信拉黑,如果把欠款全部还清,征信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正常?什么时候可以贷款买房子
·怎么讨要薪水,我和公司劳动合同签约到期没有续签
·交通肇事赔偿问题
·关于欠条的问题,我从朋友那里接手一个柜台
·你好,我欠别000块钱,别人把我告了,那会没打欠条,今天司法局给我打电话让我偿还,我现在没能力
·物业责任,您好,您好,我是安平镇居民,去年暖气改造(统一
·您好!我*买了一瓶葡萄烈酒。发现里面有一个虫子。该怎么
·购房合同中的联系电话
·:我儿子以前在南京工作,前年离婚后就回四川了,当时是女方起诉
·理发店绣眉未修好,我要求赔赏洗眉san
·家庭婚姻问题该怎么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