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项目是什么

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项目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二、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交通肇事逃逸以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情况。司法实践在处理具体案件中据以定罪量刑的结果也往往不相同。因此,往往对同一犯罪情节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都互相渗透着矛盾的观点。笔者试从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对这一规定进行简单的分析,对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如何定罪问题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
如何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当前,在刑法理论上主要有以下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条文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被害人受伤严重,但并未死亡,如抢救及时可能挽救其生命,但由于行为人不采取积极的救护措施,并逃离事故现场,致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死亡的行为。第二种观点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应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两次交通事故,也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的情况,就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情节的规定。由此,我们也能够看出,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在这里显得非常关键。因此,客观的分析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对如何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以及就此类案件如何定罪就显得非常重要。
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肇事后果。然而,人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不断变化的,在一定条件下故意行为可以转化为过失行为,过失行为也可以转化为故意行为。随着主观心理态度的变化,行为的性质也会随着发生变化。因此,在处理“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时,就要特别注意分析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及其变化情况。尤其要注意查明行为人肇事后对自己交通肇事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因为交通肇事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话,此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肯定的了,但就刑事责任来看,若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当然也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具体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项目,显然与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不一样。



■ 相关内容
·每个人都知道交通事故将会造成的后果是十分的严重的,通常重大交
      每个人都知道交通事故将会造成的后果是十分的严重的,通常重大交通事故都会造成很多人员的伤亡,同时,肇事者也会依法进行追究刑事的人并且要进行高额的赔偿,可见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


·交通事故车主不来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在购买了足额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就会在责
      在购买了足额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就会在责任限额内做出赔偿,但是交强险也是有赔偿范围的,那么如果是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交强险赔偿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醉酒......


·劳动争议和解书有什么特征?
      劳动争议和解书有什么特征?一、劳动争议和解书的特征1、双方性。劳动争议协商是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争议,无第三者介入。调解、仲裁、诉讼都依靠第三者介入并居中发挥重要作用甚......

·合同内容陷阱
      合同内容为防止行为人在合同条款和合同内容上弄虚作假,或者进行合同诈骗,签订合同时必须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更加规范、明确,以利履行。同时,逐条审查合同主要条款,特别......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如何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在劳务派遣期间,劳务人员如果不幸发生工伤,那么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来负责承担。这是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

·公司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哪些规定?
      公司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哪些规定?我国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行为,早已制定发行了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但鲜有公司尝试。那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该符合哪些规......

·患有哪些疾病法定禁止结婚
      即将准备结婚的男女,要是发现其中一方身患比较特殊的疾病,则就有可能导致最终无法办理结婚登记,这里的特殊疾病就是相关法律中规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到底当事人患有哪些疾病法定禁止结婚呢......

·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职工受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此后还需要对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作出具体的伤残鉴定,之后再进行工伤赔偿。那具体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这是很重要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方有病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吗
      我们知道男女结婚的时候,如果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时,此时就是属于禁止结婚的条件,不会允许男女领取到结婚证的。鉴于此,有的夫妻在婚后发现一方患病了,此时不想拖累自己而生......

·转让专利权取得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转让专利权取得收入属于什么收入一、转让专利权取得收入属于什么收入专利权属于财产权,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二)
      合同号码: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有哪些?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有哪些?现在我国对设立企业的要求降低了很多,而且在设立企业的时候很多的东西都是可以进行出资的,而不单单只能以资金的方式进行出资了,而且对于一些无形的资产也......


■ 法律问答
·责任的后果有谁来承担,就小孩深II度烫伤
·对方由于经营各种行业资金缺乏问我借了8万元做周转答应到1月2
·著作权的问题:建筑工程设计图与实体建筑分别属于著作法中的图形作品与建筑作品
·刘玉翠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七年前,刘玉翠欲在某
·我咨询有人在微信上进行人身、人格和民族污辱犯罪的法律申诉问题
·我在轻纺城卖布,客户是金华人,在2017至2018年间客户向我买布共计人民币30万元左
·我晚上骑电瓶车碰倒正在拉车的大爷,大爷今6岁。天气冷,我决定留下来看护大爷请问检
·您好,我有一个官司需要找你
·麻烦您查一下李xx被关在娄底市看守所哪里,非常感谢
·我媳妇在咱凤翔叫去搞直销了让她交000元我该怎么
·未满18岁认识现在的老公拍拖四年拍拖期间男方天天酗酒
·江苏首例犯罪嫌疑人死亡违法所得没收案
·你好刘律师!有人欠钱不还微信电话拉黑。我想咨询一下怎么能要上
·大律师你好 我在这个企业工作了有二十几年了现在不想干了能得
·韩国游戏币交易网内韩币纠纷
·您好,想咨询一个事,一客户现欠我司货款,从去年5月左右拖欠到
·你好律师,我是德清新市镇的,我家装修房子发生纠纷
·加私柴油,来到家里捉人
·如果保险公司赔钱了 那么司机还有责任吗
·同居期间债务关系,我与一女人六年前相识
·请问涉及1000万的公司股权拆分问题可以解决吗?
·债务纠纷!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饭店客人吃饭签单,但是好几年了总是拖着不给,可以起诉他吗?要
·会不会影响我申请其他国家专利的优先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