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私营企业劳动关系解出的几种情形

私营企业劳动关系解出的几种情形首先,企业不能随便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25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39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那么,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1、由于法律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限制较少,解除程序上也没有硬性规定,因此,在法定解除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尽量采取协商的方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2、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与员工签订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在该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劳动关系解除的原因、解除的时间、工作的交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事项。
3、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时,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避免采取欺诈或胁迫的手段,否则协议无效。
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1、企业以员工存在过错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对员工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企业应当事先做好相应的制度规范和合同约定,并固定和保存好员工违反的相关证据。
2、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应充分注意解除的程序,尤其是有工会的企业,以免因程序不当而导致解除行为违法。
3、企业欲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时,需对相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企业不能对前述概念任意进行扩大解释,需要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适用。
4、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既要满足法定条件,也要遵守法定程序,否则违反任何一项,都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企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员工拥有选择是否恢复劳动关系的权利。如果员工不愿再恢复劳动关系,那么企业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三、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提出辞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企业务必要求员工提交书面的辞呈或辞职报告,并妥善保管,以免员工口头提出辞职,后又反悔,要求恢复工作,或以被企业辞退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员工突然辞职或不辞而别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生前述情况,企业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在第一时间提出请求或诉诸法律。
四、离职手续的办理
企业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履行如下手续:
1、指定工作人员与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2、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也就是常说的“离职证明”。
3、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4、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5、对已经解除的劳动合同文本、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保存备查。
不论劳动合同的订立还是劳动关系的解除,这都是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因此我们一定要依法办事。作为企业一方,不能随便解雇员工,即使要解雇员工,也要事前通知或者支付相应的补偿,作为员工,也不能无故离职,要事先通知用人方。因此,在私营企业劳动关系解出中,重要的是双方一定要做好沟通。



■ 相关内容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法规有哪些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法规有哪些如今,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的建筑。并且,我国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各种工程也是在不断地加速增长过程当中。各种各样的建筑参差不齐,就更加需要我国的法规对建筑......


·工厂新员工入职注意是什么?
      近几年我国很多的高校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甚至高学历的学生都不能有个合适的工作,在这样的状况下我国在积极的调整和解决,保障和提高高校的就业率。而新员工进入公司职位之后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


·东营工程质量鉴定是怎样的
      东营工程质量鉴定是怎样的鉴定的?在建设中工程质量一直是所有人关注的问题,也是很多人努力的方向,一个工程的质量好坏的影响非常广泛,也是会对很多人的权益造成严重的上海。因此我国在法律......


·工伤赔偿有什么项目,工伤赔偿哪些项目
      在实践中,即便是不懂法的人也知道,如果自己实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伤,那单位是要向自己赔偿的。那么,在法律上,工伤赔偿有什么项目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工伤死亡的赔......


·征收中的土地使用权如何补偿?
      征收中的土地使用权如何补偿?我们知道,我国土地归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个体都只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归属不改变。在征收土地时的补偿问题一直困扰着您。那么,征收中的土地使用权如何......

·租房合同违约" style="text-decoration
      租房合同违约"style="text-decoration:none;">????租房合同违约??????房屋转租"style="text-decoration:none;">房屋转租??????房屋租赁纠纷"style="text-decoration:none;"......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6月16日下午,在江苏省保监局召开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车险费率改革的更多细节被公布出来,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交通违章记......

·离婚协议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孩子是当今中国社会乃至全世界都关注在意的话题,提到孩子就会想到婚姻,婚姻对人们来说更是一个焦点的话题,很多人的婚姻并不美好,所以我们将常会看到不少的家庭最终选择离婚。那么离婚协议小......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在我国,每年的建筑工程设施数不胜数,由于工程建筑带来了巨大的能量损耗。为了节省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制定了建筑节能等相关政策。建筑节能工程在空......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
      一、量刑标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

·变更抚养权是否一定要通过诉讼方式
      抚养小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抚养权是一个复杂而又麻烦的问题,那么,变更抚养权是否要通过诉讼方式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

·离婚第二次起诉 会判离吗?
      有的夫妻在第一次离婚被法院驳回或者判决不准离的情况下,接下来可能又想要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那离婚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吗?很多人搞不清楚这个问题,认为多起诉几次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那我国......

·论立功的构成条件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立功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即立功的犯罪分子可以得到从轻、减轻或......

·如何来界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罪
      《刑法》中没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罪,但如果是故意实施伤害行为造成了对方死亡的话,那此时一般是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不过需要考虑实际造成对方死亡的损害结果才行。实践中,该如何来界......


■ 法律问答
·咨询你一个问题,我这边酒店一直是厨师长发我工资(有银行转账的
·我想问一下我的孩子去监狱探望
·轮胎被抢想咨询下先关细节
·房屋维权处理:商品房未按时交接是否一句不可抗力就没有责任了呢
·上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我和朋友投资入股,我没现金,朋友同意我以材料抵钱入股,后因材料问题无法抵钱我该给
·咨询,打架斗殴轻伤害,一般判多久
·取保受审已超过一最长期限,案件还在侦查中,下一步该怎么做可以不被刑san
·我那个驾照扣了十一分然后没去考试我该怎么
·刑事案件,但是有争议。
·我在私企上班6年,毎年签合同时都要签放弃交社保的补充条约
·胡律师,你的联系方式多少,你以前帮我代理过,这次还想请你。
·我的房子将要被拆迁,有人到我家来说我的房子要被征收
·农民工如何维护合法的权益
·如果口头辞职得到同意后,并没有书面行式申请的到期后单位并不给离职合法san
·我爷爷的房子,现在想把房屋分割给两兄弟,然后去公证,可是我叔叔不来公证签字
·钱汇过去我告诉他们给我回个信息,结果连个信息也没有照的先接到
·公司没通知突然停发公积金
·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可使用非货币资金
·怀孕七个月可以离婚么,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请问要判多少年啊,我父亲在2005年过失*了个人也是自卫当时就跑了今年已被捉拿归
·孩子变更抚养权,我和前夫离了半年了
·这个亲戚是我父亲的朋友,给他用来发展养职业。父母十前死了,大弟死了,小弟由于经常吃酒。有事是我承
·小轿车撞上了的士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