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非法经营罪的辩护词

一、辩护词之缓刑辩护
1、《起诉书》指控某某某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 《起诉书》指控某某某销售的药品的种类、名称、数量、来源和是否是处方药,某某某本人都已记不清清楚,只是大致记得一些品种。某物流公司的也没有相应记录,更没有买方的相关材料来证明。而能够通过其他证据证明药品的种类、名称、数量、来源和是否是处方药的药品价值为仅为16.2734万元,这部分药是某某某从某某某附院药房截留获得的,由某某某附院对账记录等相关材料可以证明。
虽然,某某某销售的货物价值总值近68万元,但去掉冬虫夏草后为48.011万元,再去掉某某某附院确认的16.2734万元,尚有31.7376万元不能确定销售的货物种类、名称、数量、来源,如是药品也不能确定是否是处方药,如是非处方药也不能确定是甲类药还是乙类药。根据疑罪从无的理论,对某某某销售的这31.7376万元的货物不能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2、某某某的非法获利为5874元。
根据某某某附院确认的某某某销售的药品零售价为16.2734万元,进价为15.686万元,中间的差价为5874元。因为某某某是通过做假账的方式从某某某附院药房将药品“暂借”出来的,事后还要通过其他方式将此“暂借”药品归还给药房,所以某某某的非法获利仅为5874元。
3、被告人某某某具有若干法定或酌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
(1)被告人某某某具有自首情节
2013年11月4日,某某某接到某某某分局经侦大队电话通知后,就主动到经侦大队接受询问,在询问期间主动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于11月5日被刑事拘留。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关于自首的规定,应当认定为为自首。
(2)被告人某某某系初犯,偶犯。
某某某没有犯罪前科,犯罪前表现一贯良好,再犯的可能性小,教育挽救的可能性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19条规定,“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依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也应当尽量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3)被告人某某某犯罪性质不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4条条规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4)某某某认罪、悔罪的态度诚恳,并且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
(5)某某某的家人已将,涉案赃款全部退回,应当减轻处罚。
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确定宣告刑方法章节第18条的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弥补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
(6)被告人法律意识淡漠。
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缺少法律常识。在生活中为了贪图一些小便宜,便不知不觉走的向了犯罪的道路。
4、被告人行为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建议宣告缓刑。
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某某某的行为理应受到惩罚,但是某某某又同时具有前述若干法定、酌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可以确定被告三年以下的宣告刑。同时符合《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对于所犯罪行不重、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其中具备条件的,应当依法适用缓刑或者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同时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加强教育、感化、帮教、挽救工作”。建议法庭按照我国刑罚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被告人宽大处理,给予缓刑的处罚,以达到感化教育的功效,以使之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二、辩护词之从轻处罚
1、对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某涉嫌犯非法经营罪的定性没有异议;但对涉案数额有异议。
(1)根据现有的证据,被告人使用于非法套现的平安银行卡是开户的,使用情况一直良好,直至开始使用于非法套现,同时该卡也使用于被告人的生活支出,个人消费,公司业务来往的结算,这部分属于正常使用,不属于非法经营数额,应当在犯罪总的数额中予以扣除。
(2)被告人为自己、朋友以及一些客户无偿提现的部分,并不收取任何费用,这部分不属于交易,应当在犯罪总的数额中予以扣除。
2、本案被告人吴某某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与酌定情节。
(1)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被告人吴某某系初犯、偶犯,在实施本次犯罪行为之前,一直遵纪守法,表现很好。被告人此次涉嫌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没有意识到非法从事自己支付结算业务的危害性、严重性,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案发后,被告人已经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积极配合调查,认罪态度好,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被告人吴某某使用信用卡套现的行为时间短,对社会的影响较小,社会危害程度较轻,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被告人吴某某虽为他人进行了套现行为,但从本案卷宗的来看,持卡人使用这些银行信用卡的持卡人,在用pos机刷卡后的资金偿还情况均为正常,无逾期现象,并没有拖欠借款逾期不还之情况,也并未造成金融机构任何经济损失,既然被告人的行为未给银行造成损失,且持卡人也并无逾期还款情况,那么从被告人的行为性质上来看,尚属轻微,在就被告人量刑上也希望法庭能予以考虑。
被告人吴某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根据本案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以及庭审,被告人都能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对基本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坚持诚恳的认罪态度,明确表示认罪。同时,被告人至今已羁押7个多月之久,经过这段时间的刑事强制羁押措施,通过政府的法制教育,被告人也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也很后悔自己的行为给家人带来的伤害,曾经多次在辩护人面前痛哭流涕,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恳请法院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三、辩护词之罪轻辩护
1、起诉书认定被告人刘某非法获利尚有事实不清之处。
从本案的案卷材料来看,被告人刘某系被窦某发展的天津地区第一个参加者。根据该传销活动的制度模式,只有投入资金购买名表才能够取得加入资格并获得每日1%的返利。
被告人刘某并非本次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其亦属于被发展的对象。作为参加者,被告人刘某曾在发展他人为下线之前自行投入了20余万元的资金购买名表取得加入资格。从本次传销活动的销售返利模式可以看出,获得返利的前提是取得加入资格,而取得加入资格必须进行投入资金购买名表。本案中,很多投资者均是被告人刘某的朋友,他们之所以投资加入,就是看到了被告人刘某投资并且获得返利了。此外,被告人杨某某某在案卷中也证实被告人刘某投资20余万元的事实。可见,被告人刘某确是自行投入了20余万元,因此其非法获利应当认定为60余万元。
此外,从案卷材料中可以看出,在传销活动中,总计投资额达600余万元。其中塘沽区返利18万元,北辰区返利62万元,南开区返利26万元,河北区返利12万元,共计108万元。购买名表80余万元。对于涉案人员,关某获利300万元,窦某获利32万元,尤某某某获利76万元,杨某某某获利8万元。可见,本次传销活动总计投资额600万元,购买名表、参加者获返利及除刘某之外的被告人获利已达600余万元。如果认定被告人刘某非法获利83万元,那么本案的涉案数额远远超过了600余万元,这是与公诉机关在起诉书认定的数额不相符合的。辩护人认为,这也从另一方面证实了被告人刘某自行投资20余万元的事实。
2、本案被告人刘某具有自首情节
被告人刘某因本案主动到公安机关向民警进行了相关人员的举报。虽然被告人刘某是以举报的形式到公安机关,但其在叙述案件事实时,没有任何掩盖,不仅对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了举报,而且也如实讲述了自己的相关行为。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符合自首的相关规定。首先,被告人刘某系主动投案。被告人刘某在没有司法机关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时主动到公安机关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关于主动投案的规定。其次,被告人刘某如实讲述了自己的罪行。被告人刘某未接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其不懂得如何能构成自首。但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刘某在主动投案后,在举报他人的同时,必然讲到了自己在整个传销活动中所处的层级以及参与转款、返款的事实。从客观上来讲,这种行为符合如实供述的本质要求。其一,被告人刘某是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且公安机关尚未掌握本案任何犯罪事实之前主动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其二,被告人刘某在举报中连他人带自己的如实交代了主要的犯罪行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作为老百姓,被告人刘某在自首时要做的就是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到底这种如实交代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应当由司法机关来定夺。本案被告人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并全面供述了自己主要犯罪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
3、被告人刘某在本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亦属于被发展的对象,其在整个传销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并非关键性的。从本案来看,以销售名表为名进行传销活动的发起人是被告人关某,其在案卷中也讲到:我负责找人,开始制作香港宝银实业有限公司网上销售名表业务的系统软件并负责投资者往来资金的管理。尤某某某主要负责整个市场策划运作,窦某负责拓展客户,发展市场并负责对外宣传,卢某某某是负责市场管理工作的。
从被告人关某的供述中,并没有提及被告人刘某。只是窦某在发展天津客户时选中了被告人刘某,除窦某之外,被告人刘某与关某等人根本未曾谋面,最多只是通过电话。可见,被告人刘某在本次传销活动中并非发起者,对于本次传销活动的提起、制作网站、购买名表等关键环节均与被告人刘某无关。因此,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是相对较轻的。

■ 相关内容
·虚假广告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刑法的基本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最高人......


·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
      1、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2、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寻衅滋事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寻衅滋事罪的定义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2、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


·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如何认定?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


·民事诉讼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我依法接受的委托,担任 ......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诉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

·离婚诉讼的立案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注意写清申请号、申请日和发明创造的名称。2.应符合填表注意事项的要求。二、格式:撤回专利申请声明请按照本表下......

·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包括委托人违约和受托人违约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过低,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

·财产保险合同(涉外)
      一、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

·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

·房屋拆迁是否需要听证?
      对于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需听证项目的面积或者户数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

·嫖宿幼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 法律问答
·我家的庄稼,被邻居的树遮阴,我找了村干部,邻居家还是不刨树,
·关于打架伤人案件,一个男人因为我把人打了·结果这个男人跑了·现在伤者通过警察要求
·谁能提供下二手房一房二卖的判决经典案例?谢
·能不能要回自己的财产,你好
·与对方保险没达成赔偿一致,对方保险公司要住院等票据给他们审报赔偿,给不给给不给s
·王律师你好,我让对方为我安样品定做机械产品,做完后,对方的产
·薪资托压一个月后发放是否合法
·与邻居的相邻关系,我要咨询邻里关系问题
·你好帮我这个合同纠纷答辩状
·我九级工伤怎么就给补助一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1200其他什么也没有san
·我昨晚被一辆摩托车撞到,现在,在医院躺着,对方说,让我起诉她,也不赔偿有没有时间
·你好!退休后返聘工资大于400元缴税怎么计算san
·他不肯配合怎么办呢?,我和老公协议离婚了
·我老公在半个月前被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罪拘留
·要在关埠镇起诉离婚,怎么起
·我想卖房,对方与我支付了房款2万元,我也立了收款收据,其它有一份转让协议但双方未
·劳动纠纷,调岗,节假日工资未安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未缴等
·财产分割,我老公在外面有个私生子
·法官为何要偏袒违法侵权的用人单位?劳动者申请再审有用吗
·你好7岁的五保户被撞,对方需要赔偿吗san
·还有没有什么别的办法要回钱呀
·购买贼车电瓶车会判刑吗?还是拘留
·我心子在无锡被对方撞成骨
·你好,请问8岁小孩看牙医,医生未术前告知,未沟通好需要小孩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