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北京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我国国土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所有,但我国公民或企业或其他合法团体可以依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并以土地的使用权获取利益。我国土地在出让、抵押等过程中,需要依法去国土资源局做登记,批准后,方可做相应的操作。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在土地抵押方面更是要做到榜样的作用。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讲讲北京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相关知识。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 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特点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三、北京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所需材料

1、抵押登记申请书;

2、借款合同;

3、抵押合同;

4、房地产评估报告或双方关于抵押物价值的认定文件;

5、抵押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状房地产抵押的提交房产证,在建工程抵押的提交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进度证明文件。

6、抵押人权利机关同意房地产抵押的决议,以共有土地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

证明。

7、抵押人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8、抵押权人为银行的需提交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9、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可不提交)

11、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身份证明文件。

13、房屋和土地管理局要求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最接近政策的推广中心,国土政策出台后,北京应该是最先实行并作为榜样向全国各省市推广的,因此,北京基本可以作为土地使用权操作的典范城市。开发商或其他合法团体,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若要使用该土地做抵押,就需要做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本文所列北京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所需材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 相关内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规模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经济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规模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经济发展重要的一个产业项目。房地产业作为一个行业,应该有着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行业行为。那么,上海房地产新政策有哪些?项目就让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农用土地在承包的过程当中,必须是有序进行的。从宏观方面来说,这样才能够确保我国农业的正常发展秩序,另一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序进行,这......


·贵阳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贵阳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房屋的拆迁也越来越多了。征地拆迁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活。一般来说一个城市的征地政策是在不断变......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有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有什么?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者都只是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可以在土地上面建筑房屋、进行个人或者集体的经济活动等等,同时土地使用权可以出......


·.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

·对于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该怎样支付呢?
      对于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该怎样支付呢?其实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加班费的计算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应该怎么处理单位不付加班费的情况。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详细介......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

·公路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公路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都说哪里有了公路,哪里经济就会随之发展起来,公路,对于人们来说非常的重要,人们的生产生活,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流往来等都离不开它,是个惠民的工程。所以,就有......

·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 抵押权,法律如何规定
      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抵押权,法律如何规定一、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与抵押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对罪犯是什么?
      法治社会能体现出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法制化越高越能让一个国家趋于稳定,人民生活幸福。在法治社会中我们知道如果触犯法律,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就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

·合同约定不明确该怎么办
      合同约定不明确该怎么办一、合同约定不明确该怎么办1、合同生效以后,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所签的合同条款不清、或合同的内容存在漏洞时,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

·缓刑期间犯新罪如何处理
      罪犯要想被判缓刑,自然首先要满足缓刑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不具有相应的资格。而法官在判缓刑的同时也会作出具体的考验期,考验期内就要求缓刑人员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同时不能有新犯罪。那如果缓......

·商品房买卖有什么纠纷
      商品房买卖有什么纠纷一、商品房买卖有什么纠纷(一)违约责任显失公平。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可能遇到过类似这样的约定:“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产权证书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

·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工人就容易发生工伤。有的工人被硬物砸到导致脑震荡,为了明确赔偿标准,职工要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规定,工伤等级分为十级,那么脑震......


■ 法律问答
·怎么办酒厂,我想开一家酒厂
·您好,我123号离职的。当时没谈五险的事。现在发现公
·父母赠予孩子财产问题
·苏州张家港的男伤残9级年龄53岁能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阳曲县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你好,我这是合同纠纷,肥皂工厂的香味没有达到样品的浓度,有损
·王律师好,有案件想咨询您!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19年借给同事2万块钱,去年下
·老赖,拖着不给工程材料款高达60万
·对方借钱不还,有欠条在手。他是外省人没车没房而且还单身。如今电话停机微信又把我拉黑。正在起诉他等待开
·我想咨询下,现在能否这样做,
·咨询配套费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公司拟将消防工程发包给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额头受伤 请问怎么维权
·我表妹属未婚生育,现在孩子在上海读书,因为没有结婚证也没有离
·朋友犯事了在看守所一两个月了,没判刑我可以去探监吗?要不要啥
·旅顺口律师单联春收了我陆仟元律师费一年多了也没办成事,要钱也
·我想离婚可对方死活不同意离婚闪婚到现在十年性格不
·自立遗书怎么书写,本人离异今40
·扣押我家宅基地证能获得赔偿吗
·我都要和他离婚了,我都怎么做呢?
·离婚后小孩的姓名可以改吗?
·我是大学食堂做餐饮行业的,厨房用火时油温过高,不慎油锅着火,
·202082下午6点半左右我方长安车正常行驶,对向一摩托
·如果打官司会怎么样呢?,我家租别人家房子.合同上写的是3年一签.一年一给房租.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