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法律援助律师费怎么算?
工伤法律援助律师费怎么算? 一、工伤法律援助律师费怎么算?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如果收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还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工伤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是不会收取律师费的,但是办理案件中的其他收费,比如诉讼费等是需要自己承担的。
二、法律援助工作流程
(一)接待咨询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解答所咨询的法律事宜,并填写《法律援助来访(电、信)咨询登记表》,将接待或咨询的结果登记在册。
(二)受理指派
1、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认真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指导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法律援助机构应对案件的类型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或仲裁机构受理后开始援助。
3、法律援助机构应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援助的决定。申请人对法援机构作出的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
4、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应由法律援助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在《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上签字;认为所申请的案件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但考虑其实际情况,可以予以援助的,须报援助机构负责人及主管司法行政机关领导批准。
5、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援助后应当为申请人开具相应的法律援助文书,由申请人转交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并建立与律师及当事人的工作联系,以便随时了解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主要应当开具的文书有:
(1)给予援助决定书
(2)授权委托书
(3)法律援助协议书
(4)指派通知书
(5)刑事(民事)、法律援助公函
6、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应由审判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出庭辩护,并在开庭前3日将确定的承办人名单回复作出指定辩护的人民法院。
7、对于违反条件规定或拒不履行援助义务的人员,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既然说是法律援助,意思就是免费提供的,只要符合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提交资料申请之后,司法局一般都会指派律师免费代理案件,也就是申请了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是不需要承担律师费用的。但是,案件中其他的收费,比如诉讼费是需要自己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