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婚姻法规定的遗弃行为的内容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出现遗弃的行为,包括遗弃年老、年幼和生活中不能够自理的家庭成员。遗弃的行为,如果情节十分的恶劣,那么行为人将有可能构成犯罪。大部分的人对婚姻法中的遗弃罪并不是很了解啊,那么婚姻法规定的遗弃行为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文我们将为您做出具体的介绍。
一、怎样才算婚姻法遗弃罪
实践中的相关行为,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要件后,则就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此时,还要看实际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弃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满足,那么才能确定该行为是构成遗弃罪的。之后就要根据具体情节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二、婚姻法规定的遗弃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三、婚姻法遗弃罪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综上所述,就是我们所总结的有关婚姻法规定的遗弃行为的内容,相信您已经对婚姻法中的遗弃罪是什么有所了解了。遗弃具有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在道德观念上是属于可耻的行为,如果遗弃的行为情节相当恶劣的话,在法律上也是违法的,行为人将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



■ 相关内容
·申请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离婚一般是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大多数都是被受理了的,但也有个别不予受理的情况。那现实中出现的申请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来告诉......


·深圳起诉离婚多久才可以办理完?
      您都知道,结婚手续办理的程序简单,只要符合条件,手续完备,几分钟就可以办好了。但是离婚手续就复杂多了,需要经过庭审准备、开庭等一系列环节,同时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财力和时间。深圳起......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实中,离婚夫妻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此时解决纠纷的途径比较多,而其中最有效的可以说就是诉讼了。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否则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就是离婚财......


·起诉离婚怎么才能离婚手续?
      现代社会,人们往往会在婚姻关系无法维系时选择起诉离婚,以结束相关的婚姻关系。可是,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相关离婚手续的问题不太清楚。那么,起诉离婚怎么才能离婚手续?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


·醉酒驾车比酒后驾车的性质更为恶劣、后果更加严重,判断是否达到
      醉酒驾车比酒后驾车的性质更为恶劣、后果更加严重,判断是否达到醉酒驾车的依据主要是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在具体实际中,交管人员在初步检查时一般采取呼气式检测,当发现驾驶人酒精含量达......

·怎样确定继承份额?
      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图书出版人与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
      图书出版,出版人应当与著作权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出版人出版图书的期限、数量、质量和应支付的报酬。《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

·如何提出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

·关于基层法院管辖的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赠与后又反悔的法律效力
      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

·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
      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时候?一、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时候目前,火车票预售期为30天。例如:1月1日发售1月30日以内的车票,互联网售票和电话订票的预售期30天(含当天)。现在全国各地网络预售时间基......

·监视居住的法律缺陷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第九十三条(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侦查人员在讯问吗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

·如何向空壳公司追讨债务?
      依法收集空壳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一)向空壳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空壳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


■ 法律问答
·欠条,别人欠我的钱,别人欠我的钱,我把原件丢了,但我有复印件
·仲裁委自受理仲裁案件起至办案结束最长允许多长时
·什么情况算特岗,请问,请问,我93年底外借当教练,单位给发工资
·我的车,做了二次抵押,没钱还了,车子半夜被人开走了,我该怎么san
·卖鸡鹅苗到家死完了。到那个咨询一下
·我和前夫已离婚三了,他提出当初财产分配不公,想要重新分配,他的要求合理吗有法律依
·单位未交养老保险,从单位下岗后
·想请你帮下我解答一下!如果转弯的车停在直行的车道上(越过中线)这个责任认定是谁s
·我经济被骗,此人已经被抓了,是要等他被判决了再上诉,还是目前
·遗产继承,十分感谢,十分感谢,你的解答。我们愿意给到他该有的
·商品住宅收楼质量与样板,我于2010年4月看了某个房地产项目
·小区墙体掉落砸坏我家晾衣杆,物业不肯赔偿
·这样的话是算几级伤残呢?
·商业索赔,,商业索赔怎样计算
·不是丢了,在男方家人手里不给san
·企业要不要付赔偿金,如果公司让转职不同意后提出辞呈企业要不要付赔偿金这个需不需要
·没领离婚证能迁出户口谢谢
·014与北京XX公司签订了为期两的投资代理合同,除本金外还
·社会抚养费,我是洪湖代市的
·我是公交公司的一名驾驶员。从业七八了。与公司签订了无限期合同。今在医院查出患有疾病。于是在家休
·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重症肌无力办理提前退休,社保局不批怎么办?
·关于人民医院对我一对双胞胎治疗的疑问
·请详细一点告知.谢谢,请问因雇佣关系损害赔偿.受害人经伤残评定为一个7级.四个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