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上海集资诈骗判刑是如何规定的?

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标准,按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相对应的标的数额也不会相同,发达地区的认定标准可能相对于经济落后的地区而言会高一些。所以,在不同的地方犯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也会有不同。那么,上海集资诈骗判刑2017年是如何规定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上海集资诈骗判刑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是关于集资诈骗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本条所说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这里的“非法占有”是广义的,通常是指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为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等。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简单地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集资诈骗罪处罚。“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既指未经批准向社会募集资金,也指虽经批准但已经被撤销,仍然继续向社会募集资金。
本条所规定的“以诈骗的方法”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谎言、捏造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的方法,骗取他人资金的行为。不论其采取什么欺骗手段,实质都是为了隐瞒事实真相,诱使公众信以为真,错误地相信非法集资者的谎言,以达到其进行非法集资进而非法占有的目的。
综上所述,认定非法集资的行为是否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应当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方式、后果等方面的具体情节研究确定。
二、上海地区诈骗的数额归类标准
[上海标准]
个人集资诈骗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个人集资诈骗100万元以上,单位2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1)挥霍集资款,或者用集资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数额较大的集资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2)因非法集资受到行政处罚后又继续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3)向50人以上非法集资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挥霍集资款,或者用集资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数额巨大的集资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上海目前关于集资诈骗的数额认定标准按照个人以及单位分为不同的标准,个人集资诈骗达到4万起就会按照集资诈骗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刑期一般都是五年左右,并且会加处罚金。所以,集资诈骗的罪行还是挺严重的,人生有几个五年?



■ 相关内容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一些生态资源,法律是进行保护的。例如我国的森林资源,是绝对不允许私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进行大量的伐木的。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法律法......


·未成年人能否构成累犯 缓刑犯能构成累犯吗
      我们知道要是罪犯在刑满之后的一定时间内再次实施犯罪的话,那就会被认定构成累犯,之后进行处罚的时候就会从重处罚。由于一部分未成年人也是会构成犯罪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未成年人能否......


·刑诉法1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和案情有关的财物、文件,可以按照手续进行查封,冻结。在办理查封手续的时候,应该多人在场,并形成清单保存。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在查封、冻结财产方面有具体......


·事业单位缓刑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时候,是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审判的,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而对案件区别对待。所以说我国事业单位的人员,如果有犯罪行为的......


·申请仲裁的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应先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领取《申诉书》,按要求将申诉人、被诉人的自然情况填写清楚,同时将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表述明......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定义是什么?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定义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国家的市场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我国的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街道的房子从20世纪中期的小平房变成了如今的高楼大厦。慢慢地,由于......

·公民在犯罪后应该要怎样争取从轻处罚
      人有失足,马有失蹄。涉嫌犯罪后,行为人该做的不是怨天尤人,更不是破罐子破摔,放弃自己。而是应当努力悔罪,争取从宽量刑,有重新做人的机会。那么,公民在犯罪后应该要怎样争取从轻处罚呢?我......

·我国规定的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如果当事人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就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其中结婚是让人高兴的事情,但要是因为一方不满足规定条件,从而导致无法领取到结婚证的话,那自然是很不划算的......

·白沙埠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白沙埠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高铁因其速度迅速,在我国交通方式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修高铁也是需要占用土地的,占用土地就需要赔偿,一般来说,赔偿是有标准的,因此,赔偿的标......

·赠与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有哪些?赠与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法律形式其成立生效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赠与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法律规定的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也是赠与合同受到法律保护的依据,......

·新婚姻法离婚分割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实行婚姻自主原则,对于双方的恋爱,婚姻都是自由原则,所以结婚率相对于以前来说提高了很多。结婚率提高的同时,伴随着离婚率也提高了。离婚紧接着就是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关于财产,......

·盗窃罪没有直接证据能定罪吗?
      当我们发现我自己的钱财物被偷了的时候,首先我们应该先看看周围人群的表现,然后确定嫌疑人,那么当我们确定嫌疑人后却没有嫌疑人盗窃的证据的时候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关于盗窃罪没有......

·肇庆医疗纠纷赔偿律师代理费是多少
      肇庆医疗纠纷赔偿律师代理费是多少?一、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

·刑事裁定书(二审维持、变更、撤销原裁定用)
      法院诉讼法文书样式15    (××××)×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原审被告人......


■ 法律问答
·韩律师你好,我想你寻求帮助,案由: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的签订
·案件:合同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员工被公司辞退,“解除
·楼房开缝,我家新买的楼房刚装修不久!发现窗墙体就有细小的裂纹但最近越来越厉害把装
·我该怎么维权?,我女儿老公有阳痿早泄病他家骗婚在结婚前没告诉我女儿
·拿女朋友爸爸的银行卡取钱但钱是我存的彩礼钱
·我公司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现丢失商业承兑汇票两张,出票地为新疆
·麻烦问一下我爸从小父母离异和姑家一起长大。我今38岁也从来不知道我爷还活着前为了
·想委托李律师代理一个行政诉讼案件,方便告知您的联系方式吗?
·在有偿存车处自行车被盗,捷安特自行车
·我盗取老婆信用5万元用于*博,有证据,现在还san
·什么时间可以探望亲人?
·穿过的还钱。他的意思就是还钱还是还衣服,他的意思是谁不同意我跟他儿子在一块就让谁
·请问韦律师分居三年以上会自动离婚吗?
·我父亲今年62岁被外卖电动车撞伤,产生误工费,对方保险平安保
·临泉县城关镇人借款20万,有三名担保人,判决书已生效已被申请
·1,我已在单位工作满八年
·看下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这边要赔偿多少怎么打官
·楼顶拆除引发的纠纷,我家是单位分的旧房子
·我想办理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高律师你好,我公司8月份招聘了1个员工,91号正式签的劳动
·离婚协议 男女双方离婚
·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以后交警可以放车吗
·我是市13中的军嫂,老公是现役军人在沈阳,他有重大过错,部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