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异地夫妻怎么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离婚是夫妻双方在有不可调和矛盾时最好的选择,可是有时候并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单方面离婚是不能够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的,需要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来离婚,同城的起诉离婚自然是可以的,可有些夫妻是异地的。那么异地夫妻怎么起诉离婚,在哪起诉?
一、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夫妻异地离婚相关法律规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总的来说,夫妻双方之间进行起诉离婚,异地也是可以的,只要持相关的资料证件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就可以了。但是法院不一定会判定双方离婚,出于人道主义,除非是被起诉方情节严重才会判定双方离婚。关于异地夫妻怎么起诉离婚,在哪起诉,您明白了吗?



■ 相关内容
·在异地只能诉讼离婚么?
      现在社会上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夫妻会因为感情不和或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结束婚姻关系。而离婚的方式也不止一种,夫妻双方既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登记,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


·枣庄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枣庄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随着市场物价的不断增高,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更是如此,所以说我国政府发放的征地补偿费用与这一点也是有关系的。并且各省市的征地补偿的标准都会根据市场进行一定的......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  一、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如何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如何处理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承包纠纷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集资诈骗从犯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法制化的不断增高,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近几年有关金融方面的案件日渐增多,大多数人无形之中成为了诈骗案中的受害者涉及大金额的集资诈骗罪类涉众型经济犯......

·女方过错离婚如何争取抚养权?
      我们知道婚姻对于每个人都是十分重要的,在结婚的时候如今需要花费大量的财力,但是我国的近几年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这就导致了如今离婚问题的逐渐复杂,通常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扬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扬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城市改建逐渐变的越来越多,为了城市能够更好的发展,在改建的同时也会伴随着拆迁。而对于地处于扬州市的居民来说,房屋一旦被拆迁如何补偿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了......

·购车合同违约没有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
      购车合同违约没有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一、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金?《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

·保险中的法律常识
      一、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些什么1、正确的评估风险,选择自己所需要投保的险种。可将自已需要购买的保险分为必不可少的保险、重要的保险和可选择的保险,结合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投保计划。......

·劳动保护常识
      1、什么是劳动保护?答:“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综合性、跨门类的边缘科学。  2、劳动保护科学由哪些部份组成?答:劳动保护科学由劳动保护......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要缴纳哪些费用?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在中国境内办理收养有关事项,需要向中国收养中心缴纳服务费;向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以及交纳办理护照、公证等手续所需要的费用。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

·工伤认定期过了怎么办?
      劳动纠纷在当今时代屡见不鲜,特别是因工伤理赔问题所致的劳动纠纷。为了能更公平公正的处理这类纠纷矛盾,劳动仲裁机构在案件受理后就会要求对劳动者受损程度进行鉴定。但是工伤认定是有时限要......

·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由谁承担
      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由谁承担一、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有哪些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建立......

·什么情形下要约失效?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四......


■ 法律问答
·我自己的地自己占用做生意了能确权吗如果土地明不做生意了现在能不能确san
·免于刑事处罚过的人有前科吗
·开设*场罪开设*场罪
·我的房屋证件给了私人律师
·继承房产转户之后的债务联系
·朋友父亲在老家农村给人打零工喝完酒后搬水泥不小心摔跤导致颈椎骨受伤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这种情况雇主要
·朋友被强*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车卖了手续也给对方了现在车贩又把车卖出去了不过户我可以办理封户
·请问离婚半个月以后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是不是有个标准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你好,你好,要看是否有后遗症以及是否已经留下残
·老板工资拖欠,我可以直接起诉他吗?如果可以大概要多长时间
·全封闭电动三轮车佳木斯能上路吗
·我老公因醉酒驾驶,个月,罚2万,看守所打电话要交生活费,但要交合理0合理吗?
·签署三方协议时有什么 需要注意的吗?
·你好金律师 铜山区有人欠我一万五千块钱,我想起诉他,需要什
·别人非法套取公积金该怎样取证
·我公司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现丢失商业承兑汇票两张,出票地为新疆
·离婚协议已经签好,男的又反悔不离婚。
·餐饮行业,雇主与劳方没有签劳动合同违法吗?如果迟工不批准,怎
·民间借贷纠纷案能否分期诉讼?
·永吉县看守所是否能律师会见?
· 原单位人事向我新单位发我的非正常离职函是不是违法的?
·关于卖车库缴税问题,我是黑龙江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