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购房过程中反悔了,交付的定金能否退回?

一般情况下,一方违约,定金是无法追回的,但是每个人情况不一样,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处理得当,购房定金是能够收回的。

认购合同是独立的合同,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为约定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而签订的合同,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当事人在认购合同中约定定金,用以担保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定金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立约定金。

当事人一方违反认购合同约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应按照定金罚则承担责任。如当事人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只是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协商不一致,或者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收取定金的当事人应当返还定金。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www.njLawyer.cn。预约合同,是为了签订本约合同而签订的临时性(暂时性)合同,其效力具有阶段性南京律师网。当订立本约合同时,预约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预约合同的效力终止;预约合同还可以通过适用定金罚则而解除。

房产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基本信息:坐落位置、面积等; 2、房屋价格; 3、定金条款; 4、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期限,即设定一个较短的期限来约束认购人前来进一步协商签订期房预售或现房出售合同。


认购书签订后,购房人必须履行认购书条款所规定的义务。那么,认购人在签订认购书后,是否就意味着必须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呢?如果将来未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购房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即没收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对此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具体分析如下:

1、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显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没收定金。

2、如果预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未能达成合意的,对认购人而言并不一定构成违约,应返还定金。因为,认购书的条款一般较为简单,并未涵盖购房人所关心的全部事项;假如双方存在分歧,无法达成合意的内容恰恰是这些事项,则对认购人而言也并不意味着违约www.njLawyer.cn。其理由很简单,合同的签订必须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未能协商一致而签订预售或出售合同的情形,对于认购书双方当事人而言均不存在违约行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 相关内容
·房改房买卖交易的注意事项
      一、了解产权可靠性  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


·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广告中的许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房地产开发商的广告构成要约。《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认为,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其他......


·假如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能否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买房人因为政策被认定为限购对象,不具备购房的主体资格。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


·南京限购政策中有关家庭、集体户的问题
        南京限购政策出台后,有关户籍、集体户、贷款问题,房产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1.“家庭”是指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南京限购细则说本地户籍家庭已有2套房,就不能再......


·刑事证据的种类?
      刑事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刑事......

·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的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书申请人:A,女,××岁,××市××厂干部,住本市××路××号。请求事项:(应祥述事实经过,此略。)正是基于以上事实,申请人认为××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决定有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情形: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至100万元,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至500万元;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

·合同的变更和撤销
          第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第二,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显失......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著作权转让合同须包括的内容
          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        1、作品的名称。     ......

·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2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

·公司破产倒闭后如何追债
      在我国企业大量的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状况会发生各种变化,多数情况会越来越差,常常会出现如下情况:债务人公司转入其他行业......

·刑事案件聘请律师的作用?
      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在这三个阶段中的工作内容、重点、方式方法、以及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    律师在刑事案......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责任范围
      在制作国际货运代理合同时,根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获得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在国际货运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其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或者作为独立经营人”的法律地位以及其......


■ 法律问答
·我工伤期间公司给我请的事假,我该怎么san
·这样做是犯罪吗这件事怎么解决妥当
·范律师在吗,尽快联系我下谢谢
·土地过户费用,我从别人那买了一块国有拍卖出让土地现在土地交易中心是别人的名字还没
·交通事故的责任该承担多少
·在如皋市如海路租的厂房。做了两个月房因政府要求不让做。要求退
·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但我并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该怎么办
·机动车被偷,机动车放公司宿舍车棚
·我是四川乐山的,我的专业合作社的库房,加工房面临拆迁该如何赔偿了
·请问醉驾没出事故,会有什么处罚?(车速在20~30码左右)
·有民事官司想请教
·未离婚情况下男方把房子卖掉,该怎么做和诉讼离婚请求
·我的工龄如何计算?,我是87年大学本科毕业工作的
·民事纠纷,补偿金问题
·我可以向被告的妻子追究债务吗
·你好父母的房子,我出钱买的,父母把房子过户给了二儿子,请问我可以要钱吗?
·有刑事案件二审在盐城中院,胡律师能接吗?
·袭律师您好:我有个案子,想请您代理。河北省,南宫市,子仲镇,
·怎样和甲方签订合同,几年前甲方承包了村里的许多荒地
·你好,工伤左足舟骨骨骨,现在12天,在喝药。派遣劳务临时工
·具听说人在南充市看守所以有半年时间怎么可以确定一下。
·没有驾驶证,我新卖了个踏板摩托车并且去车管所办理了牌照同时购车税和保险已办理可是
·货款拖欠4个月不还
·骗了人家2万元,自己投案自首,法院会怎么判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