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技术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技术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项目如果只追求建造速度而忽略整体质量的话,极易导致“豆腐渣工程”出现,这不仅影响建筑物的寿命还会有潜在的危险。为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工程质量标准以便施工队伍能照此标准来完成项目工程,同样也使得工程完成后的验收工作能有所参考。那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技术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具体的评定标准,以供您了解。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第1.0.3条本标准主要是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编制的。本标准应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配合使用。

第二章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第2.0.1条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应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第2.0.2条建筑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项工程:一般应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玻璃工程等。分部工程应按建筑的主要部位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等。

多层及高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必须按楼层(段)划分分项工程;单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应按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其它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段)划分,在评定各分部工程质量时,其分项工程均应参加评定。

分项、分部工程的名称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建筑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名称表

表2.0.2

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土方,爆破,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挤密桩,振冲地基,旋喷地基,打(压)桩,灌注桩,沉井和沉箱,地下连续墙,防水混凝土结构,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模板,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砌砖,砌石,钢结构焊接,钢结构螺栓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油漆等

2、主体工程模板,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砌砖,砌石,钢结构焊接,钢结构螺栓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油漆,木屋架制作,木屋架安装,屋面木骨架等

3、地面与楼面工程基层,整体楼、地面,板块楼、地面,木质板楼、地面等

4、门窗工程木门窗制作,木门窗安装,钢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安装等

5、装饰工程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砖墙勾缝,油漆,刷(喷)浆,玻璃,裱糊,饰面,罩面板及钢木骨架,细木制品,花饰安装等

6、屋面工程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卷材防水,油膏嵌缝涂料屋面,细石混凝土屋面,平瓦屋面,薄钢板屋面,波瓦屋面,水落管等

注;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包括设计标高±0.00以下结构及防水分项工程;

2、模板工程和预制构件、配件的制作分项工程不参加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但构件、配件质量必须符合合格标准,并检查出厂合格证。

第2.0.3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项工程:一般应按工种种类及设备组别等划分。例如,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电气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通风风管及部件安装工程,电梯导轨组装工程等。

分部工程:应按工程的专业划分为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等。

各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系统、区段划分。在评定分部工程质量时,均应参加评定。

分项、分部工程的名称应符合表2.0.3的规定。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名称表

表2.0.3

序号分部(或单位)

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

1、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程室内给水管道安装,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给水附属设备安装,排水管道安装,卫生器具安装,采暖管道安装,采暖散热器及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采暖附属设备安装,煤气管道安装,锅炉安装,锅炉附属设备安装,锅炉附件安装等室外给水管道安装,排水管道安装,供热管道安装,煤气管道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安装等

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架空线路和杆上电气设备安装,电缆线路,配管及管内穿线,瓷夹、瓷柱(珠)及瓷瓶配线,护套线配线,槽板配线,配线用钢索,硬母线安装,滑接线和移动式软电缆安装,电力变压器安装,高压开关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低压电器安装,电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蓄电池安装,电气照明器具及配电箱(盘)安装,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等

3、通风与空调工程金属风管制作,硬聚氯乙烯风管制作,部件制作,风管及部件安装,空气处理室制作及安装,消声器制作及安装,除尘器制作及安装,通风机安装,制冷管道安装,防腐与油漆,风管及设备保温,制冷管道保温等

4、电梯安装工程曳引装置组装,导轨组装、轿箱、层门组装,电气装置安装,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等

第2.0.4条单位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二、新(扩)建的居住小区和厂区室外的给水、排水、供热、煤气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室外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路灯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道路、围墙等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第三章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

第3.0.1条本标准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3.0.2条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二、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处(件)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50%及其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第3.0.3条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二、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必须含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

注: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如;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为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安装分项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为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为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建筑电梯安装分部工程为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等。

第3.0.4条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70%及其以上。

二、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优良,建筑工程必须含主体和装饰分部工程;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的单位工程,其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须优良。如锅炉房的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变、配电室的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空调机房和净化车间的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等。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85%及其以上。

注:室外的单位工程不进行观感质量评定。

第3.0.5条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一、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二、经加固补强或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应评为合格;

三、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不应评为优良。

第四章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及组织

第4.0.1条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一的统一格式。

第4.0.2条分部工程质量应由相当于施工队一级的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应由企业技术和质量部门组织核定。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二的统一格式。

第4.0.3条单位工程质量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企业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评定,并应将有关评定资料提交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或主管部门核定。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三的统一格式。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四的统一格式。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五的统一格式。

第4.0.4条单位工程当由几个分包单位施工时,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各分包单位应按本标准和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检验评定所承建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并应将评定结果及资料交总包单位。

工程质量检验必须实事求是,严谨认真,检验人员要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对于那些不符合标准的安装项目检验人员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确指出问题后要求施工人员重新安装并再次检验,只有所有的质量评定都符合标准了才能结束验收工作。


■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有哪些相关内容一、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有哪些相关内容工程造价审计收费通常采用基本收费+追加收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收费一般定为建设单位送审总造价的0.1--0.3%左右,......


·工程款纠纷质保金如何处理?
      工程款纠纷质保金如何处理?在建筑修建的过程中,工程款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受到您关注的一个部分。因此一旦发生工程款纠纷就会导致工程难以继续进行下去。质保金更是信誉的保证,工程一旦出现......


·没签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我国社会当中绝大多数的劳动关系都是通过口头形式进行约定的,虽然国家强烈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这一方面的监督力度并不是特别强。有一部分职工在入职以后会存在这样一种疑......


·劳动法合同到期前多久提出续签?
      劳动法合同到期前多久提出续签?合同是具有法律效义的一项书面证明,无论什么重大事项,除了双方之间的信任之外,还需要合同来维护双方的利益。合同在生活中扮演着必不可少的角色,也是对于自......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暂行办法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暂行办法是什么?当今我国豆腐渣工程,建筑缺陷问题一直备受诟病,住房的群众们不禁为此提心吊胆,因此,就近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出了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暂行办法,在承......

·房地产开发合同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

·医疗损害纠纷
      医疗损害纠纷主要指医疗故意行为、无明确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侵害行为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确实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依据民法通则承担相应......

·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此时自然是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那现实中,要是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话,面临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而实践中......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1--财务重组
          1.三年以上的应收、应付最好不进。          2.在建工程(久拖未决的)或形不成盈利能力的在建工程最好不进。 &......

·中国刑法故意伤人罪有哪些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触犯刑法的条件不同,给被害人造成伤害的程度不同等,就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处结果。故意伤人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故意伤人罪也就是故意伤害罪。那么......

·乡(镇)出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出让土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如何办理收养公证?
      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收养登记地的具有办理涉外收养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交警有无权力扣留事故车辆?
      出了交通事故交通警察有权力扣留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但扣车是有条件及时间限制的。具体根据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


■ 法律问答
·欠债不还上诉,你好,你好,我是刚刚跟您联系的户主,到法院起诉
·我先生的房想卖钱一半分兄弟姐妹但办不成。请小张律師指点。
·我儿子在网上搞*博在广安拘留所有三个多月了到现在还没有放出来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被拘留人的案情可以吗?
·南京社保医保帐户在无锡能用不
·生育二胎,夫妻双方都有工作
·你好,我老公在煤矿出事故导致大腿粉碎性骨折了,请问应该怎么索赔
·这算不算受贿,一朋友,一朋友,担任一国有单位物流中心主任,另一
·请问离婚起诉需要哪些资料?
·第三个和第四个脚趾骨折,能评几级伤残
·在企业做了十一了,合同到期了,企业没有续签合同,又做了两/span>
·抗美援朝复员军人有病在床无儿女但还有兄弟是否看护该兄弟承担?
·购房定金能退吗,我是在09年9月30号定的一套房子当时交的定金是一万月
·辱骂老人,损坏老人物品
·过户费怎么算,03年买的独院十万多
·《取保候审十七年不结案》!
·交通事故对方拒赔咋办
·山东省监狱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我想问一下,如果企业没有给上生育险,我会享受产假待遇
·我在上班时下楼崴脚了,算工伤吗
·关注孩子的抚养问题
·丽江市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工厂结束营运与倒闭,员工赔偿方式差别
·16周岁敲诈勒索别人70元未遂,对方不追究任何刑事责任,怎样解决才能不判san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