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宁波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现代人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走在大街上,马路上几乎跑的到处都是车。所以,车祸的发生频率是很高的,可能一个不小心,就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搞清楚双方的责任,才能依法进行判决。所以,对于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是很有必要的。在此,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宁波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的资料。

宁波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一、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   ——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   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审核鉴定委托书   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审核鉴定材料   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   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   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商议委托鉴定事宜   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   ——听取初审人的意见   ——审查鉴定材料   ——签署是否受理意见   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1、决定当场受理的   ——收取鉴定费用 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 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司法鉴定协议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归档。2、决定补充材料的   ——收取鉴定委托材料 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当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一份连同收取的其它鉴定材料由承办人保存。【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附属材料归档。 ——告知补充材料内容    待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3、决定不予受理的   ——说明不予受理理由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 ——退还鉴定材料二、鉴定的实施(一)准备----由承办人负责 ——通知指定或者选定的鉴定人 对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应当通知二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 ——移交鉴定材料 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 ——明确鉴定具体事项 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通知委托人(代理人)有关鉴定事项 落实《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鉴定时间、地点等事项。 ——做好鉴定相关准备 准备鉴定仪器设备、协调检验(查)工作。(二)鉴定----由鉴定人负责   ——介绍参与鉴定的鉴定人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确认是否申请回避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听取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意见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进行鉴定相关检验(查) 检验(查)时,无关人员应当离场(经鉴定人同意除外)。 ——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鉴定检验(查)记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5归档。 ——鉴定人发表鉴定意见 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意见上签名。三、鉴定文书的签发鉴定文书的签发程序——由承办人负责 ——制作鉴定文书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鉴定文书。 ——送鉴定人核实 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文书底稿上签名。 ——报机构负责人签发 将鉴定人核实后的鉴定文书送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 【鉴定文书底稿】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4归档。 ——送鉴定人确认签名或者盖章 将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的鉴定文书正本送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鉴定文书正本】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3归档。——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送达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送达委托人(代理人)后,【送达回证】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7归档 ——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 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由委托人(代理人)签收。 ——立卷并归档如果需要做司法鉴定的话,当事人应该在事发后及时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鉴定被受理后,经过初次鉴定,鉴定实施和鉴定结果发布通知以后,国家会严格按照鉴定的结果进行处理。我们提醒您,车祸猛于虎。如今,宁波街头车声攒动,您在行驶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



■ 相关内容
·被裁员五险一金怎么交?
      五险一金作为对员工今后生活的一种保障,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会给员工缴纳,那么,如果遇到公司裁员,被裁员的员工五险一金又该谁来缴纳?如何缴纳?对于“被裁员五险一金怎么交?”的问题,......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样赔偿
      由于建筑工程能否完工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若是遇到了未能预测到的情况,无法按时完工,开发商延期交房也在所难免。那么,出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考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延期交房......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一、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现在,保监会已发出通知,由于交强险保单中对保险期间有关投保......


·离婚车辆的分割要什么要注意的
      车辆也是属于家庭中比较重要的财产,并且在很多时候也是会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此时如果夫妻打算离婚,那就必须要对车辆作出分割处理才行。对于当事人而言,对离婚车辆的分割时有一定的注意事......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大理......

·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吗?需要哪些材料?
      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吗?需要哪些材料?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吗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公司法》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
      《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款?《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款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

·建筑工程承包需缴哪些税?
      建筑工程承包需缴哪些税?现在很多建筑工程都是被承包出去,这样一来是比较方便,二来也能够找到更专业的人物建设,而且工程承包对承包者是有一定要求的,承包者需要具有施工资质,然后再通过与......

·民法总则住所地指的是哪里
      民法总则住所地指的是哪里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住所地指的是哪里?《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

·工伤认定必须要二个证人吗?
      工伤是从事一些危险工作的人不可避免会遇到的问题,申请工伤认定是为了得到用人单位相应的赔偿。工伤认定是索赔的前提条件,没有工伤认定是无法得到赔偿的。都知道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材料证明,......

·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
      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有什么意义?一、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一)合同台账涉及的管理岗位:业务内勤、采购/销售会计、合同管理专员。(二)基本要求:1、同一份合同,不同的岗位分管,......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身边有人提起国债、公司债券等。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实就是债券的一种,拥有该公司债券的人可以将手中的债券转换为债券发......

·韶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最新版)
      我国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同时社会治安状况也不太一样,因此对于盗窃罪来讲,法律允许在规定的量刑范围内,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更加具体的量刑处罚规定。接下来,我们带来韶关市盗窃罪......

·拘役30天在哪里执行
      根据《刑法》拘役的刑期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因此如果判处犯罪分子拘役30天的话也是有可能的。那么被判拘役30的,应该在哪里执行刑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


■ 法律问答
·您好,王律师,我父亲一个冤案,现在服刑四年了,整个案件就一个
·在私企上班两,来厂时给了一张空白合同要求签名。个人没有。现在说要辞退请问怎么办?
·债务纠纷,打官司有用吗,就是赢了,能否拿到欠款
·我在中经堂买了几万元现金做理疗,现在我不想做了,这个钱可以退吗?
·我买了一辆二手车贷款四万四三利息二万多,我现在已经支付不起了怎么
·如果离婚一方有错,那他还有分财产的权利吗
·我54岁领养了一个小孩怎么上户口?
·關於網絡微博本人肖像權問題,謝謝
·没有伐树证伐5方有什么责
·民间借贷,其住房及门面房抵压给银行,但大于抵押款很多。借我的
·农村宅基地办理,在镇里土地所交了5400元宅基地款
·女方要把孩子户口起走我不同意
·请问我的父母在法律上有无连带责任?
·小时候一起玩耍时不小心把同学的眼睛弄失明了,案子过了20了,现在在又来找我还能找
·公司个人所得税需要填写家人的身份证号码呢?这样合理吗
·追讨债务,有借条,有分期还款日期,但借款人经营的企业在别人名
·住院病历一般保留几年。说明一下是一般病历“三级病历”
·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优势,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优势未满18岁的小孩是没有放弃继承的权利吗
·夫妻双方已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费也是男方但是离婚日起
·朱律师您好!在没有借条欠条的悄况下,单凭录音可以起诉吗?
·该怎么办,谢谢,本人在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被一汽车撞
·租的出租是和车主的爸爸签协议
·男朋友趁我不在家的时候把他前女友叫到家里
·你好关于两个小孩负养费的,离婚三年了最近遇到点问题,想资讯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