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死亡人不享受征地补偿吗?

死亡人不享受征地补偿吗?

征地补偿是征地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关系到征地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征地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要考虑很多因素。如果征收的对象中包括死亡人,是否也需要向死亡人支付补偿也是困扰很多人的问题。那么死亡人不享受征地补偿吗?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征地补偿规定死亡人有征地补偿么

已经死亡的人,不能享受土地赔偿款,其土地已由家属继承了,土地赔偿也归家属了。

二、征地补偿的新规定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死亡人不享受征地补偿吗?相信经过上文的介绍,您已经了解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死亡人是不享受征地补偿的,死亡人的土地会由他的家属继承,同时征收土地的补偿款也应当补偿给他的家属,文章中还介绍了土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如果有兴趣,可以了解一下。


■ 相关内容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当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双方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在异地,又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离婚时,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序号名称类别、规格补偿标准备注一、房屋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450-650元/㎡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2、......


·外贸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流程是什么?
      外贸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流程是什么?随着企业的发展,很多公司逐渐壮大起来,这个时候就不可避免的需要变更其地址了。那么,在外贸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时候有什么流程呢?下面将由的我们为您讲......


·离婚房产土地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离婚房产土地证过户费用是多少在当今社会中,很多市民在离婚过程中,忽视了房屋过户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那么离婚房产土地证过户费用是多少呢?离婚时房屋过户除了缴纳手续费,还需要缴纳税费......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一方面是进行员工的等级和员工资料的办理,另一方面是对个人的资料进行审核,查看是不是存在造假的情况,还有就是银行卡的办理......

·大股东滥用股权不分红,小股东可请求法院强制分红
      在公司存在可分配利润,满足进行盈余分配的条件下,在大股东滥用多数表决权不通过股东会分红决议,并存在变相分配利润、隐瞒或转移公司利润时,损害其他股东的实体利益的情形下,法院可以在没有......

·居间合同中规避“跳单”条款是否有效?
      1.原告新余市安家房地产经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家房产)诉称,两被告廖某、林某因买房需原告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于2015年4月6日与原告签订了《看房确认单》,该看房确认单中被告承诺:......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具体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具体制度?在国家公共基础设施建立的时候,一些承包商为了私人利益,对承包工程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达不到相应的标准,最后使其出现严重事故。这种事例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小......

·约定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两年的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一些地方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都是3年。但由于现在科技发展......

·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要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事实和证据”一般......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公司经营中很多都有法人,董事长、经理等等都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不过,公司在经营者过程难免有变动,如果公司股票的持有比例发生变化或者是公司注销等等情况发生时......

·抢劫罪的上诉状的范文
      对于抢劫,很多国家都将其定义为犯罪,在我国更是对于抢劫犯罪有明确的法律惩处制度。对于抢劫罪,法律的量刑有两个判定条件,而对于抢劫犯罪的行为人来说,一份抢劫罪的上诉状也是必不可少的,......

·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
      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进行商标续展是为了能够延长法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但申请商标续展也不是免费的,那么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

·农村房屋过户费怎么算,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出现了房屋过户的行为,房产在过户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要缴纳一定的过户费用,农村房产过户也是要缴纳的,那么农村房屋过户费怎么算?其相关的手续该如......


■ 法律问答
·摩托车撞行人致使行人脑部受到严重伤害该怎么样索
·会影响合同的执行吗?,买方与卖方初期就合同进行谈判
·别人欠我钱一拖再拖就是不给,三现在还欠三千多,可以诉讼吗
·你好宋律师,我离婚多年,儿子我扶养,他妈每月给孩子扶养费三百
·我与丈夫九十年代初做生意,期间经济状况从不允许我过问经济
·纠纷咨询看看法院是否受理此类案件
·工人上班中卖了点废钢筋一案
·土地纠纷,二轮承包的土地能否变更
·男女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结婚二十年
·收费时发票开错,造成短款,而对方不承认怎么办?对方昧下这笔钱是否违法?
·强制报废机动车上道发生事故该付什么责
·女方返还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权
·闵行区驾驶证扣分去哪里学习,要带哪些证件,!
·赵律师,您好!请教:被不认识的人偷拍,且可能被发到网上(没有
·再问,可公司说了,可公司说了,我们给你安排工作了,新的工作
·去年年底汽车烧了,疑似人为,但派出所又给不了答案,应该怎么办
·我购买金鼎豪庭铺,交了十来万团购费,合同中未写,问可以退回不
·请问葛律师你老家哪里的?
·被非法试验都不管请查处谢谢该怎么办陈官卫生院精神科误诊
·你好我养了10000多只鸡政府有补贴吗?
·我们村里森林路被村民破坏该怎么处罚要负担什么罪名
·见义勇为被警察拘留怎么办
·朋友借我五千元!告我诈骗罪可以成立吗
·2020年02月25日16时涉嫌卖淫罪被执行逮捕到现在都没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