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样进行

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样进行工程建筑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密不可分,我们对于建筑并不陌生。那么,这些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时,了解进行工程承包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对此有详细的规定。以下是律师360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该怎样进行整理的相关资料,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
二、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样进行?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 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 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我国在调整工程承包范围时,会根据承包单位的资质来进行划分。资质越高,所能承保的范围和工程简易程度都不一样。一些比较大的建筑工程应由具备一级资质的进行施工。希望这些资料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


·房屋工程质量保修细则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房屋工程质量保修细则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房屋工程对于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房屋工程质量出台了相关的保修的细则。事实上,许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房屋工程质量保修细则的......


·解除劳动经济补偿金最多几个月?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形式,大多数人到现在都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最多至补偿12个月,其实不然。由于对法律条文认识上的偏差,存在这样的认识是不足为奇的。我们在本......


·不服劳动关系仲裁诉状如何处理?
      当发生民事纠纷时,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可能对一审判决不服,这时候不服劳动关系仲裁诉状应该怎么做才能向法院提起再诉讼,并不是所有的诉讼都能进行再诉讼,那么不服......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
      依《合同法》第二十二章的规定,行纪合同中委托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委托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向行纪人支付规定的报酬及相关费用的给付。《合同法》第四百......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否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

·专利法词典
      1、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适用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

·自然资源纠纷的解决方法
      1.自行解决方式www.njLawyer.cn。自然资源纠纷自行解决方式规定了和解、调解两种形式南京律师网。和解,主要是纠纷两方依据民间.惯和自行约定,本着充分协商和意思真实表示,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

·调取离婚证据有哪些方式
      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若当事人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么就需要实际提供相应的证据。民事案件中常见的证据收集、调取方式都是由当事人或委托的律师来进行的,除此之外调取离婚证据的方式还......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
      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苏州离婚房子过户费用多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生活起居处处不离房子,夫妻由于各种原因而选择离婚的话,过户房产就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离婚过户房产是需要缴纳税费和手续费登记费和工本费这些费用的,如果不按规定......

·土地征收中的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例如:某市建设博物馆需要征收土地120亩,该......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分析之拐卖妇女罪、强奸罪数罪并罚1、案情陈述:李某以五千元的价格收买一外地“女子”为妻,当晚在被害人极力反抗的情况下使用暴力欲行强奸,后发现被害人为“两性......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土地房屋征收协议如何约定赔偿?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土地房屋征收协议如何约定赔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土地房屋征收协议约定赔偿的标准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位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丈量为准。......


■ 法律问答
·我弟弟在读大学出了车祸,责任书是肇事方全责,住院48天,住院费用加上复查一6万左右,现在已经出院
·我弟弟现已25岁了不工作不出门可以说有几年不出门了家里人
·你好,我有朋友欠2万已有三年,当初借时说好周转二个月,到现在
·想离婚他不给离婚,我想与我老公离婚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本人与今年一月分租该房
·请问一下10月3号法院有工作人员么
·有*有害岗位退休和学历有关系吗?
·山东青州看守所一个月能能打多少钱
·*博被非法拘禁,您好
·朱律律师我是安徽淮北人,住在淮北市相山区。单位特凿公司,因矿
·同学微信问我借了六百五十块,欠钱不还半年左右了,陆陆续续还了
·醉驾逃逸撞死人一般判多久
·保险纠纷:保险公司欺诈销售保险产品,怎样起诉?
·南京继承人数最多并跨年代久远房产继承案宣判
·现有住房,想在买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咨询,在正常行驶中,在正常行驶中,驾驶员有驾驶证但车辆手续不
·一个朋友跟我借了3万块钱,电话不接,现在连给我的借条都不是本人所写,能构成诈骗罪
·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判,我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我离婚的话孩子归谁抚养我女儿从小跟我
·黄律师你好:有个交通赔偿纠纷案子可以请你代理吗?方便请把你电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卖书收到湖南长沙法院传票,不收的话会有什
·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国企干部能保留公职吗?能担任领导职务吗?工资和各种保险怎样
·遗嘱继承咨询,老人生前把遗嘱交给了单位领导
·你好,我想问下西安的牌照在新区违章的在西安能处理
·告加盟网站啊,我在网上看见一个网站说是你产我消的网站我就交了加盟费看是现在都没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