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二婚房产继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社会中存在不少二婚家庭。夫妻属于二婚的,在结婚的时候都带来不同的财产,包括住房、汽车等。如果二婚家庭中夫妻一方因病去世,在遗产分配上面比较容易引发矛盾。那么《民法典》二婚房产继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我们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一、《民法典》二婚房产继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1、双方当事人再婚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即确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法典》第1065条的规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民法典》第1062条、1063条来确定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范围。2、双方没有婚内财产约定亦没有婚前财产约定,婚内所取得财产适用《民法典》第1062、1063条来进行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3、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离婚时要求给予赔偿的,另一方应给予一定的赔偿4、再婚夫妻,只要办理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就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彼此有权成为对方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再婚夫妻,如果与对方的子女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那么继父母和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相互继承遗产。二、二婚夫妻是否可以继承房产?如果男方的财产离婚时已与前妻没有任何纠葛,再婚后去世,女方是有继承权的前提是男方去世前没有立遗嘱,如果立了遗嘱就要按遗嘱继承了,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按人头均等份额继承。继续回答:后来的妻子是有继承权的,如果后来的妻子也有子女且男方与女方的子女也建立了扶养关系,继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这样房产就是后妻和三个儿子有继承权,如果建立了扶养关系的后妻的子女也有继承权的未建立扶养关系后妻的子女就没有继承权了。三、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二婚的妻子,取得了结婚证,是合法的配偶。如果一方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方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遗嘱,按法定继承对方有权继承遗产。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属于二婚的,自建立夫妻关系,就有了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一点和新婚夫妻是一样的。如果一方去世,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另一方对房产有优先继承权,同父母、子女一样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 相关内容
·二手房交易“过五关”放心购房
      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


·城市中的私房其实就是指那些由公民个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对于这
      城市中的私房其实就是指那些由公民个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对于这些房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条件下,那么当事人可以自由进行买卖。不过此时确定城市私房的价格就是比较复杂的了,那究竟该价格要......


·验房交房质量常见问题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


·进行房屋买卖,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
      进行房屋买卖,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买卖的房屋必须拥有房产证。不同的地区,对于房屋买卖政策规定不同,那么,嘉兴第房屋买卖相关政策是什么?房屋买卖的买卖税费规......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

·如何确认承诺生效时间?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权利和义务。因此,承诺的生效时间至关重要。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

·追债注意事项
      企业在追债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

·刑事判决书(按二审程序再审改判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29    (××××)×刑再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原审经过上诉的应括注“原审上诉人”。下同……(写明姓名、性别、出生......

·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依《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一、借款方、贷款方、保证人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保证人是否需要要据借款方的情况或者借贷双方协商,由借款方提出)。......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也称自侦案件的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己受理的案件,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

·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发改委、财政局: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适应......

·技术改造借贷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什么是不起诉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对不起诉制度应把握四个要素:其一、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

·如何认定企业借款合同效力
      如何认定企业借款合同效力一、如何认定企业借款合同效力根据企业借款对象的不同,企业借款合同效力如何要做具体的分析,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违反《贷款通则》规定而无效,企业向银行等金融......


■ 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信用卡逾期了三个月左右会怎么样?
·你好!孩子服用了过期药品后一系列赔偿该怎么做?
·您好,我和朋友买了台设备,合作了七年,一直没有清算帐目,只是
·公司以效益为借口,上一星期班放一星期假,违反劳动法吗?
·老板欠销售提成没给,因为没有签合同也没写下字据去劳动局了说没有签合同没有证据无法
·被执行人拖6年之久不还钱,家里装璜又一直上班,法官去厂里,被
·电动车撞自行车事故如何处理起
·女方没离婚就去跟其他男的生了小孩,算是从婚吗
·我亲人因交友不慎,认识对方是卖*品的,所以受牵连被判形9年,
·别人在单位门口贴字帖,影响单位形象和个人名誉权,
·腰椎第一节(压缩性)骨折够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吗
·酒后骑车撞人该如何处理呢
·三级伤残,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有没有什么法律依san
·你好吴律师,请问工厂老板托欠工资我该怎么办
·我去六分份不小心把手机遗失了,
·学生险的理赔问题
·我被一个人帮我办信用卡骗了两万多,和三部手机,去年1
·你好有客户欠货款不给,总是往后推,这两天电话不接,
·为了避免醉酒客人入住酒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需要醉酒客人签醉酒免责承诺书,想咨询一下醉酒免责承诺书酒店
·温度报警器应该执行国家的那些标准
·我是一个未满18周岁的小男孩我今天被你们市的一个叫什么宏升
·小区停车场内刮蹭违停车(停在消防通道也是出入口)。责任怎么划分?物业需要承担责任么?(本人购买了车
·父亲去世,如何与继母分割遗产!
·转租征地赔偿问题,你好,你好,我是土地第一承租人(有签订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