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焦作解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焦作解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收回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为了防止征地事件的发证,各省市政府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焦作解放区位于河南,故而焦作解放区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参照河南省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信息。
一、焦作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从焦作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焦作市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从2013年2月起执行。同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本次调整范围是焦作市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共计1808个行政村、4个农场等其他权属单位,测算总面积为369116.59公顷。共划分70个区片,较上一轮217个区片,减少了74%。调整后,焦作市最高征地价格达15万元/亩,较上轮最高价11.6万元/亩相比,提高幅度为29.3%;最低征地价格为3万元/亩,和上一轮征地区片最低价2.05万元/亩相比,提高46.3%,全市平均提高幅度为25.93%。据介绍,焦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自2012年5月份启动到11月份结束,历经半年时间,通过外业调查、区片划定、价格测算、区域平衡等阶段,对2009年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充分征求了各方面意见,组织召开了听证会,根据各方面意见对成果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顺利通过省专家组验收。
二、河南征地补偿
2016年7月27日,河南省政府下发通知:9月1日起,全省执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并公布。另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其中,经济林补偿标准由省林业厅调整并公布。也就是说,假如你家的地被征用了,有关部门要给予的补偿费包括以下几部分:征地补偿、被征地群众的社保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如果是经济林用地,还有经济林补偿费。全省征地补偿安置费均有上涨据了解,按照规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地价标准每过两三年就应调整一次。征地区片的综合地价,由各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居民生活水平、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决定,并要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区位条件、人均土地数量、当地群众对土地依赖程度等多种因素。河南省此前执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13年10月开始实施,和3年前的标准相比,城乡综合地价此次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是修改后的补偿标准。焦作解放区政府在征地前需要经过审批、制定补偿方案、发布公告等流程,在土地被征收后,焦作解放区政府需要在一个月主内按照发放方案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对于需要安置的,需要进行统一安置。



■ 相关内容
·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会涉及到诸多证书
      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会涉及到诸多证书,包括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和工程质量认定书等。其中工程质量关系到业主的根本利益,开发商必须保证建筑质量符合要求......


·绵阳市企业征地的法规及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绵阳市企业征地的法规及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绵阳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当然也不可避免的会面对企业征地的情况,这也就意味着绵阳市的市民会非常关心企业征地的法规及补偿标准,这些都和您的......


·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
      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一、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无效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为了让各省市的发展更加的快速,越来越多的省市开始大量的征用人民的土地,用于发展省市的经济、文化等方面。对于这些用于省市建设的土地的征用,国家规定是需要......


·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法律规定有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而此时如果双方无法调解的话,则建议最好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官该怎么确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包装、检验的要求
      买卖合同中应当对物品的包装、检验作出全面严格的约定,以免在物品交付时造成损毁、灭失。《合同法》对物品的包装、检验作了如下的规定: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

·用人单位要怎么给付员工工资
      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单位则应该向劳动者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支付工资。具体来说,用人单位要怎么给付员工工资呢?如果因为工资支付的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

·融资租赁业务程序
      融资租赁业务关系复杂,涉及到多方当事人,虽然不同的融资形式有其不同的业务操作程序,但其基本程序大致如下:一、由承租人选定供货商和设备。承租人为了达到最有效的融资目的,选择最佳供货......

·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有哪些
      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有哪些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

·船舶维修合同是否属于海事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相关海事海商法律的规定,船舶工程合同纠纷是属于海事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船舶工程包括船舶的建造、修理、改建、拆解等工程,所以修理合同纠纷属于海事法院管辖。。...

·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有传票吗?
      很多夫妻感情不和,会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离婚一个重要的途径,由法院裁决,公平公正。起诉离婚有着非常严格的程序,体现了我国法制社会有法可依和法律的效力。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有......

·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就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不仅是对婚姻的双方财产做保证,也是为了减少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那么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呢?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又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公司公章由谁管理?
      公司法规定公司公章由谁管理?每个公司在各个场合各种文件上用的各种公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加盖公章是公司行使公司的合法权利的一种方式,但是,这些印章,特......

·什么是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


■ 法律问答
·秦律师您好!请问已经分家了且没有继承权的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关于男方违约孩子探视权事宜
·我是通辽市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一村村民,本人想办理家庭农场不知道相关规定以及材料都有哪些,可以帮我解
·在农村给一个私人老板打工没有合同,在干活中得了脑出血住院,厂子有没有责任
·合同已经到期,但在医疗期内。公司自动续延至到医疗期满,在此期间如果怀孕公司需要续
·离婚,孩子的扶养权能归妈妈吗
·我是2016买的房子一直没装修今才装修就是把门改了还不是承重墙物业就不给退装修保
·我爷有一套房屋,现在仍健在,老爷子有四个子女,配偶已去世,一
·***押金不退,客服电话无人接听,怎么办?
·货车国二发动机能换国四发动机不,交管部门需要什么手续
·女的走了没结婚在一起生活两年彩礼可以返还吗?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男女多少周岁领结婚证
·朱律师,你好,有幸通过律师朋友发的关于朱律师的文章,想了解一
·离婚后的补偿、现在电话接不接
·问在农田以前有的坟墓以上立墓碑合法不
·父母婚后将财产委托给女儿做理财产品,现在夫妻分居,父母是否可以补签资金代管协议日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前夫离婚了但是车子一直在我名下,他不愿
·已经办理结婚典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她出走半没有回家,报警求助帮忙找回警察会受理
·房子共有权变更为所有权需要什么手续
·我想要跟男方分开
·被电动车撞伤导至面部骨拆
·无售楼许可证售楼应付什么法律责
·女方刚生孩子不久,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是否构成了窃取商业机密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