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现实中,有的夫妻因为长时间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而走向了离婚。但此时并不会因为夫妻分居就能解除婚姻关系,好需要满足分居离婚条件才行。那法律中规定的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婚姻法》的第32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在此所指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它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用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也就是说分居两年只是判决离婚的其中之一的理由,而并不是必要的条件。此外,对于分居的事实,最好能够提供充足、合法的证据来进行证明,以便法院在审理时采用。

二、分居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三、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分居离婚中要注意的:

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分居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学习进修等均不符合这项规定,即使分居两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为依据,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4、分居满两年后,对方仍然不同意离婚的,但是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同时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即使对方坚持不肯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5、在没有分居事实,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时候,分居只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而不是必须。没有分居事实,但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同样可以判决离婚。

6、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对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什么意义上,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也应当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分居期间孩子由谁抚养,对抚养孩子一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很大帮助,对不抚养孩子一方争取抚养权非常不利。

实践中,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夫妻持续分居达到2年的时间,再满足了其他条件的话,那么起诉到法院的才会准予夫妻离婚。当然此时,其实并不是一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要是夫妻协商一致,那也是可以协议离婚的。


■ 相关内容
·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
      生活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哪些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形: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另一方能够举证......


·婚姻的效力判断
      1、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申请国家赔偿超过国家赔偿时效该怎么办?
      在我国公民的权益不受任何人的侵犯,就算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不行,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权行使过程中侵犯到了我们的权益,我们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予以赔偿。国......


·买房签的是阴阳合同,现在房子出问题了,哪个合同有用
      1.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了规避税费,当事人之间往往会签订两份总房价不一致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两份合同约定的不一致,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纠纷。2.卖房人与买房人签订完房屋买卖......


·公民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所说的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

·在什么情况下,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不可抗力;(二)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三)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对保留的胎儿份额应如何处理?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

·对侵权行为管辖规定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是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

·私募股权中的LP、GP是什么意思?
      LimitedPartnership(LP)通译为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中又分LP指的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就是出钱的,仅仅投资资本,但不参与公司管理。GP指得是普通合伙人,generalpartner,就......

·书写离婚协议书应该要注意的事项
      一、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  应填写的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由此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

·公房承租人对合用部位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公有房屋的合用部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承租人有共同使用权的天井、晒台、园地、灶间、卫生间等部位。承租人对合同部位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30日内协调处理,并出具书面意......

·什么是犯罪目的和动机?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一般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的过程中。某人对某种危害结果所持的希望、追求的心理,就是犯罪目的的内容。&#......

·刑事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3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


■ 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罪的区别?
·拖欠农民工工资赖账
·父亲劳改过,孩子能当兵吗?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姜堰和睦新城房产
·好心人帮帮我,我爸妈在我3岁的时候就离婚勒
·在某app上加的莆田卖鞋,货物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物
·房租合同中房东乙方如果找不到下家入住,不退房租是不是
·我是木工工人,三月十六号经朋友:介绍到一个老板做工有
·公司以连续亏本为由,来强制要求员工转岗。或者离职,还
·想打听一下法院带人去医院体检了说明是拘留了吗
·我是山西的,在内蒙古包头市打工,在网上认识了徐州市睢宁县王集
·出租房屋给别人,如果他们*博了,房东有责任吗
·我在淘宝上购买的衣服超过七天发现破了。商家拒绝退货我还能退
·在自家小区停车棚里,电瓶车被偷,请问物业有责任吗
·婚内出轨,财产和孩子该如何分配
·三手房,笫一房主不配合过户怎么
·下班路上车祸,单位正在试用期中,事后才交上保险,请问单位对我
·股权纠纷涉嫌欺诈
·拘留半月家属可以探视吗?
·我是医疗纠纷。现在需要做鉴定,需要请律师吗,
·我欠别人钱,别人在我家墙上用自喷漆喷上欠钱不还的字样,喷漆的这个人呢是给我担保的而不是我欠钱的这个人
·你是你好,房东先动手打了我,我的脸被他们打伤了,晚上摄像头没
·公司说不上保险多开点工资,让我们写了同意书,那以后出来工伤,公司可以不责任了吗?
·我想要孩子 怎么要,我是‘想离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