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到期没做怎么办?

日常工作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突发情况,导致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受伤,或者某些行业长期不规律的工作特性会带来一些“职业病”。但是很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或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或因其他原因,工伤认定到期没做,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就无法得到应有的补偿待遇呢?下面我们来谈谈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工伤保险的定义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职工因工而致伤、病、残、死亡,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由国家强制设立的,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保险费,在出现职工职业伤害时,由保险经办机构向职工赔付保险款。
二、工伤认定时间及特殊情况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说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表面:“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三、工伤认定到期没做还可以如何处理?
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的发生,其实质都是基于某一侵权行为的发生。从法理上说,一方面,工伤职工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法规请求工伤保险赔付,另一方面又可以根据侵权行为法向加害人请求民事损害赔偿。从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及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来看,工伤职工可以同时享有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工伤保险条例》也取消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有关工伤保险待遇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不能兼得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从上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有的是正面规定工伤职工同时享有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有的未作规定,但均未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解释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定,即当出现工伤事故时,受害职工应当先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按《工伤保险条例》无法获得赔偿时,才能按民事侵权进行处理。也就是说,超过时间未做工伤认定,那么我们仍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按民事侵权处理。由此可见,如果遇到工伤认定到期没做的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虽然不予认定工伤,但在诉讼时效期内我们可以从民事诉讼请求民事损害赔偿的层面上来保障自身的权益。当然,工伤认定越早越好,及时处理才能够最大程度的得到相应的理赔,培养法律意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 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生活中,如果某个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当事人往往都是无法协商解决的,这个时候,就只能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让法院来进行判决,那你知道工程质量官司该如何打吗?这个问题......


·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有哪些
      职工要是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此时可能会对劳动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这种情况下需要具体对劳动能力作出鉴定,确定丧失的情况才好作出赔偿。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那么现实......


·公务员不发工资怎么办
      在我国,公务员是指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的工资由国家财政拨款。这也是许多人热衷于报考公务员的原因之一。在下文中,将就公务员不发工资这个问题向您做出解答,希望对您增......


·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适用什么范围
      我们都知道为用人单位工作最好是要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保证双方的利益。那么有的时候也会有劳动者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那么这个时候你们是否知道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一些相关规定呢?下面就......


·夫妻一方想离婚怎样收集证据?
      要是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却不愿意离婚的话,意味着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此时可以考虑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过程中,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才行。那究竟......

·撤销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合同。”      在赠与人与受赠......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如何交税?一、营改增后股权转让的交税计算规则(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1、提供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

·抵押物清单
      ───┬─┬─┬─┬──┬──┬──┬──┬──┬──┬─┬──┬─┬─  │规│ │ │原值│折旧│基期│抵押│产权│有效│质│设定│ │  抵押物│格│单│数│(万│率 │价值......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刑法条文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同时,经济补偿金通常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

·无效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无效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一、无效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

·搭便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由于长时间进行刺眼的工作导致自己眼睛受损,视线模糊无法正常行走以及生活,像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工伤导致的伤残呢?这个问题我们的回答不是最正确的答案,还是要对照官方的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才......


■ 法律问答
·我的案子进入执行阶段了,但是执行不到锒欹。债务人躲着不见面,
·经常有车违规停车在我们店门口报警也没看到来处san
·著作权内容摘要一项,填写什么,
·汤律师你好:大桥李xx的欠款两万元每月二千元沒有支付希望
·小孩户口,我以前因年龄未到就生了小孩现在买户口怎么办????????
·找律师,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伤残鉴定
·我有哪些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工资条跟我实际发的工资少了600我已经辞职了
·请问城镇户口转农村户口申请怎么写
·盗窃34000元估计判多少?
·工伤理赔,您好,您好,我想起问一下关于工伤赔偿的问提,我
·我的保险可以转走吗?,你好
·请问我在微信公众号添加财来啦这个公众号借款,他又微信添加我问了我的芝麻分,qq号,身份证,手机号码
·想和你约个时间咨询下房产纠纷上的问题,
·我在网上找贷款然后有人就咨询我了加扣扣还给我发电子合同看让我去打印出来签字我也是急需用钱就打印了还拍
·你好,我想找一个朋友,但是他电话关机,我要怎么才能能找到他
·儿子不孝把8O岁的老母赶出家门
·我在2006年在盛泽法院打过官司,人家欠我52010元,也胜
·过不下去了,我想离婚
·A:的是借款方面的问题。一朋友借了4万,了,一直忽悠请问我要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讨还
·我父亲因被诈骗想要诉对方要求赔偿,但诈骗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起诉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法院在立案庭给当事人配偶送达文书,其配偶拒收,法院拍照后,按已经送达处理合法吗?
·我是1999从部队转业到南京市某事业单位工作,工龄已经满30,问是否可以办理退休
·我在中牟县开发区12月2l日那天和售楼部签了一份认定单,并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