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非法集资500万怎么判刑?

在经受害人举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定集资者并进行抓捕,追回集资额后,公安机关一般会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审理,此时检察院会根据集资者的集资数额进行量刑,并将集资额退还给各受害人。根据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非法集资500万怎么判刑?

一、非法集资罪500万怎么判刑
非法集资500万的,根据集资形式的不同,可能涉嫌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非法集资犯罪。所以具体可能不能的刑罚也需要根据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以及具体有罪名来确定的,具体可参考《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相关规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的情形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无论对于企业单位,或者是公民个人而言,非法集资500万,都属于集资数额特定巨大的情形,故而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于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判处死刑,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这也是由于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比较大所致的。



■ 相关内容
·刑事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司法程序变得越来越复杂,一个案件往往需要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才能确定问题的所在,司法鉴定对公诉案件来说尤为重要。了解刑事司法鉴定程序,有步骤地做下去,才能保证案件审判......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行为构成犯罪吗?遗失物主要就是指物品被丢失,而这件遗失物被别看到或者捡到,并且占为己有。发现与占有是缺一不可的,不然就构不成拾得。我相信每个人都经常的遗失和拾得东......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我们都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法院对其判处刑罚,还可以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时候法官就会根据具体情况制作出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下面......


·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故意表现是怎样的
      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法律禁止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非法采伐林木,否则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今天,为您介绍的就是非法采伐林木构成滥发林......


·江苏省征地补偿价格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征地补偿价格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市用地的扩张以及其他的原因,拆迁、征地是我们在生活中常见的情况,各个地方相应出台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同的地方的补偿标准往往不同。不同的对......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一般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需要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而认定部门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认定结果才行。此时也可能出现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情况,而此时可以行政复议。那一般不服工伤......

·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主要是被规定在《合同法》当中的,其中详细规定了在出现合同违约行为的时候,违约方需要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而要是就此产生纠纷的......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哪些主要类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实就是一堆钱和一些有企业价值提升能力的人的集合体。是一种专门成立的、有特定投资目的和用途的资本。之所以叫私募,因为它通过私下协商方式集中形成。它是一种以专家投资理......

·女方重病男方要离婚是否是遗弃?
      结婚后除了道德上的约束之外,还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夫妻双方的利益是绑在一起的,在现实中如今出现由于对方的病重而抛弃提出离婚,不仅违背了道德触犯了法律,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女方重......

·大家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您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生活中,用人单位为您办理并缴纳了五险一金后,员工需要查询五险一金的相关信息,下......

·如何确立校企合作劳动关系?
      如今校企合作已成为一种很热门的模式,因为校园和企业可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而能够为学校和企业实现双赢。而为了校园和企业能够更好的合作,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比较重要的。下面给您介绍一......

·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怎么解除?
      人是有感情的,年轻男女也是因为感情的存在才会选择和对方组成家庭、结成婚姻关系的。不过对于感情的长久度,我们却无法保证。对于一些没有感情的事实存在,我们往往通过解除婚姻关系来处理。那......

·恶意拖欠货款算不算诈骗,怎么起诉?
      恶意拖欠货款算不算诈骗,怎么起诉?一、恶意拖欠货款算不算诈骗故意拖欠货款目前不算犯罪,也不构成我国刑法上的诈骗罪,但是违反了我国的民法规范,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进行追偿。债权人应慎重......

·法律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人
      说到法律第一继承人,相信很多人都清楚,只有在按照法定方式继承死者遗产的时候,才会有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之分。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律第一继承人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 法律问答
·摩托车被电瓶车碰了
·我家的住房是94向本村村委会售购的,当时付了款给村委会但是并没有开收据或者其他证
·我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经朋友介绍一个有家室的男人,因为在一起我怀孕了。你说我该怎
·购置配电柜变压器进项税能否抵扣属不属于建筑物载体或构
·您好,我和朋友买了台设备,合作了七年,一直没有清算帐目,只是
·15年买的房,合同今天三月交房,到今天一查才知道没预售许可证
·我想离婚可对方死活不同意离婚闪婚到现在十年性格不
·行政拘留五天可不可以提前出来?
·辞职的工资怎么解决
·个人埋在地下的银元、铜钱财产权属于谁?
·我重庆市奉节县吐祥镇的建档立卡的平困户去重庆看病可以报多
·我想贷款5000元,请问我急需5000元
·朱律师你好关于折迀问题能不能维权?
·公交司机肇事人么有生命危险,但是司机么有拘留,事故中队不拘留司机有责任吗
·进厂口头谈好来上班,未签订过劳动合同7号上班,怀孕了本来口头辞职5号;现在好开始不
·你好律师,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一下,是交通事故的是他全责,因为我
·王律师您好,想请教离婚孩子抚养权及房产方面的问题
·车祸中的第三者的理赔问题
·你好,在市区下面的县买的房子,已备案,还没有还贷,在市区租房,可以在个税扣除中,
·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我是一个川籍农民工,于2018年6月2O日在工地上发生伤残事
·对方客户一直不给打款,我要起诉
·我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被无养人生活费吗
·你好我现在离异了现户籍和原户籍都是农村的我想把户口迁回原户籍娘家可以迁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