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签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最关心的是合同是否存在欺诈等条款和合同是否无效,但是,了解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也是极为重要的,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性质不同
无效合同从性质上说虽然合同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它是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以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因此它始终无有转变为有效合同的可能,是一种绝对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在合同被撤销前,保持着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它的构成原因是一方的欺诈、胁迫订立合同;乘人之危订立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会同。“在可撤销的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权力并非没有任何限制,相反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撤销期间行使撤销权……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为一年,在此期间,撤销权人必须行使其撤销权,否则,就失去了撤销合同的权力”(5)如果一方当事人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
2、法律后果不同
无效合同因为从开始就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也就不能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其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已经开始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如果合同已履行完毕的,也必须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况。无效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一是一方当事人应该将其从已对方获取的财产返还给对方当事人,并恢复合同签订前的财产关系状况。二是按照民法典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各自的错误状况和程度承担所需承担的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另一方当事人损失的责任。三是收缴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无效合同中的非法收入。所谓非法收入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客观上是损害国家或公共利益的;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应当指出的是,无效合同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之外,按照中国刑法193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如果违犯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撤销合同,如果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愿意撤销合同和放弃对合同的撤销权,那么人民法院则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合同予以承认和保护,其合同就要按照其条文和规定予以履行;如果中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拟用其合同或有关会同条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则依法对其予以撤销。很显然被撤销的合同也就随之失去自始的法律效力,即产生和无效合同相同的救济手段和补救措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且有关当事人还要对其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而可撤销合同是根据享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而决定其法律义务和责任的。
3、体现原则不同
因为无效合同是危害国家、公共、和第三人的利益,并且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所以无效合同即使是当事人愿意履行其合同义务,国家法律也是坚决不能允许的。这体现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需要用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量来保证有效的合同的正当履行。可撤销合同是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对其合同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合同的撤销。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这对签订合同时候是要很大的帮助的。因为无效合同是从一开始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则产生了法律效力,是需要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所以,您对合同事务还有疑问的,我们建议去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



■ 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呢,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三大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是为了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如果当......


·合同法留置权适用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合同法留置权适用的合同类型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留置权适用的合同类型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第九百零三条等中有对应规定。留置权是......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特点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


·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补偿问题
      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补偿问题一、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几种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协商决定。所以劳动合同......


·灵武市马家滩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灵武市马家滩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一、补偿金类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

·检察院出庭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

·分居协议要怎样写才好?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夫妻彼此之间感情淡了,甚至是一见面就吵架,但是又考虑到双方父母以及孩子的意愿,暂时无法离婚,所以就会选择先分居。在分居的情况下最好签订书面的协议,那夫妻分居协议......

·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申请事项:请求许可调查取证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因案情需要,本人拟向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

·国庆节加班三天 可以拿三倍工资又补休吗?
      我国法律在不断健全,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国企等重大节日的死后加班,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我国相关法规规定轮班制员工在节假日需要支付额外的工资来保障劳动者的利......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在不小心的情况下受伤,特别是在一些从事高危行业的工人,受到伤害的可能性更大。在受了工伤以后,我们要详尽地了解赔偿标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

·出了交通事故现场首先要怎么做
      在事故发生之后,作为当事人不能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逃离现场,这样只会让自己承担的责任更重。这种情况下,应该留在事故现场积极的配合处理才是。那具体来说出了交通事故现场首先要怎么做才好呢......

·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

·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
      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一、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涉嫌滥伐林木罪怎么判刑
      涉嫌滥伐林木罪,就是说尚未经过法院审判,确定行为人就是犯了滥伐林木罪。此时,我们无法确定最终的量刑情况是怎样的,但却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大致估计一下会在怎样的范围内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 法律问答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三级戊等赔偿问题
·这样算违约嘛 应该怎样处理 请指 谢谢
·2019年买了一套房子两间储藏室均已付款2020年还未交
·一个人能交两份养老保险吗...”
·怎么领取失业金,请问一下怎么样才能领取失业保险基金?
·你好,在疫情期间们十余人一起工作,领导给我们安排在一个传媒的
·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一起五年,去年领的结婚
·新好!我是一名家政服务员,雇主赖13薪不给,欠剩余工资未结帐,我该怎么讨回公道?
·事故发生判决不服
·我想起诉离婚,越快越好
·收到您的律师函了,已解决一部分债务,还会面临起诉吗?
·你好!请问贷款买车必须在指定的地方买保险吗?
·交通事故纠纷法庭辩论
·老婆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公司不想开除我要我自动离职,我不同意,然后公司把我调离去做保洁工作,这合法san
·我工资被拖欠,老板天天都是过两天,你问他要他就说没钱,现在媳妇把我一纸诉状递到法
·男方无精症不能生育,咨询离婚事情
·我是想问你,以前我和我老公用他姐的店做担保拿了十万块钱的贷款用来我们两个的店做周
·刘律师民事经济可以分期支付吗?没有经济来源分期支付是否可以
·我哥於2020年4月10日被行政拘留15日,本该25日释放。
·想咨询你一下,湖北襄阳市现在能不能申请个人破产
·你好,我想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在2019年八月份左右,我在在
·夫妻感情不好,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我在网上刷单被骗5000元钱,怎样才能追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