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邯郸工伤鉴定处具体在哪里?

对于从事危险工作的职工在工作中随时都有发生受工伤的意外,所以这就要求他们提前知道当地的工伤鉴定处在哪里,以免在受伤时东奔西走,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那么邯郸工伤鉴定处具体在哪里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一、邯郸工伤鉴定处具体在哪里?

邯郸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邯郸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


邯郸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邯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办公地址:人民路343号。

邯郸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邯郸市人社局各处室职能及联系电话》

工伤保险处(邯郸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工伤保险预防、工伤医疗、工伤康复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拟定全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医疗、康复、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人民路343号

电话:2031862

二、鉴定机构 ?


工伤待遇的享受,有赖于合理科学的工伤鉴定。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整个工伤鉴定程序就正式宣告开始启动。不过哪些组织拥有进行鉴定的资格呢?这个我们则需要十分明确才行。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

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邯郸工伤鉴定处具体在当地人民路343号,可以根据地图上选址进行查找,对于鉴定机构的建立,不同市县层次的鉴定职责不同,根据自己所遇到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鉴定地点,才不至于产生慌张的情况。






■ 相关内容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多久赔偿有没有期限,有什么规定?
      职工发生工伤后首先要经过工伤鉴定,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我国法律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克扣职工的工伤赔偿费用。那么你知道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多久赔偿有没有期限,......


·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2023年新规定是多少?
      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为九级的工伤在工伤伤残等级中属于比较轻的程度,但是却也会给劳动者带了极大的痛楚。所以对于9级的工伤,劳动法也作出了详细的赔偿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9级......


·工伤认定书什么时间做出
      在工伤认定书中会记载认定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果,而一般说当事人不服其实也就是对工伤认定书中的结果不服,而此时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那现实中,这个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能够......


·年龄为16周岁工作算童工吗
      一、年龄为16周岁工作算童工吗?不算童工。劳动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是未成年工,雇佣未成年工时需要提前到劳动部门报备,而年满16周岁以下的是童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


·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什么?
      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什么?在任何时候,安全问题都是第一的,安全都不能保障,其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对于安全生产岗位方面,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岗位是在各方面都根据国......

·怎么算侵犯商号权?
      怎么算侵犯商号权?商号权指企业对自己依法取得名称享有专业使用权,在社会中,一些不知名的企业,为了达到快速出名和提高营业收入,就侵犯他人的商号权,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所以,我们就为您......

·夫妻共有财产公证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经常看到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产生更大的纠纷,于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证,在法律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对共有财产的判......

·夫妻一方驾车撞伤他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肇事车辆的家庭共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是否要交契税?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现实情况中,若是没有被继承人的遗嘱,一般来说,就会按照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来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分配。那么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其中又是否要......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非军职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阻挠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根据1997年3月14日通......

·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
      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一、保修期内的车辆,一定要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而已经过了保修期的,则应认清汽修厂的资质和等级,选择证照......

·房产赠与有哪些法律特证?
      一是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即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地产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受赠人享受无偿接受对房所赠与房地产的权利;二是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将房地产交付受赠人的......

·收养人要交哪些材料
      收养人要交哪些材料当事人在进行收养的时候,除了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一致,签订了收养协议外,同时还需要办理收养登记或收养公证,这样收养行为才会合法化。而此时涉及到收养人提交相应的材......

·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
      无论是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还是受伤劳动者自己提出认定申请,此时都要注意申请的时间才行,要是不小心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么认定部门此时就有可能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到底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


■ 法律问答
·孩子在监狱生病了,住好长时间的院。现在出院了,根据役情父母能
·离婚协议,去年我跟我老公五一结婚
·女儿告父亲要求履行赠与义务,将房产过
·烤火费发放问san div
·刚认识买了女的叫我给买10000块手机,现在人都失踪了,能要
·13岁女孩可以做微商吗?违法犯罪吗?
·洗车行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吗?谢谢
·如果被迫背黑锅,留下什么证据可以自保
·多长时间可以解决清楚,离婚孩子男方要(孩子刚出生没满月)要是离婚多长时间可以解决
·带环怀孕做人工流产后应有哪些正常待遇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母借钱给朋友公司,现在公司破产重
·下班后骑电动自行车回家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交通事我出租车司机 正常行驶撞到过路玩手机行人腿因为是晚先拉着伤者去医院检查拍片
·属于敲诈罪吗,我跟前夫离婚一多了
·人身到伤害是怎么赔偿的?
·你好,姚律师,13年我起诉被告,法院调解被告分三年(16年)
·鞠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加工厂的加工费给货主一直拖着不给,怎
·这样的胜算离婚有多大,我想离婚
·我爸被村支书用木棍打伤了是轻微伤san
·南京xxx建筑装饰材料公司收了代理费,之后合同履行出现纠纷
·我们是否应该要回我们的的损失
·北京时韵租车单位拖着不给我退押金,押金一万,电话不接人找不到
·欠钱不还,电话不接
·结婚证要改成现在的名字和地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