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

离婚之后双方的首要思考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对于经济条件富裕的家庭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更多的家庭支付不起这个抚养费从而耽误孩子的成长。因此法律明确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标准。那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数额三大标准:
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抚养费的计算要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父母收入水平与当地消费水平来确定,使抚养费的确定符合实际需求。孩子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自身的离婚不能影响到孩子的成长。



■ 相关内容
·关于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到底有哪些?
      现在国家赔偿案件很多都主要是在刑事和民事方面,行政方面涉及比较少,很多法律工作者刚开始对国家赔偿案件也不会很熟悉,但是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国家赔偿问题也是比较重要的,那么关于办理国家赔......


·夫妻两个人离婚孩子怎么判?
      实践中,夫妻两个人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人身关系,此时对于亲生的子女来讲,并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终结而导致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消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也就还需......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很多孩子是孤儿,无人抚养或者父母死亡,举目无亲。国家又对这些无人抚养的儿童有相关的处理。对于这些无人抚养的儿童,国家又有什么规定。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又叫......


·起诉离婚转普通程序多少钱
      离婚的途径很多,有的是自己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解决不了的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将起诉离婚转到普通程序的,协议转换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起诉离婚转普通程序多少钱。您对于具......


·并购基金合同的意义是什么
      并购基金合同的意义是什么一、对于上市公司的意义1、消除并购前期风险可通过并购基金提前了解目标企业,减少未来并购信息不对称风险。另外,可借助PE对项目判断的经验和能力,优势互补,与P......

·马路上都是划有道路交通标线的,将马路分成直行道、公交车专用道
      马路上都是划有道路交通标线的,将马路分成直行道、公交车专用道、人行道等等,借到行驶是说车辆没有在应该在的道路上行驶,例如小汽车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不在规定的道路行驶很容易发生交通事......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中的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中的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制定本办法。......

·人口土地使用权限是怎么样的?
      人口土地使用权限是怎么样的?土地使用者通常都享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也有法律规定的使用权限,不同的土地甚至是不同的人口在使用土地时都有限制条件和使用年限的限制。清楚了解人口土......

·夫妻“忠诚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一、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枣庄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枣庄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随着市场物价的不断增高,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更是如此,所以说我国政府发放的征地补偿费用与这一点也是有关系的。并且各省市的征地补偿的标准都会根据市场进行一定的......

·民事判决书(撤销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62    (××××)×民特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申请人×××要求撤销对×××......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案例分析
      1、案例:有走私的主观故意但对走私的具体对象不明确,是否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案情:被告人叶......


■ 法律问答
·我弟有精神病史被交通肇事罪拘留了我该怎么办?
·教师工伤六级伤残保健金标准
·你好,你所代理的壳聚糖医用材料及制备方法和用途这一专利,是否
·我值多少钱,8月3日我来到一家认识的私营企业
·请问C1客运证在那里报名
·你好,我有问题想请教一下!谢谢
·七级工伤伤残的标准是多少
·律师做无罪辩护成功 法院不采纳怎么办?,律师做无罪辩护成功 法院不采纳怎么办?
·我婆婆被追尾,对方机动车,我婆婆骑的电动车,我婆婆腿和脑袋均受伤,对方说他抱了保险,保险公司给他赔了
·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能否作为类似案件审判
·好像*博被拘留了,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
·车辆出事后,车主跟交警说私聊,第三者受伤,车主一直不闻不问,也不愿意给医药费怎么办
·与前夫离婚多年,孩子己判给我,但是他现在要求孩子归他,我该怎
·因偷窥被抓,罚拘留3天,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不去拘留,交罚款也行
·倒卖黑车的政府官员用房契抵押给我家借走18W,出事被抓后警察
·保险与赔偿,我是名大学生
·辞职时劳动纠纷
·我是否能享受产假和国家规定的应有的待遇。
·请问厂里不按月结算加班工资,厂里叫我加班我不加班,厂里处罚我6佰元
·我遇到一个特别无赖怎么办,讲理没用,他甚至用我亲人的命来威胁要求复婚,我不愿意。
·国有企业领导签字的调休单,他事后已具体情况不清楚,想不承认,
·你好我想问一下上诉怎么收费的。
·您好,在网上贷的款,还不起怎么san
·我要在镇江开一家养生服务公司聘请法律顾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