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是指对于完成的工程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特性进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是指对于完成的工程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特性进行测量、检查或者一系列的实验,最后将检查出来的结果与规定的要求进行对比,来判断每项特性是否合格的一个活动。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方面呢?下面我们就来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


通过与现行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判断所见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要求,所以在施工中要加强质量控制,整体提升工程质量,使质量验收轻松过关。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在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应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的环节。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后,在其负责人的带领下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后规定的15d内,由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竣工报告、文件等进行备案。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主体结构以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应由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设计、勘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

除此之外分部工程验收均由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负责。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通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整记录并汇总所有的检验批验收明细,在核查确保其符合标准后报给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且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需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即为工程质量验收通过。

此外,在验收分项工程时还需注意核对检验批的部位有无缺漏、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及签字等是否齐全。

检验批质量验收检验批验收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中最基础的部分。

其标准需明确,且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已完成自检工作。

若存在问题需进行自行整改处理,然后再申请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应为符合资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检验批验收须通过与现行规范进行对比,且细致地检查,详细核查施工记录、检查记录等。

一项工程施工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它就可以投入使用,只有当其通过验收后,才可以正式服务大众。

所以,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认真对待,验收时由专业人员核查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流程都不能忽视。

在每一项工程完工之后都会进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这样做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决定工程产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二就是判断工序是否正常。以此来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工作内容,为工程质量控制提供数据。以上就是关于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方面的简单介绍,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


■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的固定工作时间是多久
      因为工作的需要,劳动者本人都不可避免的会存在加班的这样一种情况,加班不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公司长期的要求员工加班却不给支付加班费的话,这就是违法的。其实除了国家规定的工作时......


·雇佣未满16岁童工有何处罚?
      在一些贫困的山区或者困难的家庭,小小年纪的孩子便已经要出来打工赚钱。虽然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雇佣童工是犯法的,但是仍然还有不少的店家雇佣童工,觉得可以少付一些工资给他们。那到底雇佣......


·员工福利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上班的,单位理所应当支付其相应的工资报酬,与此同时,用人单位还应该实际保障员工的一些福利待遇。那具体来说,这个员工福利范围是怎样的呢?相信很多劳动者都是不清楚的,下......


·走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做出结果
      劳动者即使是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也不能肯定一定构成工伤事故,需要经过专业的认定才行。但是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走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才能做出最终结果呢?相信这是很......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合同撤销权的期限并不是六个月,而是一年。《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

·刑法九行贿数额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不难发现有很多行贿的行为,中国社会讲究的是人际关系办事,因此在办理自己的事物的时候送礼办事已经成为了常有的事情,但是如果某个机关单位的官员办事收礼物或者任何形式的钱就会......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    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也有学者把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8年4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亲人去世,如何取出存款?
      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银发[1993]7号)文件。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

·船舶扣押期间的管理
      司法实践中,在船舶被扣押后,船东或经营人、管理人出于利益权衡有时会放弃船舶,使船舶、船员处于危险之中,此时海事法院有必要采取相应措施,使船舶处于安全状态。本条..款明确了船舶所有......

·退休人员工伤了怎么赔偿
      一、退休人员工伤了怎么赔偿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在日常生活中,对单位与员工而言,究竟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其实并无区别,都是......

·没有告知擅自更改合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么
      没有告知擅自更改合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么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

·民事诉讼请求交通费赔偿可以吗?
      民事诉讼请求交通费赔偿可以吗?我们应该都清楚,在我们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会产生各种费用,比如来回奔走的交通费。那么,我们是否能在民事诉讼请求中要求赔偿这笔费用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

·抢劫罪加重法定刑是什么
      在抢劫犯罪当中,如果行为人具有加重情节的话,那自然肯定是要依法对罪犯从重做出处罚。一般情况下,犯抢劫罪的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处罚,那法律中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是如何规定的呢?要是......


■ 法律问答
·房子拆迁姊妹房子纠纷
·该协议是否有效?,现由男方出资购买住房一套赠与女方(过户到女方名下)
·具有法律效率吗?,我父母现在有一套住房
·你好!孩子服用了过期药品后一系列赔偿该怎么做?
·我的生殖器被开水烫伤。无法正常性生活。包皮处。烫出一个洞。无法修复。我想请问。我这个可以定几级上残
·十级工伤伤残应赔多少,我二十岁
·婚姻,双方婚姻,双方婚姻,感情受挫,如果因为男方不能生育
·劳动事实,可以当做证据,可以当做证据?
·律师说给他钱走走法官的后门就可以轻判,是真的嘛?
·昨晚我的妻子告诉我说,有一个算卦的,以我家里有一些东西不好的名义像这种行为我可追
·家里开超市,被别人告卖假货,但是进货的时候不知情,有保留进货单据交给法庭想知道还
·离婚案,夫妻离婚案,孩子扶养
·本人是当事人的孩了,但当事人12月不本人吃饭。经长辱骂本人,今天先抢我左脚本人把
·离婚后女人拉黑所有联系方式,故意不让小孩和我见面,我得看望小
·大学毕业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
·对方故意伤人,我和老婆下班回家
·请求专业律师给予专业的建议
·离婚了让他还钱可以吗,我和我老公结婚后我爸出全资给他大包了个出租车写的他的名字他
·多处骨折伤残评估,小腿骨一处
·男方智力低,女方不愿意跟他过了。
·什么是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
·房产证上家子女名字可以吗
·我的东西卖给他。她说物流把领带弄丢了。非要退给我。影响我二次销售了。我拒绝退款。要我开红章证明。该
·12年老板拖欠工资因此打下欠条,21年8月2日偶遇老板,向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