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夫妻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判决

在通常情况下,您对婚姻最美好的期盼就是希望夫妻双方可以白头到老。但是在生活当中往往现实是比较骨感的,夫妻双方离婚以后,有些情况下甚至会变得像仇人一样,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来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其中对房子产权的争夺就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法律常识就是夫妻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判决?

夫妻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判决?

1、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2、重婚期间财产处理: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同样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法律规定。

3、婚前财产、父母赠与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反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平均分配。不能分割的可以折价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分配。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夫妻财产约定制: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房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按照约定判定,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共同所有进行判定。夫妻对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房产以及婚前房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财产照顾原则:《婚姻法》第四十二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确实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照顾弱势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定。

6、恶意处分财产惩罚原则:《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判决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7、离婚后再次分割财产时效:当事人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8、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合同有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对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9、婚前承租、婚后购买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按以下情形判决:

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对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协商不成时,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10、何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能分割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利益行为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11、赠与财产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法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按《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术规定。

12、父母出资购房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3、夫妻贷款购房分割原则: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原则,同时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4、夫妻出资,以父母名义登记房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做为债权处理。

15、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并非都有效: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16、夫妻订立借款协议处分财产: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另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17、离婚时未涉及财产分割原则: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话,通常情况下房产应该由夫妻来进行平等分割。但是如果房子在进行购买时,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并且房产证上也没有女方的名字的话,女方是无法对房子的产权进行争夺的。具体的分割还需要看房子的购买方式和房产证上的相关名字是怎样的。




■ 相关内容
·没房产证的二手房可以购买吗?
      房产证相当于的二手房的质保卡,没有房产证就不知道买的二手房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若进行了购买的话,则势必会带来难以估计的风险。那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没房产证的二手房可以......


·在我国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支付
      房产评估对很多人来说都不陌生,房产评估的这种情况,在日常房产的交易过程当中,或者夫妻双方离婚对房子争夺的时候,都会存在房产评估。但是房产评估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而且有些情况下房......


·二手房交易陷阱多 八方法快速识别真假产权证
      一看封皮。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摸起来有凹凸感,颜色鲜艳(深红色),字体纹理清晰醒目。假产权证则封面光滑,颜色暗淡(暗红色),封皮较软;二看纸张。真产权证的内页纸张是采用专业水印......


·容积率的概念
      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设物除外。这个比值越小,意味着小区容纳的建筑总量越小、居住生活质量就会......


·行为请求权的执行
      (一)对行为请求权执行的概念  对行为请求权的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一方当事人有义务履行一定的行为而拒不履行的,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该当事人履行一定的作为义务。我国民事诉讼法对......

·确定交货时间的方法
      1.规定在某月内装运  2.规定在某月月底前装运  3.规定在某月某日前装运  4.规定在某几个连续月内装运  5.规定在收到信用证或货款后若干时间内装运  6.规定在合同签约后立即......

·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有哪些?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在促进就业,活跃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资金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影响整体经营。鉴于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国......

·离婚后房产分割协议书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的归属做出协商,而这其中当然就包括了对共同房产的分割。此时最还是能够签订一份房产分割协议,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么这个离婚后房产分割协议书该......

·医疗过错需要什么程序
      医疗过错需要什么程序一、医疗过错需要什么程序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是什么?公司法对公司的各类活动在法律上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对企业公司的各种法律行为起到了规范作用,维护了市场的经济秩序。对于公司法,2017年国家对其进行进一步的修改......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是一样,容易把它们弄混淆。其实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是很大的。工程内容一般是指你干的是主体是什么,承包范围一般......

·在夫妻离婚官司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并不是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而是组成了一个新家庭。不过,若走到了道路尽头,就需要另谋出路了。双方若能达成一致,好聚好散最好。若对离婚持不同意见,就需要走法律程序了。其中分歧较大......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企业也像人一样,有生老病死的时候,所以国家特别制定了相关法律对企业破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企业破产,是企业经营不下去,或着资不抵债无法再进行扭转改......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


■ 法律问答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在继承发生后两个月内须进行表示接受该遗赠?否则视为不接受该遗赠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获利1200
·离婚相关程序,您好,您好,我想问一下,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
·请问有经济补偿吗?谢谢!
·两个月之前我妈妈和她一个同事发生纠纷打起来了对方报警了她们各自回家之后警察也没有
·别人欠我1000块钱可以起诉嘛
·10年判决离婚,男方每月300元抚养费,每年都要申请强制执行
·请问一下有借钱失信一事
·我想知道我的孩子在不在雨湖区看守所里,还是在传肖里面?
·我是河北邢台市人任亚西,2017年年底一位吉林四平的同事董江
·当事人怎么知道结果下来了没有?
·车祸骨折,司机全责,受害人住院期间糖尿病控制费用谁负
·门面房事如何界定的 ??
·汽车和电瓶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需要退房,这个要怎么解决
·你好律师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买的哥哥的房子尾款还没有还完我们一直还着尾款呢也给哥哥了10万但只有家里
·套票的法律责任划分,请问如果会计公司接受委托代理记账
·二手房买卖纠纷,刚买了一套二手房
·小孩上户,我是大学毕业来太原上班的
·注册三以上的黄牌中型客车报废以后可以申请指标换成蓝牌吗?
·我是33号辞1号,3月份的工资发了,4月份的工资没发给san
·工厂招聘一个未6周岁的要罚多少钱
·房产公证,请问房产公证书怎么写
·我们200多业主买了山投城上城的房子,当时置业顾问告诉我们房子的价格,这算不算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