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内部判决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内部判决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内部判决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标准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 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 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官根据这个标准能更好地处理好家庭离婚的纠纷,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当然,您对于离婚还有什么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 相关内容
·夫妻结婚两年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我们知道,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其实,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与结婚年限是有一定的关系的。那么,夫妻结婚两年离婚财产分割......


·受胁迫的婚姻类型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大力宣传,民众对自然环境的关注度也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大力宣传,民众对自然环境的关注度也增强。各种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事故也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各大媒体、报刊、网络上,这些事故的处置也得到大量的关注。那么,重大......


·协议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更改
      和诉讼离婚不同的是,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话,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的。多数人都认为签订离婚协议后就不可更改,实际上关于协议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更改的这一问题......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05年1月24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梁保华二OO五年二月......

·工副业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县________公社(乡)企业管理委员会(或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县________公社(乡或大队)________厂,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

·著作权与商标权冲突,如何处理?
      相对于商标权,著作权具有在先性。如果著作权人认为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是从其作品直接或间接而来,并未经其许可,著作权人就可以要求商标权人停止使用该商标;同时,如果商标权人的注册合法,商......

·烟叶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__    供  经 …………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需  ┌──┬──┬───┬────┬───────────────────┐  │  │  │总产 │......

·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
      生活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哪些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形: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另一方能够举证......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离婚吗?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一项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单方履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送给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不承担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行条件第三章发行程序第四章信息披露第五章监管与处罚第六章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

·什么叫“专家论证”?
      在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或者死刑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在法律适用或复杂事实的认定上,控辩双方难以达成共识,法院也难以对事实作出认定或者对法律适用作出准确的判断的,可以通过组织行业的专家,针对......

·诉讼中的案外人对财产保全提出异议适用什么程序审理?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执行的依据和范围,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包括财产保全裁定,审判庭承办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 法律问答
·胫股平台鉴定沒有成伤残怎么
·你好高律师,有情权,钱权,权权交易疑难执行案件求助,不知道你
·在工地上才做了几天工就摔伤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没有考勤表,
·房产证挂(有夫妻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与
·宅基地拆迁安置和30年承包地补偿问题
·我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新水晶市场经营户通过微信交易买了个翡
·我的身份证好几了,我想换张照片,不知道可以可以的话需要那些东
·单位破产_打确认债权官司法院收费是多少
·人家借我的钱想要回来
·18被人恶意骚扰
·我要去公正吗?
·我的老公和他的前妻有一处婚内房子,已经离婚两年多了,多次协商
·还有遣散费怎么拿?,我想咨询一下
·家里给老人弄一套房子,让三个兄弟平摊,每人两万,想立字据以免以后有争议,请问这个
·在香港去生二胎会被开除公职吗
·房屋买卖,与开发商已签订协议
·我们是农村的对面的房子要做围墙把路堵死了,说地是他们的想围就围,请问地是自己的就不必留通道
·你好应律师我5月26号有10万元用支付宝转给一个朋友周转一下
·中介用房东名义诈骗钱,而且费用也根本不存在,房东能证明他根本
·寻人启事,男友突然失联,我来自于马来西亚
·胡律师,你的联系方式多少,你以前帮我代理过,这次还想请你。
·压工资到底合法吗?,我是做餐饮业服务员的
·你好,我老爸在乐昌监狱,他写信回来给了一个十位数的账号怎么打
·怎样申请视频会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