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在刑法中非法集资两千万判几年?

非法集资不属于国家允许的正常资本循环范围而是一种犯罪行为,相关的罪名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根据吸收数额、对受害人造成的后果和对社会的影响不同定罪不同。非法集资两千万判几年?定罪情形分为八种,吸收存款对象数量和吸收数额越多,刑罚越严重。以下是相关规定:

一、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个人和单位吸收数额、所吸收钱款和造成的损失数额最低限度不同,达到最低限额即可判刑。非法集资两千万远远超出个人和单位吸收数额的规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若属于在社会中传播广泛,影响恶劣的,罪加一等。数额计算中需要扣除的项目按照规定计算。关于非法集资两千万判几年有其他相关法律疑问,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 相关内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怎么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怎么执行?我国的诉讼案件一般可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类,而在司法实践中,诉讼案件的类型往往是这三种类型的交织,所以审理时间较长。在法院判决后,不服从......


·新刑法渎职罪包括什么?相关规定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都会听到警察是人民的公仆等,但是我们也常常会在电视上看到或者是现实中也可能遇到,某些官员利用自的职权而徇私舞弊。那么我们国家对于产生这些渎职现象怎么解决呢?下面我们就带您来......


·刑诉法106条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的三大诉讼法之一,同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并列,共同构成了我国的诉讼法体系。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指导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发起刑事诉讼的主要法律,其内容十分丰富。那么......


·新刑法非法持有毒品
      我国的法律规定,不管是非法持有毒品还是贩卖毒品都是要受到严惩的,在进行量刑的时候,我们也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确定处罚的多少的。那么,新刑法非法持有毒品相关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呢?下面......


·新入职科员工资是多少
      一、新入职科员工资是多少(一)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初中毕业生为1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为18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为19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为20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

·公司注册资本新公司法有哪些
      公司注册资本新公司法有哪些规定中国经济发展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办一个属于自己的公司,而面对公司的种种表现,公司法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制止一些无资本公司的出现扰乱社会的现象,那么公司......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现代社会中,员工跳槽是很正常的现象,当然我国法律中也赋予了劳动者辞职的权利。而员工要想随时辞职的话,那么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情形才可以。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包括......

·租房一般收多少押金,交押金要注意什么
      有过租房经历的人都清楚,在第一次租房的时候,房东一般会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钱作为租房押金的。但对租房押金,我国法律中没有作出数额方面的规定,因此很多人就不清楚租房一般收多少押金。关于......

·被人骗婚可以撤销婚姻吗?
      结婚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会面临的终身大事,所以不能草率对待,结婚前也要对对方家境和性格有所了解,以免被对方所骗。那么如果被骗婚虽然不可以撤销婚姻,但是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结束双方关系。下文......

·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做了哪些具体规定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是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规定了建筑工程挂靠管理的相关程序和制度,有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也使得工程挂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工程挂靠......

·社保补缴追溯期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社保补缴追溯期国家是怎么规定的一、社保补缴追溯期国家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

·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
      一、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吗?
      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吗?在我国,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人们在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买房的时候关心的是房子,认为土地是房子的附属,从而忽略了土地使用权证,其实只有......


■ 法律问答
·你好刘律师!有人欠钱不还微信电话拉黑。我想咨询一下怎么能要上
·跨省牵移户口一定得有房子才可以吗?没有自己的房子有没有办法跨省牵移户口?如果小孩
·精神病入室偷盗该负什么责任,只是在屋里乱翻,没有造成他人损失该怎么处理
·你好,欠条三万还有转账记录和身份证件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律师您好!请问先天性重度近视的人在看守所可配戴眼镜吗?有什么
·货发给对方,对方不付款怎么办,已经躲债三年了
·打群架伤者轻伤现在已经被抓进去四个月了还没有判刑想知
·对方明知是无牌证和已报废的车上路将我撞成重伤,交警判他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没钱赔起
·你好,叶律师 因为一些纠纷需要调查两个房产的房产证上的房主
·请专家看看我的协议要中间人吗 ?
·你好,想问下房子过户怎么办理快,委托办法需要什么
·我想去奧大利亚务工,请问北京有正规的中介劳务公司
·可否起诉人人网,在人人网中有80人人豆的余额有一天晚上11点多
·事故对方全责,我是跑xx外卖的无法提供税收证明,需要怎么才能拿到赔偿
·借账不还,没有欠条,只有转账记录,请问我可以告她吗?
·你好,我爸爸车祸,想要咨询一下起诉方面问题
·我给他安装的木地板,没有给钱,打电话也不接,我该怎么办啊
·我看看这件事应该怎么办,男方和女方登记前为女方购买一台车车名是女方的现因为女方外
·盐城市一家拆迁公司名来拆迁和评估价格
·请问贵所需要实习生吗?本人就读内蒙古大学,法学专业,今年大二
·我在淘宝预定了两套工作服样品收到货后因为跟卖家描述的差别太大,就申请了退货退款,卖家同意了,然后我就
·交通事故死亡赔
·手伤残,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是被机器压到左手中指和无名指一节下来2厘米但接上了能评几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生一胎时因未到法定结婚龄,没有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