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为了聚集资金,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甚至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如果非法聚集的资金数额较大,就会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构成集资诈骗罪,受到刑事追究。那么具体来说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怎样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1、构成集资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数额巨大”标准,为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严重情节”,是指由于集资诈骗给当地的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给当地社会稳定产生直接影响的行为。3、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集资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由于集资诈骗给一地、数地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造成直接影响。4、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触犯集资诈骗罪应如何判刑
1、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触犯集资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触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3、根据刑法第二百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4、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本罪量刑的唯一依据。在具体科刑时,既耍考虑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又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如是否一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是否为组成集资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给被集资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以及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罪后态度和退赃的情况,综合评价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区别对待,予以量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他们可能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集资诈骗,所以投资人要谨慎。而另一方面,一旦被控集资诈骗罪,因为其影响很大,所以最好请专业的甚至最好的刑辩律师进行辩护,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自己的正当利益受损。



■ 相关内容
·污染环境罪 故意犯罪的内涵
      污染环境罪故意犯罪的内涵现在,我国刑法关于污染环境罪有三种判定形式,分别是“故意犯罪”、“无意犯罪”、“复杂犯罪”。不过,这三种判定都各有各自的局限之处,因为它们只坚持规范的理论犯......


·聚众斗殴罪中的持械怎么认定?
      聚众斗殴的情节严重,可以构成犯罪。参与的人员会被处以一定的刑罚。我国法律规定了聚众斗殴罪如果有较为严重的情节,在量刑时应予以加重,其中就包括了持械斗殴。但实践中,持械的认定却不太容......


·刑事辩护词格式有哪些?
      辩护词,是一种有严格的格式规范的为被辩护人辩解的文书,刑事辩护词格式主要是由前言、辩护理由以及结束语组成。每一部分又有不同的注意事项。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


·贪污罪主观构成要件有哪些,贪污罪的刑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近两年来,国家反腐力度是越来越强,很多官员因贪污罪落马,而锒铛入狱,这是政府自身建设的表现。所以,了解贪污罪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贪污罪主观构成要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构成犯罪。但其实信用卡诈骗罪当中包括了较多的行为,而针对不同的行为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到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贸易合同是进口方和出口方签订的规定了双方可行使权利和要履行义务的契约,贸易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之后、在双方都无异议的情况下签订。贸易合同涉及到的物品和资金数额较......

·居间合同中规避“跳单”条款是否有效?
      1.原告新余市安家房地产经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家房产)诉称,两被告廖某、林某因买房需原告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于2015年4月6日与原告签订了《看房确认单》,该看房确认单中被告承诺:......

·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
      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一、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车辆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鉴定的时候会受影响。2、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

·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怎么办
      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怎么办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家庭车辆拥有量也越来越高,伴随着车祸的几率也越来越大,车祸理赔的问题让我们十分苦恼,当我们遇到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怎么办?为您解答。一、......

·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您都非常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工程的质量需要工程项目负责人去监督,但是即使是这样还是存在着质量差的工程,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鉴定了,那么,工程......

·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所谓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而与另一方发生的争议。行政争议有内部行政争议和外部行政争议之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

·调解劳动争议原则有哪些
      调解劳动争议原则有哪些一、劳动争议的基本特征(1)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家庭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归哪方抚养?
      家庭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归哪方抚养?我们知道,夫妻离婚之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则应按月支付抚养费。但这仅针对于一些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随着二胎时代的来临,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

·儿童车祸意外频发的原因是什么?
      儿童车祸意外频发的原因是什么?1、儿童体质差和自我保护的教育方式的偏差。?幼儿由于年龄小,体质和体能发展不理想,在活动时往往把握不好平衡,身体重心不稳,动作不协调,反应慢,不灵活,相......


■ 法律问答
·二级了孩子!这次考试又降了十来分,合法吗?这样老师觉得有用吗?这样会给孩子造成影
·劳动合同到期,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可是公司要求赔偿培
·临时工转正后,以前的工龄怎么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问题
·这是一起新加坡婚姻家庭法庭受理的案子,被告需要通过视频为新加
·合同期满终止,你好,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九年多,现合同到期,本
·是不是也要我儿子在场同意才能办吗?
·婚前买房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拍卖后员工工资支付吗,由于老板有非法融资罪
·微信聊天记录第二天就不能看了是怎么回事
·银行卡钱被网贷平台乱扣怎么
·一月份,出现交通事故,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对方盆骨骨裂,对方起诉,保险公司已经赔偿
·我有一个刑事案件需要委托一名律师在界首市沙南区
·张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买银行卡能判刑吗?
·不满18与情侣发生关系怀孕,该怎么
·这种情况开发商是不是存在欺骗的行为?
·我3年前租的门面,装修时把原来的2个旧的不锈钢卷帘门卖掉了
·家人骑电动车被车撞了交警判出0%责任,能要求肇事方赔偿哪几项
·我正当防卫,对方反咬一口,报案还做了司法鉴定,轻微伤,要求赔偿。我该怎么办么办?
·请问,父亲贷款无钱还,是否要子女还货
·住的高档封闭小区,在我们不在家时,有人进去住过好几天,脏的锅
·您好,请问普通住宅维修基金一平方多少钱,谢谢
·吴律师好,寻讯滋事罪拘留了,事情是2015年左右在黄山区太平
·因为我当时听别人用钱也买了一个四川女人后悔,当时种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