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处罚雇用童工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针对未成年人,是有着非常多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护的。未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有所限制的。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是如此,在招聘的时候,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雇佣童工的,如果发现了用人单位有雇佣童工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我国法律的惩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处罚雇用童工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怎么认定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
二、处罚雇用童工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第94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如下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之日起,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三)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四)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商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五)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就是关于,处罚雇用童工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如果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触犯我国的刑法。单位的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所以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进行招聘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楚对方是否属于童工。如果当事人属于童工的话,是绝对不可以进行雇佣的。



■ 相关内容
·建设工程未招标居间合同无效?
      在工程建设贸易中,常常会与居间人合作来寻求有利的合作伙伴。当法律规定的某些项目数量到达一定时,是需要进行招标的。那在应该招标却未招标的情况下,建设工程未招标居间合同无效吗?下文将为......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发出通知,如果是违规操作的话,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下面就是......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任何公司对自己员工的要求都是非常高的,优胜劣汰也本来就是自然界的正常规律,所以站在公司的角度来讲,如果公司单方面认为有部分员工并不适合公司的相关要求的话,可以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那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我们通过......


·彩礼与嫁妆要怎么分割
      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予的财物往往叫做彩礼,而女方出嫁时带到男方家的财物则称为嫁妆。对于这两部分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作出分割的。那么彩礼与嫁妆要怎么分割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

·判处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最高期限为多少年?
      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为多少年1、一般情况下的有期徒刑期限,是6个月以上15年以下;2、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逾期提出工伤认定有什么后果
      职工要是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损害的话,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之后,才能获得最终的工伤赔偿。而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法律中明确作出了时限要求,那么要是当事人逾期提出工伤认定的话会有怎......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存在的基础,一个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才能使人们的安全得到保障。但是由于没有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等原因,由于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依旧是较为......

·离婚一定要写离婚协议书吗
      夫妻离婚也就是要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此时不能不小心进行的对待。而在我国,只有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那么才能真正的解除关系,这个时候就会要求当事人写离婚协议书。那这是不是代表离婚一......

·公司法表决过半数涉及到哪些内容?
      公司法表决过半数涉及到哪些内容?我们在公司法当中会经常看到表决过半人头过半或者是人数的三分之二等相关的字眼,很多人看到这些都傻傻分不清了,因为很多数字都是一样要么就是很相近的,所......

·我们知道很多时候我们需要进行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影响,随着社会
      我们知道很多时候我们需要进行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影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很多的交通事故也是频繁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有些人酒后驾车,我国的法律对于酒后驾车管理比较严格......

·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了位于的集体所有石山荒地《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生效后,由......

·在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
      关于结婚,您都知道需要满足《民法典》中的条件才行,而这其中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呢?对于准备结婚的的男女来讲,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还是很有必要的,接......


■ 法律问答
·合同期满终止,你好,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九年多,现合同到期,本
·继父和我在一起生活怎祥办法律手续
·驾驶证扣3分半没有去处理
·交通赔偿,开车把对方撞死
·我兄弟在不知情的情况去接偷东西到人
·您好,我是兴*酒店的法人由于我生病两停业,可现在酒店名称换了法人也换了我该怎么
·请问一下现在的生猪可以跨省运卖了吗?手续怎么办?
·你好,请问我和老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您好,请问普通住宅维修基金一平方多少钱,谢谢
·具体欠条怎么写的我也没看过,请问欠条时效多久?如果请律师给调节此事大概需要多少钱
·父亲的医药费,我弟一分钱不出,这拿走轻松筹4万多
·您好,我现在深圳,有点想买小产权房,请问能买吗?不合法有保障
·承包山被国家征用地皮归谁所有
·2018年,几个朋友要投资我的一个项目。所以签了简易的合同。
·前夫不付小孩幼儿园费用,当初法院调解离婚
·谁能提供下二手房一房二卖的判决经典案例?谢
·非交所原始股上市交易的时间是?
·离婚后户口拒绝迁出怎么办?
·若A不同意C是不是就不能A要?
·我个人该怎么维护我自身合法的权益
·我老公跟同事喝酒被同事老公抓住告他强*
·老公经常酗酒,对家庭不负责任,我很想离婚,我的要求就是两个孩子不能跟他,除了要两个孩子,我啥也不要,
·我在网吧,盗窃财产,但售卖不多。有些网吧电脑配件压根就没有倒卖san
·因为我当时听别人用钱也买了一个四川女人后悔,当时种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