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

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在购房的过程中其实陷阱也是很多的,有些人可能会租赁一些楼盘,然后冒充开发商对外销售,不过此时由于对房产不具有所有权,因此最终也是无法交易成功,但此时却可以骗取一些购房者的购房款。因此就要求在购房的时候认真审查商品房买卖五证。究竟这五证包括了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是法律对销售方销售商品房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核发的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核发的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后果: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证书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二、如何审核商品房买卖中的五证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因此,购房者在选择商品房时,主要审查此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若能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说明开发商已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商若能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说明开发商所预售的期房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三证已经取得,所售楼盘达到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底线。需要提醒您的是,在审查“五证”时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如果您对原件还有疑惑,您可以请专业律师到相关部门核实真伪,确保您所购房屋万无一失。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法律规定的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发商要销售房屋的,这五种必须要齐全才行。而作为购房者为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也是需要认真审查开发商的这五证的。



■ 相关内容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一)卖方携带按规定填写的《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审批表》、已购公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向市房改办申请办理准入审批......


·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很多人认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之后,就算自己购买了商品房,但其实并不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只有在双方实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才能算是......


·鉴于期房独有的特性,它的买卖不同于现房、二手房的买卖,建议购
      鉴于期房独有的特性,它的买卖不同于现房、二手房的买卖,建议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要谨慎签署购房合同并详尽规定可能涉及的全部事项。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签订期房买卖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小产权房可以诉讼保全吗?
      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在购买的是在建乡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是和总公司相对而言的法律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那么,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呢?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呢?分公司......

·煤矿机电产品购销合同
      煤炭    需方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  │设备│  │计量│......

·中国刑法贩毒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在中国社会中,有一些人为了谋取高收益,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而毒品就是国家一直严厉打击的案件,毒品是一种害人害己的东西。我国对毒品,不管是贩毒,制毒或者是吸毒的人员,一旦发现绝不姑......

·破产中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法
      通过出让和支付出让金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式:1、拍卖转让。这主要是指通过有关部门在社会上公开竞争,有偿转让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法定机构对......

·假释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假释可能会出现以下法律后果:  第一,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出现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

·结婚二十多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有的人认为夫妻结婚时间久了之后,之前的个人财产就会转化为共同财产,但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就是说不管夫妻结婚多久了,个人财产都是无法转化为共同财产的,但对于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却......

·修缮修理合同
      定作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承揽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一、修缮修理项目、数量、金额、交货期限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

·子女抚养立案费要多少?
      子女抚养立案费要多少?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见婚姻破裂的情况,而婚姻破裂之后两个大人之间的问题就已经足够令人头疼了,很多人会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两种方式。但如果两个人之间有......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追讨债务,对很多债权人来说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因为债务人一直找借口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又不能采取违法解决,而且债权人知道的法律途径也少,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


■ 法律问答
·怀孕七个月可以离婚么,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合同合法不合法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诈骗装修款,却没装修
·以前生孩子交抚养费没有交!法院给过传票!最后也没有找过我!现
·我们低层人民通过什么办法才能替妈妈申冤呢?
·与男方父母共住一套房子,房子是男方父母出钱买的,婚前购买,现
·离婚案,没有财产纠纷,争夺孩子抚养权
·可以邮寄信给犯人嘛?
·法院传票问题,刚接到短信说自己有法院传票
·工伤小脚趾骨折
·供货地在江苏苏州,客户购买货物未签订合同,收货后客户拒付货款
·我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一个多月,然后我借给.5万元,然后我发现怀孕了我告诉他了他失踪
·我*人说跟朋友去宿迁要账,昨天听说进你们拘留所了。是真的吗?
·拘留所拘留时间到了一般在什么时候放人
·如果打官司,是不是要在外地打
·交警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nbs
·发票,对方给错开票资料,对方给错开票资料,会因为1000多元税票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怎么赔,有哪些?
·我现在是要到法院起诉他吗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嫖娼时没被抓。结果被单位通报开除之后。又被嫖娼拘留。这样符合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我快生小孩了,医院说怕我大出血,说为了大
·离婚后的房子问题,婚后我父母出首付给我贷款买房
·农村卖房,没有过户,可以要回吗?
·婚姻,我和某女领过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