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有的人来电咨询我们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但其实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能适用缓刑。因此要是罪犯被判管制的话此时是不存在缓刑的,那实践中一般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律中规定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问。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定缓刑的同时,确定一个对犯罪人进行考验的期限,这便是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一)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一年,最高不能超过五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限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二)必须注意原判刑期与缓刑考验期限的比例关系,一般来说,考验期限应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例如,对于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五年,对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三年,虽然也是合法的,但不太合适。(三)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因为缓刑考验期限不是刑罚执行期限;规定考验期限是为了考察犯罪人在此期限内是否遵守一定条件,如果将羁押日期折抵考验期限,就失去了规定考验期限的意义;先前的羁押期实际上也是人民法院考察犯罪人有无悔罪表现,从而决定是否宣告缓刑的日期,不能折抵考验期限。
二、缓刑考验期内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阅读了上文之后,我们知道因为管制刑不能适用缓刑,因此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其实也是不存在的。但对于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就会有很大可能同时适用缓刑。这种情况下也会涉及到缓刑考验期限的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相关内容
·新刑法对贪污共同犯罪是怎么判的
      一、新刑法对贪污共同犯罪是怎么判的《经济案件法律问题解答》规定:“对二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处罚。共同犯罪的贪污案件,特别是内外勾结的贪污案件......


·集资诈骗罪290万判几年
      集资诈骗在这些年也是经常能够听到,集资诈骗损害了好多人的利益,集资人以集资的名义进行诈骗,骗得了您的信任,国家对于集资诈骗罪的处理也是非常重的,那么集资诈骗罪290万判几年,您只要按照......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主要特征是: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所谓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


·网络诽谤罪去哪报案才能立案?
      在现实生活中,需要报案时,一般会选择就近的公安局或派出所报案,但是随着网络发达,出了许许多多网络犯罪,尤其是网络诽谤罪这种在网络上传播范围广的类型,当事人往往不知道向那里的警察局报......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合法吗,要怎么辨别?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合法吗,要怎么辨别?随着经济的发展,手头上持有大量资金急于寻求投资的个人或企业越来越多。在投资市场上,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利润较高,但风险也较大的投资方式。私募股权投......

·PE/VC的“股权回购”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

·怎样理解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是一项辅助性原则,所......

·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项目?
      离婚案件里,无论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归于哪一方,按时缴纳抚养费是另一方的义务与责任,抚养费要切实的从孩子的需求出发,法院判决离婚中对于抚养费是有详细说明的,但是协议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

·重婚行为有什么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依法不予登记。已经构成重婚的,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那在实际案件中,重婚行为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的审批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申请,不予批准。  对已作出的批准如发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应予撤销。尚未发行公司......

·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完善土地征收相关法律程序,体现征地过程民主公正。我国现有的国家和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规章,缺少完整系统的关于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程序正义是保证实体权利的前提,完善的征收程序,能够有效......

·离婚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

·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公益诉讼,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  1.根据诉讼的性质,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南京律师网。公益诉讼应当是一种独立的诉讼类型,其最终应当是与现在三大诉讼并列的一......

·现如今,离开家乡在外打工创业的人越来越多,自然租房的需求也就
      现如今,离开家乡在外打工创业的人越来越多,自然租房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多了,人们为了租到合适的房子总是会交付一定的租赁定金以预定自己需要的房源,那如果租房没有相应的规范以及法律保障是无......


■ 法律问答
·我上班的这个地方,就是先跟客户聊天,然后推销自己的手游类的棋这样算违法吗违法吗?
·我是屋主请包工头建房屋,有一个工人在20207月跌伤,现在
·已经开过庭第一次是农行没有提供存单原件我撤诉第二次是在济南请
·员工渡河公司该如何解决
·离婚后房贷是我一人承担还是双方共同承担
·父亲是有退休工资的还能享受抚恤金吗
·有必要起诉吗,摩托车事故
·你好,我和我老婆为了家庭的一些小事情吵架了,可是我从结婚10年了没有动手打过她,
·19年十月别人说要和我在一起买翻斗车做 生意我给他了两万,
·孙律师你好我的合同是南京广乾护理院有限公司,当时是徐州沛县金
·律师让当事人将代理费用以货款的名义汇入律师个人帐户
·我在湖北买了一台随车吊,厂家换了我的吊机,没按合同吊机给我。怎么
·我弟在湖南老家莫名其妙被抓了,说是金融诈骗,现在人已经被送去
·請問:有關財產分割、繼承。
·公司答应交社保,但是一直没交合法吗
·杨律师,你好!我妈妈是66届老知青,下乡后一直呆在广东鹤山。
·关于银行信用卡刷卡签单问题!
·我能不能起诉乙公司作第一被告,同时起诉甲公司作第二被告
·房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您,我老公是村里书记,2012年村里
·我想问下延迟发工资可达多长时间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您就是说网贷逾期对孩子以后的教育
·更改身份证出生日期对学籍和各种工作证件有什么影
·我买了一辆电动车,店主保修单就是发票,过了几天我叫她给开发票她说要加钱,我该怎么
·麻烦您,南阳市看守所电话是多少?谢谢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