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对于农村当中修建的房屋,人们习惯性的称之为小产权房,而与之对

对于农村当中修建的房屋,人们习惯性的称之为小产权房,而与之对应的自然也就是大产权房了。那到底什么叫小产权房呢?若公民购买了小产权房的话,此时会产生怎样的风险?在这方面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叫小产权房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目前的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廉价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
二、购买小产权房是否有风险
有关部门多次强调,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者所谓的小产权房,虽然现在小产权房价格便宜,但由于不受法律保护,购买小产权房往往面临巨大的风险。那么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呢?(一)没有房产证,流通受限。住房建在集体土地上的,不允许对外销售,没有法律保障,拿不到产权证,对外流通受限。(二)拆迁补偿难。小产权房大多属于违章建筑,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三)质量难保证,房屋质量监管往往不到位,存在偷工减料现象,有安全隐患。(四)位置偏远、交通不便、配套不完善、物业管理滞后甚至没有物业。(五)继承、遗赠产生麻烦。从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乡产权房屋转化为产权房还缺乏法律依据。而从我国对土地的管理理念与土地管理的价值取向来分析,短期内我国还不会放开集体土地的流转。因此,乡产权房屋向产权房的转化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同时,即便今后乡产权房屋可以转化为产权房,从现有的土地制度来看,购房人还会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此一来购房人购买乡产权房屋的费用也就与购买商品房相差无几。因此最好不要购买乡产权房,已经购买了也应尽早退房。如果认为自己能够承担文中所述的风险,或确实需要购买乡产权房屋,建议最好能购买现房,并注意考察项目是否办理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及开发商的资质和信誉,从而尽量降低购房风险。如果既无法或不愿承担前述风险,又想购买乡产权房屋,就目前而言只有将户口转到乡产权房屋所在的村集体了。自然也就知道对于这样的房产,因为不具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因此要是购买的话,那购房者所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就是很大的,不过也正因为如此,一般小产权房的价格是低于市价很多的,从这点上来看也是很吸引人的。



■ 相关内容
·找中介买房要注意哪些方面
      为了能快速的接触房源、快速的买到想要的二手房等因素,生活中,不少购房者即便知道找房产中介帮忙会有风险,但也还是会去这么做。那么,找中介买房要注意哪些方面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


·找中介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买卖房产的时候,很多人会为了图省心,而选择找中介。可是,您知道吗,找中介是一定要谨慎小心的。那么,您对于找中介买房子注意事项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


·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技术越来越先进,但是人们会面临着很多诱惑。除此之外,由于物质生活的提高,人们的观念也有了微小的改变,这些都导致夫妻离婚现象大大发生。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涉及到......


·我国的房价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增长,近十年的房价增长让人不可
      我国的房价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增长,近十年的房价增长让人不可思议,在造就了很多房地产商富豪,而房价增高直接冲击的是人民群众,很多九零后开始工作,自己的薪资根本不能支付的房贷,租房的......


·法院对离婚娃娃抚养权怎么判决?
      离婚时夫妻双方必定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很多人不知道对子女的抚养权法院怎样判定,到底会依照哪些内容。那么,法院对离婚娃娃......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会写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前债务离婚时双方怎样承担、以及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协议要有一定的规范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关于离婚协议的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能否提起反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但对公诉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能否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

·因出轨离婚要怎么赔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可能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出轨,那另一方就可据此起诉离婚并申请离婚赔偿。那么,不禁有人要问,因出轨离婚要怎么赔偿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

·参与公司债券投资简介
      参与公司债券投资简介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

·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一、接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劳动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二、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调阅文件、......

·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夫妻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但此时就不再是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了,而是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此时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起诉呢?这......

·合同传真件是否有效?
      合同传真件是否有效?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同时该法第三十三条又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

·自然资源纠纷的解决方法
      1.自行解决方式www.njLawyer.cn。自然资源纠纷自行解决方式规定了和解、调解两种形式南京律师网。和解,主要是纠纷两方依据民间.惯和自行约定,本着充分协商和意思真实表示,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从仲裁......


■ 法律问答
·我在执行局一直没给执行到
·你好,我想找您咨询下别人欠我钱的事请给我回电话1392726
·现在和妻子闹离婚,法院判了,但是没有生效,女方又上诉了,当时不结婚,算是重婚
·下了判决可以去接见家属吗?
·男友离婚后房子孩子都归他,结婚可以加我的名字吗
·没有结婚证在一起的2个人是非法同居吗?
·网贷七天很多逾期了,天天电话不断,借款两千到手1400
·司机违章停车我开门一个汽车的人撞上去了脚踝骨折费用是保险出请
·被一个男人强*未逐,对方能判几年?
·微信转错人。被删除拉黑。我要起诉对方,希望法院受理后向腾讯公
·配合法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受伤
·您好:大房东把房子卖出去,新房东重新问我们要房租和押金。之前
·如果病人在医院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怎么解决?
·电子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被人恶意盗取
·我在**贷借了二千7天还2514昨天到期还钱怎么还都还不了,今天巳逾期现在?27
·张律师您好!我父亲在医院做手术之前CT报告显示胆很好,第一次
·借款是打给女方的,当时她和男方是恋*关系,后来结婚后,欠条都是男方给我打,如果起诉有法律效力吗?借条
·高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和企业的劳务纠纷
·2020年2月1号,因疫情防控阻击战,大部分被困家中,而隔壁
·关于公务员体检,今终于冲破公务员考试进入体检程序.但心电图有异常医生说是心肌缺血
·法院传票问题,刚接到短信说自己有法院传票
·经济适用房在未过户之前进行买卖,卖主承担的风险大
·我的情况是我是女方想与男方离婚,男方不同意,男方有家暴形为,岁女儿我需要怎么做?
·没有登记的事实夫妻,关于协议离婚有用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