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刑诉法量刑的原则是什么,有哪些要素?

刑诉法是我们很熟悉的一种法律,是专门为刑事诉讼而制定的,刑诉法基本涵盖了刑事诉讼的流程、证据、措施等各项内容,法院、检察院、派出所等政府机构在处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时候,都要依照刑诉法的规定来审理判决。那么,刑诉法量刑的原则是什么,有哪些要素?请看下文。

一、刑诉法量刑的原则

1、量刑的规范依据。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量刑适用规则、量刑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

2、量刑的事实依据。量刑应与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进行。

3、量刑的时空均衡原则。量刑应当实现在地域和时间上的均衡。不同时期、不同法官之间对犯罪构成要件、量刑要素相同或相似行为的被告人作出的量刑结果应当基本平衡。

4、量刑从轻规则。对被告人的从轻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轻的量刑要素比率确定宣告刑。充分考虑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决定从轻处罚的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刑。不得将多个从轻量刑要素合并为减轻量刑要素。

5、量刑从重规则。对被告人的从重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重要素及本意见确定的从重比例,综合决定宣告刑。

6、量刑减轻规则。在量刑要素未细化的前提下,对被告人的减轻处罚,应在法定刑幅度以下选择适当的刑罚作为判定刑。只具有单个减轻处罚量刑要素的被告人,对其减轻一般只能下降一个法定刑,刑期不得低于基准刑的40%。具有两个以上减轻处罚量刑要素或者既有减轻处罚量刑要素又有法定从轻处罚量刑要素的被告人,对其减轻处罚的幅度可适当加大,但刑期不得低于基准刑的20%。

7、量刑均衡原则的适用。量刑既要考虑主刑的细化与均衡,又要考虑附加刑的细化与均衡。

8、量刑前提。量刑的前提是查明影响量刑的一切事实,着重查明犯罪事实,在此基础上,全面、准确地提取对量刑起作用的要素。

9、自由裁量权规则。合议庭、独任庭在适用本意见确定拟定的宣告刑后,综合考虑个案的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可行使10%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仅指主刑),确定最终的宣告刑。本分则另有规定的,适用分则规定。

10、先例参照规则。上级法院公布的案例,量刑时可以参照。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的典型或特殊案例,可以作为处理同类案件的量刑参考。

二、刑诉法量刑的要素

1、量刑要素分为法定要素和酌定要素。法定要素系法律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考虑的因素;酌定要素系虽无法律的明文规定,但根据刑事政策和审判实践经验,在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的因素。

2、量刑要素包括社会危害性要素和人身危险性要素两类。社会危害性要素是指由犯罪的客观危害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综合体现决定的因素;人身危险性要素是指反映犯罪人再次犯罪可能性的因素。

3、法定的量刑要素由刑法总则和分则分别规定。总则规定的量刑要素包括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盲聋哑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累犯、自首和立功等。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包括分则条文在罪状描述中反映的社会危害程度,如犯罪行为的程度、犯罪的次数、犯罪的数额、犯罪的后果、犯罪对象的个数等。

4、酌定的量刑要素一般包括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时间、地点、犯罪动机、起因、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退赃和赔偿情况等。

违法行为是法律不能容忍也是绝不被允许的,人一旦触犯了刑法,其行为就会构成刑事案件,那么违法嫌疑人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接受法律的惩罚。刑诉法量刑是规范严谨的,处罚也分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政府会根据犯人所犯的罪名和实质来量刑,所以不同的罪名,处罚的方式和程度也不同。


■ 相关内容
·江苏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江苏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细则》中,可以知道,江苏省关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情节规定如下: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


·刑事辩护--刑事律师的业务之首
      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有时候我们很难分别出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一眼望去,好像只是集体与个人的区别,那真的是这样吗,其实不然,二者在一定的理解上有着相当大的区别,我们不能将其一概而论,这样非常不利于......


·广东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骗取他人的财产本身是违反道德的行为,对于不同地区的诈骗罪犯罪情节所受处罚不一样,犯罪情节越重被判有期徒刑越久,实际案件中可根据诈骗数额来确定基准量刑标准,下面是广东省关于诈骗罪的量......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前提是企业在签约过程中有不规范的......

·敲诈勒索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

·寻衅滋事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

·国际申请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的要求
      国际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申请人递交的国际申请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申请人发现递交的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者附图中的中文译文存在错误,可以在......

·故意杀人罪的情节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

·缓刑考验期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王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某不服申诉,在其服刑二年后,该案再审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王某被判处缓刑时,其已在监......

·离婚协议书中“净身出户”如何理解的问题
      “净身出户”,是指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因此,一方在离婚协协议书中自愿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适应新时代审判工作发展要求,合理定位四级法院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重心下......

·讨债技巧—借刀杀人催款兵法
      借刀杀人这一兵法的古文解语是:“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推演。”意思是说:在敌方的情况已经明朗,而盟友的态度还不稳定时,要诱导盟友去消灭敌人,以保存自己的实力。......

·提起反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


■ 法律问答
·现农村 户口在农村买房和地以后户口迁入市内房和地能不能出售继承
·我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我要带什么证件,本人不去,母亲去行吗
·律师您好,请问员工患病在治疗期间,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病假
·我想离婚我丈夫不跟我离
·请问法院在网上拍卖商业银行股,一般所指什么股
·我儿子被人打了。脸上留下伤疤。请问该怎么san
·你好律师!我公司有个员工。因个人原因不安公司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空坠下。造成骨折!现在医院治疗!想了
·这样的不给受理 他们的做法对吗
·QQ红包发错人了,怎么收回?
·因单位裁员提前与员工解约合同,单位需赔付员工多少
·我有2万三的工资拿不到,我有欠条,视频,微信聊天还有电话录音
·我单位欠我一个月的工资,已经一了还没有给我。还说我拿他的东西了。我该怎么san
·文字形式难表达清楚
·你好,我们这个案子法院判决书对方的赔偿,但到现在已经六年了都
·借款协议如何写合法,我用23万现金借给朋友
·求助,我想问一下我有老婆孩子已经登记的但是现在我又找了别人而且现在已怀孕了她知道
·你好,沈律师,我在华蓥一公司打工,有4年多了,之前有18个月
·误工费怎么判合理吗
·农村在乡里的街上买旧房要办理哪些手续
·你好,离婚分财产可以加微信私聊吗?
·高考,是关于高考问题的,是关于高考问题的,就是我表弟的户籍是广西
·哪些保险可以补交,你好!我想问一下:失业一半后再就业
·147万,2012年,共4张借条,大部分是现金,电话有时接,
·您好李律师,我是一为农民,什么也不懂,也不知道怎么联系您,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