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刑诉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回避是指有可能影响到案件审理的人,不能参与案件调查审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刑诉法中关于刑事回避也拥有一定的规定。那么,刑诉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是什么?刑事回避的适用人员又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刑诉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是什么?
1、申请回避的期限。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例如,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当事人在知悉其权利后,可立即申请有关人员回避。2、回避的审查与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另外,参与侦查活动的记录人、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参与检查活动的书记员、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聘请或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参与审判活动的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检察长不得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院长回避问题时,由副院长主持,院长不得参加。3、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的复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笔者认为,此条司法解释与法律的规定及精神相抵触。
二、刑事回避的适用人员有哪些?
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其中,审判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以及其他在法院中占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检察人员指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书记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对于检察委员会委员是否属于回避范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检察委员会委员对案件处理结果有重要影响,从维护司法公正出发,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当纳入检察人员范围,依法回避。以上,就是关于刑诉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刑诉法中,主要是关于回避的期限,审查与决定以及复议有详细的规定。并且,刑事回避的适用人员主要是与案件有关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案件的审理过程应该公平公正,任何影响因素都应该被排除。



■ 相关内容
·在我国徇私枉法罪怎么判
      可能在生活当中有这样一部分公民,自己在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以后,总是想找各种各样的关系来替自己摆平相关的法律责任。在这里就需要我国执法机关人员加强对自己的要求,如果自己循私枉法的话,......


·数罪并罚最高刑期是多长
      在一人同时触犯数罪的情况下,自然需要一个罪名一个罪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之后在进行数罪并罚。但数罪并罚不是简单的将各个犯罪的法定刑相加,我国对数罪并罚最高刑期有规定,那到底数罪并罚最......


·什么是拘役 拘役的最低期限是多久
      什么是拘役拘役的最低期限是多久在刑罚主刑当中,拘役的强度可以说是比较轻的,但也有比拘役更轻的刑事处罚,这就是管制。法官在对罪犯判刑的时候,需要结合实际犯罪情节,同时按照《刑法》中的......


·山东职务侵占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山东职务侵占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如今的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很高,人们收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在限制着人们的行为,避免给他人造成严重的利益损失,对于职务上的管理也......


·强奸罪怎样定罪量刑,强奸罪是如何处罚的
      强奸罪是侵犯妇女性权利的犯罪,女性一旦遭遇强奸,会对其身心健康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我国法律做了明确规定,构成强奸罪的犯罪分子,往往要被判处刑罚。那么您知道强奸罪怎样定罪量刑的吗......

·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协议的范本是怎样的
      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后,最终的目的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厂赔偿的事宜,如果双方能和平的协商好工伤如何赔偿后,则就不需要进行工伤认定这些事宜,但是需要写一份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协议,......

·我们结婚后买的房属已共财产吗?
      大多数的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才选择购买房产的,这个时候双方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但此时购买的房产可能是一方出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也有可能是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通常我们结婚后买......

·有限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有限公司法人有风险吗?法人就是一个企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也是相关规规定中必须要设立的职位,因为公司的很多权利需要法定代表人去行使,同时法人也要承担很多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担任法......

·劳动法中工伤鉴定八级赔偿多钱?
      根据相关的伤残鉴定标准劳动者相关的赔偿标准也是随之变化的,在每一级工伤鉴定当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不一样的赔偿标准,由轻到重,相应的赔偿金也是由少到多,关于劳动法中工伤鉴定八级赔偿多钱的......

·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怎么处罚
      对于故意伤害行为在造成了轻伤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以认定行为人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之后也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如果造成的损害是重伤或者死亡的话,那意味着给予的处罚就会重一些。那其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江苏双重劳动关系怎样认定?
      您可能都听说过双重劳动关系,但是在我国法律上对于双重劳动关系的规定您并不是很清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江苏双重劳动关系怎样认定?那么,接下来我......

·最新辽宁省盘锦市双子台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盘锦市双子台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盘锦市双子台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红旗街道的秃尾村;建设街道的粮家村(辽河以北部分区域);辽河街道的魏家村;胜利街道的八一村;陆家......

·刑事拘留期间是否能探望
      刑事拘留期间是否能探望一、刑事拘留期间是否能探望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

·涂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涂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目前,我国商品房大部分还是毛坯房出售,进驻装修问题一直需要户主亲自决定;而这也间接对户主的装修专业知识有了新的要求。比如:装修涂料的质量及相关验收问题。......


■ 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朋友和别人打架,我有过去看了,
·行政诉讼。北流独石湖公园要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
·小区内的停车位可以收费吗?收费的标准价格是多少呢
·公司说我的病历本上的字看不懂。影响我报工伤。要让我我去找医生重新写公整的字请问有
·买房子时,服务费收据能退吗?
·执行款已被法院强制执行到了法院帐户。在此过程中,法院一直都不
·鄰居掘爛剛舖好的行人路
·我是一名吊车司机,今给老板开车几个月,现在还有四个月的工资老板不给,说我把车搞坏啦。又没签合同,该
·教师养老关系,曾经在黄陂做过公办教师
·请问一下我被别人用铁凳打的头上三个洞我还了一拳需要负法律责任
·关于离婚,我叔叔和我婶婶结婚十几二十年了
·老板欠钱拖着不还,我是一名土建技术员
·我走路在人行道上,被后面来的9岁男孩骑自行车车速太快撞倒在地
·长安单排小货车家庭用五了报费有补贴
·农村宅基地户名换成儿子(才提交完材料儿子突然因病去世)公公换
·被电动车撞伤导至面部骨拆
· 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给朋友借了大小十几笔总
·我电动车和摩托车碰撞认定书判我无责任但是交警说我还要赔偿百分0的补偿请问我已经无责任了还要
·在XX使用184500元港币假币要判多少
·拒绝协议会不会成为他们日后告我的证据啊
·五保户医院查体的费用能报销
·这是租车人的电话,他们租车没给钱违章记录太多,电话打不通……
·我们结婚时龄不够所以没有拿证然后有了小孩,现在想离婚
·关于民间借款的利息计算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